所谓『美』,本是人对外物的一种评价——『它很美!』
这种评价,源自于人的感官感触以及内心感受。所以美是主观的——人对外物的愉悦感,是发生美感及评价的源泉。
外物(客体)对人之五官:眼、耳、鼻、舌、身发生刺激及反应,于是发生愉悦或不愉悦之感受——愉悦感产生喜爱(爱情),不悦感产生憎厌(惧以及恨)。
来自人类五官感触的愉悦之感,分别而言之,于视觉方面,则曰:『好看或美』(视觉美)。于听觉方面,则曰:『动听』、『好听』(听觉美)。于嗅觉方面,则曰:『芳香』、『好闻』(嗅觉美)。于饮食方面,则曰:『好吃『或』美味』(味觉美)。于体觉方面,则曰:『舒服』、『愉悦』、『快乐』(体觉美)。其神意出离而陶陶然,则曰『适意『、』美乐』以及『幸福』。
总之,来自感觉以及感受官能之愉悦感,泛言之,皆可言之曰『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