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詩的形式,經過一系列文體的演進過程。走過四個階段。
一、古典自由體(如著名的皋陶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其樂融融哉!』)
二、規範性古典文體(周至清代)
三、口語體(唐王梵志、敦煌口號詩即元散曲)
四、白話自由體(五四以來)
古典語言的詩歌在周代的詩經時代,開始尋求規範化的語言形式。這種規範性形式後來又不斷被突破,從而產生新的形式,從而不斷達到成熟。大體說來,其語言形式的發展歷程如下:
四言(周),六言(漢魏),駢體(南北朝)。這些都是一種偶數詩體,尋求語言對稱美的形式,值得注意。
秦漢以後形成五言,七言,長短句(詞),長短句自由體(散曲)——突破了對稱。
五言,七言,長短句(詞),長短句自由體(散曲)。突破了對稱。
此外,一直也還存在一種古典語言的自由抒情文體,如劉邦的大風歌:『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如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以及唐代的『古風』,都是使用古典語言的『自由體』。如陳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見古人……),也是一種古典的自由體。
到目前爲止,中國現代詩即白話詩,在語言形式上,仍處在一種幼稚階段,處在不規範的原始自由體階段。現代語言的詩,至今尚未形成成熟穩定被公認爲優美的規範化語形。
規範化意味著公認性。公認性在審美中極其重要。藝術的公認性即普遍性,是審美的重要特徵。對於個人,任何東西都可以即時隨感受之不同,而被個人認爲美或不美。但真正的美,必須取得大眾的公認性,即普遍性和規範性。
只有在這種公認性中,審美才能達到客觀化。才能形成客觀性的評價尺度。
(寫於200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