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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论语·宪问篇第14章〗怎样才能做到『人不厌...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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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陆英书屋 發表於 2018-4-2 10:4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音频学〖论语·宪问篇第14章〗怎样才能做到『人不厌其取』?

14·14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公叔文子:是卫国大夫公孙拔。公明贾:姓公明,名贾,卫国人。『以』字,这里是『此』的意思。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孔子向公明贾问到公叔文子,说:『先生他不说、不笑、不取钱财,是真的吗?』公明贾回答道:『这是传话的人说得过分了。先生他到该说话的时候才说,所以别人不讨厌他说话;快乐的时候才笑,所以别人不讨厌他笑;合于义的才取,所以别人不讨厌他取。』孔子说:『是这样吗?难道真是这样的吗?』

公叔文子是卫国的贤达,很有风度,名气也很大。孔子听说他的特点是『不言、不笑、不取』,表示怀疑,于是向公明贾打听是否真的如此。公明贾告诉孔子,这是传话的人说过头了。他解释道:公叔文子不是不言,而是『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不是不笑,而是『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不是不取,而是『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

从公明贾对公叔文子为人处事的解释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呢?公明贾的话告诉我们,人的所言、所笑、所取如果不得体,就会使人感到厌恶。而公叔文子的所言、所笑、所取之所以不会引起别人的厌恶,关键在于他举止得体,该说话的时候才说,快乐的时候才笑,合于义的才取。而举止得体的深层原因,在于他良好的修养。尤其是『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更值得人们深思。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在符合道义的前提下去获取利益,才是君子的行为。果能如此,其所取便是正当的,因而不会引起别人的厌恶。

附:

【原文】

14·14子问公叔文子①于公明贾②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③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注释】

①公叔文子:卫国大夫公孙拔。②公明贾:姓公明,名贾,卫国人。③:这里是『此』的意思。

【译文】

孔子向公明贾问到公叔文子,说:『先生他不说、不笑、不取钱财,是真的吗?』公明贾回答道:『这是传话的人说得过分了。先生他到该说话的时候才说,所以别人不讨厌他说话;快乐的时候才笑,所以别人不讨厌他笑;合于义的才取,所以别人不讨厌他取。』孔子说:『是这样吗?难道真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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