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长达三十来年的计划生育,针对汉族执行严格的限制生育政策,而针对少数民族却执行积极的奖励生育政策。 对于宗教,他们推行税收优惠的扶持政策,而对于汉族的民族风俗,他们却几十年如一日地歪曲为封建迷信,然后严厉的打压。 汉族死后必须承受烈火焚屍,粉身碎骨的地狱之刑,而少数民族,死後却可以获得国家资金及土地的补贴,是的,他们生前加分减税,死後补贴优葬。 但这些,却不是笔者低微之人可以评断的国家政策。 与此类似,小编只是想讲讲其他一些疯狂的民生现象。主题是:公平。
日本小女孩对让道的机动车致谢
日本小女孩对让道的机动车致谢 也许,有很多人,对于飞疾在马路上的机动车,心怀怨恨。笔者不知道他们产生这种心理的根由,难道仅仅是因为这些机动车在马路上互不相让吗?或者,是因为他们不肯对于斑马线上的行人让路? 难道,必须让月亮运行在地球的轨道上,金星的轨道上,海王星的轨道上,那才叫平等? 难道人在机动车面前,不是脆弱的吗?难道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不是性质不同的吗?为何总有人要拿 生命来争这一会无谓的平等? 是的,马路终归只是路,路,机动车可以走,为何行人不能走?其实这种心理,是忽略了行人行走,与机动车行走,二者之间的巨大差异,而强行要求一些不可能的平等。这就好比,要求一个女人必须站着方便,而男人也必须生育一样。 如果说科技可以将这些要求实现,那么,要求一个科长,去做处长的工作,总是越俎代刨,越逾职权的吧? 有红绿灯的路口,有交警指挥的路口,马路确实是可以变换性质的,即在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切换,然而,画在地面上的一条斑马线,却硬生生地,将机动车道截成两头,横出一条人行道,以致两种行走方式,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那结果,必然是一损俱损,但关键是,机动车损得起,行人,损得起吗?
一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飞过斑马线的行人
一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飞过斑马线的行人 且不说这种人为强制产生的矛盾是否有必要,其实搭一座天桥便可解决,也或者,直接在每条人行道上设置红绿灯都可以,就算疯狂的交通法规强硬规定了机动车要让着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那么,当机动车行驶在一段陌生的马路上,谁能确保司机,能像看到交通指挥员,看到红绿灯那样,看到前面横着一条人行道?而前後跟着的两辆车,谁能保证後车一定看到,前车会因为行人而突然间停下? 是谁,可以如此无视行人的生命,而用不合理的政策去鼓励他与机动车比命硬?是谁,强制性的用政策,却导致社会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 更有甚者,现在又推出了黄白相间的人行道。 现在,行走在马路上的机动车,已经不太能正常的行走了,司机们必须时刻预防哪里窜出一个视死如归的『英烈』,葬送他的生活。也许,在某些人看来,机动车就应该 像行人那样在马路上『友好』『有礼』的行走,才是平等的吧。只是,我们要的,究竟是公平,还是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