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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汉语] 谜病剖析:面底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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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08-3-21 14: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华灯谜网
灯谜是文字游戏,但有其严格的创作规律。循律制作,方能体现她的知识性与趣味性。那些在扣合上违规,赖以成谜的字词的音、形、义发生偏差的谜作,谜界统称“病谜”。有毛病的灯谜,首先就失却其智识性,于是也就无趣味性可言。
灯谜是利用汉字的多部、多音、多义,加以变意、别解来进行创作的,而汉字字学是门渊深的学问,掌握不捻,甚易发生偏差,所以自古及今,病谜随处可见。随着灯谜创作的发展,谜病渐为人觉察,如何审辨、防止,成了许多灯谜作者探讨的课题。
由于灯谜创作历来被视为雕虫小技,很多文人抱游戏态度,对谜病缺乏系统研究,至今我们见到的只是散见于综合性谜著中的一些论述。如:薛风昌《邃汉斋谜话》的二忌:“一曰俗,一曰呆”。杨汝泉《谜语之研究》的四忌:“艰僻、穿凿、轻率、固执”。徐枕亚《谈虎偶录》的十忌:“撅,呆,混,脱,割裂,艰涩,杂凑,直率,意义未尽,神气不足”。谢会心《辍耕谈虎录》的十忌:“庸,俗,泛,僻。板,浅,支离,破碎,牵强,旁通”。胡郎《怀蝶室谜话》的十忌:“晦,俗,碎,生,廓,呆,浅,脱,凿,滞”。泰国李文宾《灯谜二谈》的七忌:“倒置,多格,多猜,当头典,用错典,赘字欠义,藏头露尾”。这些论述,定义抽象,论述笼统,更少例析,而且各家所列忌病,互有参差,合同存异不足二十种之数。
笔者数年前曾写过《谜病例话》,参合前人论述,将谜病另行分类,作了大胆的探索。现更在此基础上,结合近年所见,调整观点,另选典型病例,进行病状与病因的剖析。为适应新的读者层,论述趋于简要,引入前人、今人的见解,提出自己的意见,目的在于使初入谜道的朋友有所借鉴,减少谜病的发生,从而提高灯谜创作水平。
本文中所举谜例,除取自古籍者外,均从近时出版的内外谜刊中采集。笔者就谜论谜,对谜不对人,故未列明出处,但绝不平空臆造。正因为对谜不对人,笔者对所举谜例的作者绝无不尊重的意思。此两点,是必须交代清楚的。
1面底相犯
一则灯谜,谜面和谜底如果出现相同的字,这就是灯谜创作的第一大忌:“面底相犯”。
灯谜源于古之隐语,宋代程大昌笔记《演繁露》说:“隐者,藏匿事情,不使暴露也。”谜的面底有字相同,极易暴露制谜者要“藏匿”的事情,以致谜不成谜;即使不关紧要的字,底面互犯,也会使谜趣大打折扣。所以清末民初的著名谜家张起南说,“谜之面底字最忌相犯”。
面底不得相犯,是制谜的起码要求,但是面底相犯的谜作却不少见。其中,除了初学者不晓得回避外,一般多出于疏忽,少数是意在创新,故意相犯。
曾见以“悬崖勒马”猜国名“危地马拉”。此谜从扣合的意思上看尚属不错,但“马”字两见,明显相犯,当是初学者不明法规所致。其实,只要懂得回避,将谜面改为“悬崖收缰”,扣合原底,就不失为一则通达之作。
笔者曾以“不死还能见太平”猜新词语“活而不乱”,并以之投稿参加《文化娱乐》赛事。其时,喜用反面击射之法,生动紧凑,而未察面底都有“不”字,于是成了一条不可救药的病谜。
前人制谜,碰到以成句作面,形成底面相犯时,有人对放弃大好谜材心存不甘,于是提出:“有时虚字万不能避,亦不妨相犯。”“舍此别无佳面……则实字也不必避”。(《秦园春灯话》)但灯谜毕竟是以“回互其词”为手段,以“藏匿事情”为特征,面底有字相犯,总使谜趣减淡,并招行家讥议。纵然打出“露春格”来使之合法化,也会遭人鄙薄,所以大家都在极力避免“面底相犯”的发生。“露春格”的应用,从某种意义上讲,无异于自我暴露创作手段的低下,因之也渐为有识者所摒弃。
至于故意相犯,是一种冲规突法,玩弄技巧的作法。如以“颂罢青词花含笑”,猜词牌名二“解语花、花犯”。“青词”是旧时用以祭天的表章,迎春护花等活动也以这类文章祷告天神,面句即用此意。谜底是说花儿懂得表章的意思而高兴盛开。“花犯”用来点明“花”字犯面。这种创作手法只可在底材可遇不可求时偶一为之,当然不可乐此不疲,更不宜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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