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问: 社会上存在一些以传宗接代为由,拐卖妇女的现象,甚至得到当地宗族势力,甚至基层政府的包庇,这是对儒家礼义和社会公义的践踏吗?儒家学说如何辨析此类行为的性质? 延章答: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出自【孟子离娄上】的语句,本来是劝戒人们不要『丁克』,有能力了,要为家族,为社会,为民族『继往开来』。然而,如今却成为一些社会败类,自身生存尚且成为问题的人,踊跃买卖女性的借口,誉之『传宗接代』,试问,这种人,即使生了孩子,可有能力抚养、教育?! 一些地区形成的这种恶俗务必革除! 传宗接代固然重要,『行房事』更是人的生理需求,但是,买卖人口,不但危害到社会公义、儒家礼义,亦是对社会法制的严重践踏! 正统儒家思想告诉我们,修身有余力则齐家,齐家有余力则治国,治国有余力则平天下。 而反过来,天有道则国当尊王攘夷,国有公义则家族齐之,家有公义则身行则之。简而言之就是,不能以私害公。 拐卖妇女,就是以私害公,却以传宗接代为借口,这是诛心的、万恶的。 凡人,必先身有余力,乃能成家立室,无余力则无以齐家,何以家为?若有余力,则必有近者许,何以穷困而致犯公害义?其次,以一己之私而害社会公义,已属犯法,悖于儒家礼义,及社会公义,应当重罚惩戒。 以身犯法,而嫁祸圣贤,更是罪不可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