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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古史分期
直面历史的实际,而非先验、先入为主的义理,是很迫切的需要。其迫切性,借中国古史分期问题就可以了解。
中国传统史学,一来是王朝史,二来因为目的在于供统治者镜鉴而主要是一部治乱史。它没有社会演进的概念,不知道通过历史追寻、探索文明的发展和规律。本来,这正是揖别旧史学后,现代史学应予开拓和有所建树的领域。然而迄今为止,对中国四千年左右(从夏代算起)的历史,我们究竟拥有怎样的认识呢?
不知如今中学历史讲些什么,依照当年我自己在课堂上所被告知的,从春秋到1840年这两千多年,中国都属于“封建社会”。实则自嬴政这位“始皇帝”起,中国就废止了封建制,汉代初年略有反复,不久也彻底取消实封,以后历代封王建国都仅为虚封,亦即受封之王有爵号有封地,但并非政治经济上的独立国。1973年8月5日,毛泽东有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云:“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说得很明白,秦以后中国已无封建制,“百代”所行,都是嬴政始创的中央集权(大一统君权制)。那为什么教科书无视这一点,仍将中国冠以“封建社会”“封建时代”?原因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建立了一个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五大阶段的社会发展史模型。本来,这番总结依据的主要是欧洲史,那里直到近代资本主义之前,确实处于完整的封建形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曾系统研究过中国的历史,不了解帝制中国形态,这本来没什么,可由于那模型被奉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义理,不许旁生枝节,封建形态明明已经荡然的帝制中国,便只好担了“封建社会”的虚名。
其实,以中国历史实际,不单“封建社会”是穿凿,连“奴隶社会”的存在,也不能从史料上落实。顾名思义,“奴隶社会”即应以奴隶制为社会基本关系,但至今不论文字上还是器物上,我们都不能完全地证明,中国曾经有一个奴隶制阶段。否则,其始于何时、崩于何时,历史上会有确切的标志和概念,可是并无任何历史学家对我们能够以此相告。郭沫若曾将一些论文编在一起,取名《奴隶制时代》,但里面论述多不令人信服。我们见到的常常是一些字形字义的诠释,某字像是奴隶情形的表现,某字有受人奴役的含义等。他唯一肯定的结论是:“殷代是奴隶制”,但即使在殷代,连他自己都说:“‘当作牲畜来买卖’的例子虽然还找不到,但‘当作牲畜来屠杀’的例子是多到不可胜数了。”我们知道,奴隶是奴隶主的财富,是奴隶主的生产工具,奴隶主拥有奴隶绝不是为了用来杀掉的,如果连买卖奴隶的迹象都找不到,却以“当作牲畜来屠杀”为奴隶制存在的证据,那么中国及世界上的奴隶制不知要延续到何年何月了――希特勒集中营里的犹太人不也是“当作牲畜来屠杀”的吗?
上述分期法用于中国,十分误事,它妨碍我们对自己历史取得切实认识。大大小小十几个朝代,都扔在“封建社会”一只筐子里,史家目光所在,俱为义理所规定的“封建共性”,而各代的差异、所发生或面临的独特现实,以及朝代间问题、主题之嬗替、移易和变异,均无从给予专深的注意与研究。至今,中国历史究竟走过哪些阶段以及如何走过,比如:何时算是我们的上古、何时算是我们的中古、何时算是我们的近古,概念全无,而只有一个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封建时代”。如此,中国历史循何而来,怎样走过每一步,无人说得出。
尤其那些制度和文化有变化,社会经济、社会生活出现新因素、新形态的重要朝代,我们的工作非得以抱愧来形容。比如宋代,很长时间里,它对于我们似乎只意味着宋江、秦桧、软弱、屈辱、存天理灭人欲之类字眼。实际上,它是一个真正孕育了变革和转型的大朝代,是预示着近古曙光在东方出现的朝代。它的意义,堪比欧洲文艺复兴;它的文化和学术,为汉代以来最丰厚、最重要,而对中国思想价值的影响,亦不逊于宗教改革对西方思想价值的影响。我自己是由研读明史,而曲折领略了宋代的意义。那些研读,屡屡把明代的根指向宋代,无论社会、文化和精神思想;明人承自于宋而为之感念的情怀,随处可见。如余怀那本写于清初,名曰“狭邪”实为文明悼亡之作的《板桥杂记》,“聊记见闻,用编汗简,效东京梦华之录,标崖公蚬斗之名。岂徒狭邪之是述、艳冶之是传也哉!”这东京梦华之录,便是孟元老南渡之后,为繁华汴梁献上的追忆。然而,这样的情怀,我们今人不必说感同身受,只怕连稍稍明白也难;那是因为,明人所了解所懂得的宋代的意义,在我们这儿是几乎断线、失传了。而在义理的执着中,中国历史被隐匿和消遁的意义,当然远远不止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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