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联合早报 ● 赵琬仪
第八次陈江会 签署协议
这项协议被视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完整版图的重要部分之一,是两岸协商“先易后难”,迈入更具挑战性新阶段的起步。两岸官员异口同声地表示它是ECFA后续谈判“好的开始”。
赵琬仪 台北特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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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宕近两年的“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简称投保协议)在两岸投资人高度期待下,昨天在第八次陈江会(大陆海协会会长和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会谈)完成签署仪式。
这项协议被视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完整版图的重要部分之一,是两岸协商“先易后难”,迈入更具挑战性新阶段的起步。两岸官员异口同声地表示它是ECFA后续谈判“好的开始”。
两会昨天在台北圆山饭店举行的签署仪式上也签署了“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连同总统马英九第一任内七次会谈所签署的协议,两岸这四年总计签署了18项协议,包括影响深远的ECFA。
在野党民进党昨天傍晚临时召开记者会,批评投保协议“完全没有达成台湾人的期待”,未能为台商争取到国际仲裁的争端解决机制。不过,受访的台商及经济学者则往积极面看,普遍肯定投保协议将争端解决机制制度化的原则,并对于日后具体落实寄予厚望。
外界之前一再质疑投保协议迟迟未达共识主要原因是卡在牵涉到主权及两岸管理体制差异的实质问题,台商希望透过国际仲裁体制解决投资人与大陆地方政府的争端,无疑触碰到大陆拒绝两岸问题国际化的底线。
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昨午在记者会上指出,投保协议经过八次正式会谈,及多次小范围沟通,是两岸两会制度化协商以来,跨越时间最长的一项协议。它在内容上,还列入许多非一般投保协议惯例的条文。
他细数投保协议对台商产生的四大利多,包括将经第三地投资大陆的台商,纳入保障范围;对投资人与地方政府(P2G)的争端解决,提供多元解决方式;对投资人之间(P2P)的商事纠纷,确立可透过商事仲裁解决;纳入投资者人人身自由及安全保护条款,并由两岸两会达成共识文本。
他说,投保协议另一个要素是“促进投资”,“保护是为了促进,促进需要更多保护”,促进和保护是投资的两个车轮,共同推动投资向前驱进。
争端解决机制最受关注
在众多利多之中,争端解决机制的突破最受到关注。台湾不仅为台商争取到可在台湾及第三地仲裁的待遇(过去只能在大陆仲裁),还使两岸经合会投资工作小组介入,“协处”投资人与地方政府争端制度化。针对补偿争端,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可进行“调解”,并将调解程序设为协议附件,大陆也将愿意配合调解机制修法,使之得以具体落实。
换句话,台商希望引进国际仲裁未被大陆官方接受,而改以让台湾机构得以介入“协处”、“调解”,提供多元方式回应台商的疑虑。
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昨天在记者会上强调,投保协议把以往处理个案的途径加以制度化,使之成为通案。他提醒台商,争端解决机制属于事后补救,投资保障更重要在于事前预防。
江丙坤在记者会致词时预告,两会下次会谈的协商议题,经双方同意,将以ECFA后续协议,包括服务贸易、货品贸易、争端解决为主,任何一项达成共识就可签署协议。双方同意将服务贸易协议列为后续会谈优先议题。
两岸下来沟通的议题还包括“两岸空气质量监测合作”、“两岸地震监测合作”;文创、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互访活动也会加强。
台湾不仅为台商争取到可在台湾及第三地仲裁的待遇,还使两岸经合会投资工作小组介入,“协处”投资人与地方政府争端制度化。针对补偿争端,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可进行“调解”,并将调解程序设为协议附件,大陆也将愿意配合调解机制修法,使之得以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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