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1806|回復: 0

[國學灌水] 百年古樟树身出现"笑脸" 疑似被人火烤所致(图)

[複製鏈接]
夏知 發表於 2012-9-7 22: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长沙晚报
201297145553312.jpg

麓山南路这棵百年古樟树上的“笑脸”疑似被人用火烤上去的,焦黑的部分一碰就碎。 丁木村 摄
(记者 孙占锋)“路中间的古樟树上怎么有个笑脸啊,不知道什么人画的。”昨日,本报热线96333接到市民来电,称岳麓区麓山南路渔湾市公交站附近有棵古樟树遭人涂鸦,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保护。
“这棵樟树已经被车撞了好多次了,去年就有很大一根树枝被车撞断。”住在附近的居民罗先生告诉记者,樟树上被车碰撞的大伤小伤有很多。而更让他吃惊的是,最近树上还被人涂鸦了一个笑脸。“以前没怎么注意,应该是最近才被画上去的。”
“笑脸有规整的圆圈和弧线,应该是用模板隔着画上去的。”附近一水果店老板告诉记者,但他并不知道到底是谁做的。记者在现场仔细观察后发现,古樟树的笑脸涂鸦不是喷画上去的,而疑似用火烤出来的,其中黑色的部分就是被烧焦的树皮,用手轻轻一碰就能掉下来。
“这是受保护的古树,在上面人为地涂画肯定是不对的。”一位路过的大学生说。记者看到,古樟树位于麓山南路的中央,有四五米高,左右不时有车辆经过。树干上挂着一块“长沙市古树名木保护牌”,上面标记的树龄为100年,保护级别三级,管护责任单位是“岳麓区园林局”,挂牌时间是2008年8月。
随后,记者从岳麓区园林管理局了解到,此处古樟树的确由他们负责管护,对樟树上被人烤上笑脸涂鸦的情况,该局一位工作人员称:“这属于破坏名贵树木行为,市民发现可以拨110报警。”(线索提供人王先生获三等奖)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长沙晚报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