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档案春秋 明代的皇位继承遵循严格的嫡长继承制,表现出强烈的传嫡传长色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有某些特别的做法来推动嫡长继承制的顺利实施。这些做法包括:废除宰相制;母后不垂帘;外戚不掌政;不预养宗室;元子不封王;太子监国。这些做法都与明代君主专制制度的高度发展相辅相成,与以往各代大为不同,充分表现了明代皇位传承的独特性。[1]其中,尤以监国制度最为典型。明代监国是一种怎样的制度,对明代政治有何影响?监国有多大的权力?监国与居守、留守又有何区别?明代监国的变迁与皇位继承有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都是明代政治史中值得探究的问题。[2]本文拟从明朝监国制度的变迁来观察明朝皇位传承制度,以期推动有关问题的深入研究。
一、洪武时期的监国
在讨论明朝监国之前,有必要简要回顾明代以前有关监国的史实和观念。
监国制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西周初年。周武王伐商之后,以其三个弟弟镇守东方,监视纣王子武庚和殷遗民,史称“三监”。[3]但那时是王室派遣亲信到诸侯国监视,与后来出现的太子监国还不太一样。后世的监国多指君王出行、太子留守都城这种做法。如果太子从君王出行,则叫抚军,也是一种做法。显然,太子监国充当的是一种暂时性的代理角色。从历史上的监国或类似监国的种种史实来看,监国多是一种权宜之计,非太平之世所应为。这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下的那些士人而言,尤其是如此。两宋曾各有一次太子监国,均遭到一些士大夫的竭力反对。如王十朋就认为:“大抵太子之职在于问安视膳而已。至于抚军监国,皆非得已事也。”[4]杨万里更是鲜明提出:“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惟其无二王,故合万姓百官而宗一人。今圣主在上,而复有监国,无乃近于二王乎?于此使万姓百官宗一人乎,宗二人乎?自古及今未有天下之心宗父子二人而不危者。”[5]可见,太子监国实际上是对君主权力的部分分割,哪怕这只是临时性的,在维护君主专制权力的人看来也是非正常的,带有危险性的。
然而,在明朝创立者朱元璋的眼中,监国抚军恰恰是太子的本职所在。他立世子朱标为皇太子时,就宣称:
尔生王宫,为首嗣,天意所属,兹正位东宫。其敬天惟谨,且抚军监国,尔之职也。六师兆民,宜以仁信恩威,怀服其心,用永固于邦家。[6]
其时,文臣献上的贺表中多有“抚军监国”的字眼,这与宋代人的观念大不相同。[7]在这里,“抚军监国”带有军政和行政的双重意义,说明了皇太子作为皇位继承人在军政和行政上的法定权力。这是一种定制,皇太子参与政事成为对皇帝所掌握的皇权的正式分割,而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8]
在元代,太子可以充当中书令。明太祖废止了这一做法。这似乎影响到人们对明初太子地位的看法。而且,由于靖难之变,有关懿文皇太子朱标一系的史料湮没无闻。人们遂不明明初太子监国之本始,而《明史纪事本末》所列“太子监国”则以明仁宗为纪。兹检索史料,获得一二史实以证洪武年间太子朱标预政之事实。一般认为,朱标得以预政迟至洪武十年,[9]而《明太祖实录》所记在洪武五年,其间又小有变更,如十年十二月李善长等大臣得以更为参决可否,更使人对太子预政之充分与否产生怀疑。其实,太子预政诚如朱元璋在《立世子标为皇太子册文》中所言,它是一种法定职权,故在得立之初太子就已进入权力中心了。《庐江郡何氏家记》记何真降使通明云:
(洪武元年)圣驾幸陈州,东宫监国。进贡物于文华殿,进秦鹩于千座前。秦呼:皇帝万岁,皇后齐年,太子千秋。东宫喜叹。左丞相李善长赞曰:可见何真诚心,贡来鸟亦祝圣寿。东宫慰致。次日,宴中书堂,丞相善长主焉。随后官三百余员宴于左右司,郎中胡惟庸主焉。圣驾回,方朝于大殿。[10]
这是洪武元年的情况。一般史料仅言刘基和李善长居守,[11]而此书明言“东宫监国”。此书作者何崇祖为何真之子,故本书可信度较高。朱元璋在洪武元年选任东宫府僚时就曾说过:“盖军旅未息,朕若有事于外,必太子监国。”[12]可作此书记载的一个注解。可以看出,皇太子朱标是从洪武元年开始监国的。
又寥道南《魏观传》:
洪武初,建大本堂,命观侍皇太子说书,及授秦晋诸王经。观有诗记之。诗曰:翠葆威蕤九凤旗,东华遥望立多时。都堂启事貂禅集,率卫轮班虎豹驰。月绕珠帘升讲席,花迎金辂肃朝仪。六王炳炳前星后,珠纬联辉上玉墀。二年十月甲戌,天降膏露于乾清宫禁林。[13]
据文意,诗作于二年十月之前。其中“都堂启事”一联表明了东宫问政时的情况。联系到上引元年监国之事,可以肯定,朱标问政当始自元年。并不是迟至五年或十年。这是因为“抚军监国”本是太子的职分所在。还可以找到一条记载证明这个推断不误,即:
聂铉,字器之,江西清江人。洪武庚戌举于乡,辛亥二月壬申会试,中式。是时车驾将幸临濠。癸酉即亲策于廷。甲戌胪传进士名午门外,铉在三甲,即日谢恩,趋东宫听注。写职名为九耦,进而分拈之,铉得广宗县县丞。[14]
据谈迁《国榷》,辛亥是洪武四年,这年二月壬申会试,甲戌太祖如中都,壬午还宫。则甲戌胪传这天太祖出巡,因此聂铉往东宫听注。依照太祖惯例,太子此次亦当监国。这也可证明东宫问政之事当早于洪武五年或十年。
关于东宫启事的一般情形见于刘崧所记:
洪武六年秋,予承乏副北平宪。迨九年闰九月,幸及一考,以十一月赴觐。明年正月至京,则朝廷更制,内外官率九年为任。……是月十有一日,予赍所书事迹,赴考功监投进。监在奉天门之西南上,其导之进者,则殿廷仪礼司正也。越三日,吏部尚书王敏,于大本堂启云:“北平按察司副使刘崧,以考满至京,未经注代,俾往复任。今宣谕在迩,宜令听候者。”东宫可之。[15]
吏部尚书王敏考察官吏需于大本堂启东宫,与魏观所咏“都堂启事”同,则大本堂不仅是太子诸王读书之地,而且是太子理政之地。此次启事在十年正月,比一般所记十年六月也要早些。检《明太祖实录》,十三年前太子预政之令谕有以下几道:
(洪武五年十二月辛巳)命省府台臣,今后百司所奏之事,皆启皇太子知之。
(六年九月)乙卯,命诸司今后常事启皇太子,重事乃许奏闻。
(十年六月)丙寅,命群臣自今大小政事皆先启皇太子处分,然后奏闻。
(十年十二月)丙午,上谕太师韩国公李善长等曰:……前者令皇太子躬听朝臣启事,欲其练习国政,恐听览之际,处置或有未当,自今诸司政事启于东宫者,卿等二三大臣更为参决可否,然后奏闻。[16]
从上面所引史料来看,太子朱标对常事有处分权,问政早于五年十月。而太祖仍接二连三令谕启事东宫,并不表明其间政令的曲折,比如收回太子的启事权等,而是表现了太祖推行东宫启事的决心与急迫。有乌斯道《清节先生传》记桂彦良与太子定议疑狱事云:
复召先生(桂彦良)谕曰:“曩在文华堂教有成效,今省府台有疑狱,累岁不决。汝读书明理,可与东宫定议,仍命诸生各断以己意,参酌之。”于是悉皆判决,奏上。越数月,有旨:事皆决于东宫。……八年,先生与秦府纪善林温见上,问汝居何官,对曰:“太子正字。”上曰:“非也,帝者师也。”又谓温曰:“汝王者师也。二人不可不自重。”[17]
据文意,此在洪武八年之前。“事皆决于东宫”之旨,指疑狱耶?抑或指常事耶?然先已令桂氏与东宫定议疑狱事,则不当重复言,似此者亦同于《实录》中所记各谕,为授政太子之意。“事皆决于东宫”,表明太子问政即使不是掌握着最高政治权力,也与此相差不远。
洪武二十四年八月太子朱标巡抚陕西,太祖“择文武诸臣扈太子行”。[18]其声势可由洪武二十六年鹤庆侯张翼的供词里略见一斑:
至九月初九日,各处公侯都到陕西朝东宫殿下,方得与凉国公相见,又不曾得说话。凉国公当使宁夏卫徐指挥到翼下处,赶开家人伴当,密说:“蓝大人上覆老官人,前日着姐夫来说的话,如今殿下领着京城军马并各处公侯尽数在这里,且不敢商量,着老大人是必不要走了消息。如今他要请旨调军,到昆仑山那里才有商量的话。”不期有旨取回,不曾得去。[19]
一般认为,太子抚陕的任务是勘察关中形势以备定都之用。但他居然“领着京城军马并各处公侯尽数在这里”,可见并不是一般性的勘察之行,恐怕别有一种深意。这种情形大概是太子抚军的一种实践,也是太祖锻炼继承人的措施之一。
洪武二十五年,朱标病逝。太祖在《谥皇太子标册文》里写道:
尔皇太子标居储位者二十有五年,分理庶政,裨赞弘多,今焉永逝,特遵古典,从公议,赐尔谥曰“懿文”。[20]
而方孝儒《懿文皇太子挽诗十章》亦有句云:
监国裨皇政,忧劳二十年。(其三)[21]
在这些诗文里,朱标的地位是突出的,他“分理庶政”,亦即“监国”,其时间跨度包括了他居储位的整个时间,并不是若断若续的几个间隔时间。这种情况正好说明了太祖设计的“监国”制度实已成为一种定制。作为一种定制,得以为成祖承袭下来,命仁宗监国。但是,由于靖难之变对皇权正统体系的改变,懿文监国的事迹不太显露,而有明一代监国者,遂以仁宗为有名。
懿文而后,又有建文帝朱允伞=ㄎ奈皇太孙时,其事亦当同于乃父,有权“分理庶政”。他曾经参决刑狱和改定《大明律》。[22]下面一件事也足以说明皇太孙的影响力。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初七,凉国公蓝玉勾结景川侯曹震谋反。曹的母亲劝他不要参加,如果不允,她就到皇太孙那里说去,揭发这起阴谋。[23]值得注意的是,皇太孙此前曾经出过京城,似乎也同于当年朱标抚军。据记载,洪武二十六年正月,蓝玉从四川回京,经过武昌,曾朝见皇孙殿下。[24]蓝玉先期回京,皇太孙于二月初七到京。当日,蓝玉次男蓝太平和同千户张忠出金川门迎接皇太孙。[25]皇太孙在外期间,曾派周南奏缺官头目,张m问候皇帝安否,[26]艾春催取銮驾,[27]这些都表明了皇太孙处分政事的常规性及其与皇帝的紧密联系。有意思的是,代府百户王恒跟随皇太孙出去办差,因“十分生受”而央求陶指挥有好差使给他,以便捞点油水。[28]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皇太孙公心问事、严于御下的理政风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