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三十二章
【原文】道恒无名、朴,虽小,天下弗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焉。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也。
〖译文〗
〖解读〗
32.1道恒无名、朴,虽小,天下弗能臣。
道永远没有名份,质朴,即使卑微,但是天下无法使之臣服。老子在第一章就已经指出“名可名,非恒名。”那么这个名具体应该当作何解,可以从《老子》第五十三章来探讨。
《老子》第五十三章云:“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器成之。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道之尊也,德之贵也,夫莫之爵。而恒自然也。”
所谓“道之尊也,德之贵也,夫莫之爵。”老子在这里指出以道之尊,以德之贵,但是没有显贵的封号。所谓“爵”是古代君主国家授给贵族的封号,来确立其等级和待遇等等地位、荣誉或权利,一般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
《礼记•乐记》:“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那么这个思想跟老子所云:“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的思想有着较大的区别。加之,周朝以宗法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分封制度,则更加体现出一种人为的强制色彩。“乐殊贵贱,礼别尊卑。”古代礼制到周朝时期的社会中应该说越来越体现出一种把社会秩序的保障寄望于社会成员尊卑、等级、贵贱的厘定和强化的倾向。
《礼记•乐记》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佚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但是春秋以及战国历史表明,所谓“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的良好愿望终究无法实现。孔子则直云:“人而不仁,如乐何?人而不仁,如礼何?”老子则更云:“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那么老子在这里说的“礼”应该就是指周朝当时的整个“礼制”。“别上下,明尊卑,辨亲疏,分贵贱”应该说,是周礼的核心内容。把社会成员区分为三六九等,也就是所谓的“正定名分”是其主要措施。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给贵族阶层授予高下有别的封号,并据之以明确其地位,权利,待遇,地盘等等,封建亲戚,巩固政权,武装殖民,开疆扩土,是周朝颁制礼法的主要目的。
老子在这里指“道恒无名”,实质上是对古代以来,特别是周朝以来所谓“正定名分”的反动。
顺便提及,简本《老子》则云:“道恒亡(无)名,仆唯妻,天地弗敢臣。”而非“道恒无名、朴,虽小,天下弗能臣。”所谓“仆唯妻”,是指万事万物只能与道相齐,与之并行而不悖。正所谓“从事于道者,同于道,道亦乐得之”,正所谓“天地尚不能久,况人乎。”任何都无法把持道,违背道。《说文》曰:“妻,妇与夫齐者也。”那么按照老子的“尚阴”的观念,自然是“夫与妇齐者也。”这里实质上是万物都必须自行的与道相匹配,使自己符合道的要求,才能顺道而为,有所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