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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维权] 食药监局通报新一期违法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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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当歌 发表于 2012-1-20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中广网
  中广网北京1月17日消息(记者杨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发布了近期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贵阳永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痞和胃胶囊”、辽宁华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心舒丸”、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活络丸”、吉林特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脑塞通丸”、长春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生产的医疗器械“纳米银抗菌水凝胶系列(痔疮净)”、青岛伍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超强辐射治疗器”、甘肃青黛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的保健食品“青黛美容宝胶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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