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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 赵匡胤不杀士人石碑的意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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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之治 发表于 2011-4-8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李国文
两宋王朝对于文化人的优容,这块誓碑起到极大的作用。第一,因系太祖所立,具有国家法律的权威;第二,赵匡胤为赵氏家族的开国之君,他所立的誓碑,自然也就有箝束整个家族的契约力量;第三,围绕誓碑的神秘设施,神圣仪式,以及谶语咀咒,对后世继承人的阻吓作用,是毫无疑义的。在中国,在世界,如果不是唯一,也是少有这样器识的最高权力拥有者,敢于作出以碑刻这种不易磨灭的方式,作出誓言承诺,不得杀文人士大夫以及言事者。
宋代以文臣驾驭武将的基本国策,一以贯之的重用并优待文臣,轻易不杀臣下的大政方针,实际上是以祖宗家法,为历代皇帝所遵奉,并认真执行的。从《续资治通鉴长编・仁宗・庆历三年》的范、富争论,范多次提及“祖宗以来”,大家嘴上不说,心里明白这块誓碑,有一条可以约束皇帝的戒律。范仲淹认为:“郡县兵械,足以战守,遇贼不御,而又赂之,此法所当诛也。今高邮无兵与械……事有可恕,戮之,恐非法意也。”仁宗“释然从之,仲约由此免死。既而,弼慢甚,谓仲淹曰:‘方今患法不举,举法而多方沮之,何以整众?’仲淹密告之‘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轻坏之。’”
从《退斋笔录》所载元丰年间,神宗欲处置一名办事不力的转运使,蔡确和章也是以“祖宗以来”四字逼皇帝让步。当时,对西夏用兵失利,神宗挺没面子,要杀这个失职的转运使,一以卸责,二以泄火,三以树威。没想到承旨办案的宰相蔡确,拒绝执行。他的理由是:“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接下来,神宗说,不杀可以,“使刺配远恶州郡”。时为门下侍郎,参知政事的章,坚称不可,“如此,即不若杀之。”他认为,“士可杀,不可辱”,黥面对士人来说,胜于刑戮。事后神宗对二人喟然长叹:“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章居然像吃了枪药地回答道:“快意事,不做得也好。”这种臣下顶撞主子的回答,宋以前的秦、汉、唐听不到,宋以后的元、明、清更听不到。
文化历千年之变,造极于赵宋之世
虽然,辽、金、元、党项、西夏的侵扰战争,对赵宋王朝起到毁灭、死亡、破坏、灭绝的作用;然而,在相对和平、相安无事、相互对峙而非兵戎相见的和平年代,由于赵匡胤的誓碑,文人得大自由、文化得大发展、文明得大进步、文学与文艺得大繁荣,让我们看到这个辉煌灿烂的王朝,其建设、发展、腾起、富裕,成为基调的另一面。
两宋王朝积三百年的努力,其高度发达的经济,突飞猛进的科技,高产丰收的农业,富庶活跃的市场;其规模宏大的城市,大量增加的人口,生活安定的社会,诗书礼乐的环境,成为繁荣和创造的黄金时代。所以,陈寅恪说:“华夏民族文化历千年之演变,造极于赵宋之世”,达到极致境界,与这块誓碑所营造出来的大环境,有着莫大关系。
钱穆则说过更仔细些:“论中国古今社会之变,最要在宋代。宋之前,大体可称为古代中国,宋以后,用为后代中国。秦前,乃封建贵族社会。东汉以下,士族门第兴起,魏晋南北朝定于隋唐,皆属门第社会,可称为古代变相的贵族社会。宋以下,始是纯粹的平民社会。除蒙古满州异族入主,为特权阶级外,其升入政治上层者,皆由白衣秀才平地拔起,更无古代封建贵族及门第传统的遗存。故就宋代而言之,政治经济、社会人生,较之前代莫不有变。”(《理学与艺术》)
仅就中国人的四大发明来说,除造纸外,其余火药、活字印刷术、指南针三项,这些宋朝人智慧的结晶,一直到今天,仍当代社会所需要。而我们时时刻刻须臾不离的书本、报纸、文件、宣传品,乃至于网络上所使用的印刷体方块字而言,它之被称为“宋体”,这个“宋”,就是宋朝的“宋”,所以,宋朝人的社会生活模式,为后世中国人所承袭。或者还可以说,我们当下的生活方式,与秦、与汉、与唐,都不甚搭界,从文化渊源上讲,与宋,却是最为接近的。严复有过这样一种论点:“若论人心政俗之变,则赵宋一代历史最宜究心。中国所以成为今日现象者,为恶为善,故不具论,而为宋人所造就,十八九可断言也。”
赵匡胤不杀士人的誓碑,也许真的是子虚乌有,然而,有一点不可抹煞,两宋王朝对于文人的优容,对于文化的扶掖,对于文明的提倡,对于文学和文艺的宽纵,也许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最值得肯定的时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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