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卷7考绩诗解2有其号者必称于名有典理者必效于实 题文诗: 圣王之建,百官皆以,承天治地,牧养万民. 故有号者,必称于名,有典理者,必效于实, 官无废职,位无非人.守相令长,效在治民; 州牧刺史,在悉聪明;九卿分职,以佐三公; 三公总统,典和阴阳;皆当考治,以效实为, 王休者也.侍中大夫,博士议郎,以言为职, 谏诤为官,及选秀才,是举孝廉,贤良方正, 惇朴有道,明经宽博,武猛治剧,皆名自命, 而号自定,群臣所当,尽情竭虑,称君诏也. 今则不然,令长守相,不思立功,贪残专恣, 不奉法令,侵冤小民.州司不治,令远诣阙, 上书讼诉.尚书也不,以责三公,三公不以, 责让州郡,州郡不以,讨治县邑,凶恶狡猾, 故易相冤.侍中博士,谏议官或,处位历年, 终无进贤,嫉恶拾遗,补阙之语,贬黜之忧. 群僚举士,或以顽鲁,应于茂才,以桀逆应, 至孝之人,以贪饕应,廉洁之吏,以狡猾应, 方正者也,以谀谄应,直言之士,以轻薄应, 敦厚者也,以空虚应,有道之人,以嚚暗应, 明经也者,以残酷应,宽博之人,以怯弱应, 武猛之士,以愚顽应,治剧也者,名实不副, 求贡不称.富者乘其,财力贵者,阻其势要, 钱多为贤,刚强为上.在位所以,多非其人, 官听所以,数乱荒也.德不配位,祸国殃民.
《原文》
圣王之建百官也,皆以承天治地,牧养万民者也〔1〕。是故有号者必称于〔2〕典〔3〕,名理者必效于实〔4〕,则官无废职,位无非人〔5〕。夫守相令长,效在治民〔6〕;州牧刺史,在宪聪明〔7〕;九卿分职,以佐三公〔8〕;三公总统,典和阴阳〔9〕:皆当考治以效实为王休者也〔10〕。侍中、大夫、博士、议郎,〔11〕以言语为职,谏诤为官〔12〕,及选茂才〔13〕、孝廉〔14〕、贤良方正〔15〕、惇朴〔16〕、有道〔17〕、明经〔18〕、宽博〔19〕、武猛〔20〕、治剧〔21〕,此皆名自命而号自定〔22〕,群臣所当尽情竭虑称君诏也。【注释】〔1〕“牧”旧作“物”。按“牧养”本管子问篇。形势解云:“主牧万民。”汉书宣帝纪本始元年诏:“郡国二千石,谨牧养民而风德化。”
〔2〕“于”字旧脱
〔3〕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云:“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号为诸侯者,宜谨视所候,奉之天子也。号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礼义,使善大于匹夫之义足以化也。士者,事也。民者,暝也。士不及化,可使守事从上而已。五号自赞,各有分;分中委曲,曲有名;名众于号,号其大全。名也者,名其别离分散也。”按“典名”二字疑倒。
〔4〕六韬举贤篇:‘文王曰:“举贤奈何?”太公曰:“将相分职,而各以官名举人,按名督实,选才考能,令实当其名。名当其实,则得举贤之道也。”’
〔5〕汉书成帝纪鸿嘉二年诏曰:“古之选贤,傅纳以言,明试以功,故官无废事,下无逸民。”翼奉传云:“有司各敬其事,在位莫非其人。”
〔6〕续汉书百官志云:“每郡置太守,每县邑道大者置令,其次置长。侯国令长为相。”注云:“皆掌治民。”
〔7〕百官志云:“每州刺史一人。”注:“武帝初置刺史,成帝更为牧,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汉书朱博传云:‘何武为大司空,与丞相方进共奏言:“古选诸侯贤者以为州伯,书曰:咨十有二牧,所以广聪明烛幽隐也。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秉一州之统,选第大吏,所荐位高至九卿,所恶立退,任重职大。”’按“宪”疑“悉”之误。于定国传云:“永执纲纪,务悉聪明。”王嘉传云:“公卿股肱,莫能悉心务聪明。”颜师古注:“悉,尽也。务聪明者,广视听也。”
〔8〕百官志:“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皆卿一人。太尉、司徒、司空,皆公一人。”说苑臣术篇云:“九卿者,所以参三公也。”
〔9〕汉书丙吉传云:“三公典调和阴阳。”陈平传云:“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填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
〔10〕诗江汉云:“对扬王休。”○俞樾云:‘此言自守相令长至三公,皆当考绩以效实而进退之,贤则任用,不贤则罢斥。“王休”二字借用五行王相休囚之说,亦因上文言“三公典和阴阳”,故即从阴阳五行为说也。淮南子地形篇:“木壮,水老,水生,金囚,土死。”无“王休”之文。太玄玄数篇:“五行用事者王,王所生相,故王废。胜王囚王,所胜死。”其文有“王”无“休”。然论衡难岁篇云:“立春,艮王,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干废,坎休。”则东汉时固已有此说。自王而相,而胎,而死,而囚,而废,而休,故此文即用“王休”二字以寓进贤退不肖之意。汪笺引诗“王休”释之,未得其义。相列篇:“五色之见,王废有时。”彼云“王废”,此云“王休”,其义一也。’
〔11〕侍中属少府,博士属太常,大夫、议郎属光禄勋。
〔12〕汉书鲍宣传云:“官以谏争为职,不敢不竭愚。”
〔13〕汉旧仪云:“刺史举民有茂才者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经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剧一科。”按“茂才”本称“秀才”,后汉避光武帝讳改之。
〔14〕汉书武帝纪:“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
〔15〕文帝纪二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为此科之始。
〔16〕下作“敦厚”。后汉书左周黄列传论二科并列,以为中兴后所增。按汉书元帝纪:“永光元年,诏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官。”后汉书吴佑传注引汉官仪称“光禄四行,敦厚、质朴、逊让、节俭”是也。成帝纪永始三年又云:“举惇朴逊让有行义者。”平帝纪元始元年:“举敦厚能直言者。”后汉书独行谯玄传亦作“敦朴”,则敦朴、敦厚非有二事,且亦不始于东京矣。○铎按:惇、敦同音,朴、厚同义,亦知为一事二名也。
〔17〕后汉书安帝纪:“建光元年,令举有道之士。”按“永初元年,诏举贤良方正有道术之士,明政术,达古今,能直言极谏者。”“五年,诏举贤良方正有道术,达于政化,能直言极谏之士。”“有道”即“有道术者”。
〔18〕见上。
〔19〕后汉书章帝纪:“建初元年,初举孝廉、郎中宽博有谋,任典城者,以补长、相。”
〔20〕后汉书安帝纪:“建光元年,诏举武猛堪将帅者。”按汉书武帝纪:“元延元年,诏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即“武猛”也。
〔21〕见上。
〔22〕史记晋世家:‘师服曰“名,自命也;物,自定也”。’春秋繁露有深察名号篇。 《原文》 今则不然,令长守相不思立功〔1〕,贪残专恣〔2〕,不奉法令,侵冤小民〔3〕。州司不治,令远诣阙上书讼诉〔4〕。尚书不以责三公〔5〕,三公不以让州郡〔6〕,州郡不以讨县邑〔7〕,是以凶恶狡猾〔8〕易相冤也。侍中、博士谏议之官,或处位历年,终无进贤嫉恶拾遗补阙之语〔9〕,而贬黜之忧〔10〕。群僚举士者,或以顽鲁应茂才〔11〕,以桀逆应至孝〔12〕,以贪饕应廉吏〔13〕,以狡猾应方正,以谀谄应直言,以轻薄应敦厚〔14〕,以空虚应有道〔15〕,以嚚暗应明经〔19〕,以残酷应宽博,以怯弱应武猛,以愚顽应治剧,名实不相副〔17〕,求贡不相称。〔18〕富者乘其材力〔19〕,贵者阻其势要〔20〕,以钱多为贤,以刚强为上〔21〕。凡在位所以多非其人,而官听所以数乱荒也〔22〕。【注释】
〔1〕汉书郊祀志:‘太誓曰:“正稽古立功立事,可以永年,丕天之大律。”’
〔2〕汉书鲍宣传云:“公卿守相,贪残成化。”楚元王传刘向云:“尹氏世卿而专恣。”又云:“二世委任赵高,专权自恣。”
〔3〕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云:“刺史以六条问事”,其二条云:“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王莽传云:“州牧数存问,勿令有侵冤。”
〔4〕汉书于定国传云:“民多冤结,州郡不理,连上书者交于阙廷。”后汉书质帝纪本初元年诏云:“顷者,州郡轻慢宪防,竞逞残暴,造设科条,陷入无罪,至令守阙诉讼,前后不绝。”
〔5〕百官志尚书属少府。后汉书虞诩传:‘诩谓诸尚书曰:“小人有怨,不远千里,断发刻肌,诣阙告诉,而不为理,岂臣下之义?”’
〔6〕说文云:“让,相责让。”
〔7〕说文云:“讨,治也。”
〔8〕昭廿六年左传云:“无助狡猾。”按汉时劾奏有云“狡猾”者,盖律令文也。汉书陈汤传:“弘农太守张匡坐臧百万以上,狡猾不道。”翟方进传:“劾红阳侯立怀奸邪,乱朝政,欲倾误要主上,狡猾不道。”韩延寿传:“公卿皆以延寿前既无状,后复诬愬典法大臣,欲以解罪,狡猾不道。”王尊传:“五官掾张辅系狱,数日死,尽得其狡猾不道,百万奸臧。”孙宝传:“劾奏立、尚怀奸罔上,狡猾不道。”宣帝子淮阳宪王传:“房漏泄省中语,博兄弟诖误诸侯王,诽谤政治,狡猾不道。”皆其事也。
〔9〕艺文类聚四十八引应劭汉官云:“侍中便繁左右,与帝升降,卒思近对,拾遗补阙,百僚之中,莫密于兹。”汉书司马迁传云:“不能拾遗补阙。”
〔10〕汉书韦贤后玄成传云:“自伤贬黜父爵。”诗蓼莪郑笺:‘“之”犹“是”也。’○铎按:论语为政篇:“父母唯其疾之忧”,句法同。
〔11〕论衡命禄篇云:“顽鲁而典城。”
〔12〕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五年,诏举至孝与众卓异者。”桓帝纪延熹二年诏曰:“桀逆枭夷。”孔融传云:“刘表桀逆放恣。”按说文云:“杰,傲也。●,不顺也。”“桀逆”即“杰●”假借字。
〔13〕说文云:“饕,贪也。”文子上义篇云:“贪饕多欲之人,残贼天下。”○铎按:贾子道术篇:“反廉为贪。”
〔14〕汉书酷吏尹赏传云:“轻薄少年。”
〔15〕论衡量知篇云:“空虚无德。”后汉书第五伦传云:“以空虚之质,当辅弼之任。”
〔16〕“暗”当作“喑”。晋语:‘胥臣曰:“嚚喑不可使言。”’韦昭注:“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喑,不能言者。”○铎按:淮南子泰族训“既喑且聋”,文子符言篇“喑”作“暗”,古字通用,不烦改作。
〔17〕汉书王莽传云:“名实不副。”
〔18〕抱朴子审举篇云:‘灵、献之世,台阁失选用于上,州郡轻贡举于下,故时人语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观节信所言,则非独灵、献时为然矣。
〔19〕“材”当作“财”。汉书货殖传序云:“以财力相君。”
〔20〕吕氏春秋诚廉篇高诱注:“阻,依也。”○铎按:阻、乘皆“恃”也。隐四年左传:“夫州吁阻兵而安忍。”文选西征赋注引杜注云:“阻,恃也。”“乘”字已见上篇。
〔21〕汉书贡禹传云:‘俗皆曰:“何以孝悌为?财多而光荣。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何以谨慎为?勇猛而临官。”故黥劓而髡钳者,犹复攘臂为政于世,行虽犬彘,家富埶足,目指气使,是为贤耳。’
〔22〕王侍郎云:‘“官听”疑是“官职”。’继培按:作“职”是也。上云:“官无废职,位无非人”,此承其文言之。汉书景帝纪后二年诏曰:“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于定国传云:“二千石选举不实,是以在位多不任职。”又云:“勉察郡国守相群牧非其人者。”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五年诏曰:“在位不以选举为忧,督察不以发觉为负,非独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下民被奸邪之伤。”史记夏本纪云:“非其人居其官,是谓乱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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