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充《论衡》卷37效力篇诗解4孔子周流道大难行人不能用智不及贤用贤则伤德毁名 题文诗:
小石附山,山力能得,持之其在,沙丘之间, 小石轻微,亦能自安.至于大石,沙土不覆, 山不能持,处危峭际,必崩坠于,坑谷间矣. 大智重遭,小才之将,又无左右,沙土之助, 虽在显位,将不能持,则有大石,崩坠之难. 伐薪于山,轻小之木,合能束之.至于大木, 十围以上,引不能动,推不能移,委于山林, 收所束之,小木而归.由斯以论,知能大者, 其犹十围,以上木也,人力不能,举荐其犹, 薪者不能,推引大木.孔子周流,无所留止, 非才不明,道大难行,人不能用.故夫孔子, 山中巨木,之类者也.昔齐桓公,九合诸侯, 一匡天下,管仲之力.管仲有力,桓公举之, 可谓壮强.吴不能用,子胥楚不,能用屈原, 二子力重,两主不举.举物不胜,委地而去, 可也时或,恚怒斧斲,破败此则,子胥屈原, 所以取害.渊中之鱼,递相吞食,度口所容, 然后咽之,口不能受,哽咽不下.故夫商鞅, 三说孝公,后说者用,前二难用,后一易行. 观管仲之,明法与察,商鞅耕战,固非弱劣, 主所能用.六国之时,贤才大臣,入楚楚重, 出齐齐轻,为赵赵完,叛魏魏伤.用申不害, 行其三符,兵不侵韩,盖十五年.不用韩非, 不察其书,兵挫军破,国并于秦.殷周之世, 乱迹相属,亡祸比肩,岂其心不,欲为治乎? 力弱智劣,不纳至言.是故塠重,一人之迹, 不能蹈也;礚大一人,掌不能推.贤臣也有, 劲强之优,愚主亦有,不堪之劣,以此相求, 譬犹禽鱼,相与游也.干将之刃,人不推顿, 苽瓠不伤;筱簵之箭,机不动发,鲁缟不穿. 非无干将,筱簵之才,乃无推顿,发动之主, 苽瓠鲁缟,不能穿伤,焉望斩旗,穿革功乎? 故引弓力,不引强弩.弩力五石,引以三石, 筋绝骨折,不能举也.故力不任,而强引则, 必有变恶,折脊之祸;君智不能,用贤而用, 则有伤德,毁名之败.论事者不,曰贤人虽, 才大道重,上不能用,而曰不肖,不能自达. 自达也者,滞绝不抗,自衒也者,贾贱不雠.
《原文》
37·9小石附于山,山力能得持之;在沙丘之间,小石轻微,亦能自安。至于大石,沙土不覆,山不能持,处危峭之际,则必崩坠于坑谷之间矣。大智之重,遭小才之将,无左右沙土之助,虽在显位,将不能持,则有大石崩坠之难也。或伐薪于山,轻小之木,合能束之。至于大木十围以上,引之不能动,推之不能移,则委之于山林,收所束之小木而归。由斯以论,知能之大者,其犹十围以上木也,人力不能举荐,其犹薪者不能推引大木也。孔子周流,无所留止,非圣才不明,道大难行,人不能用也。故夫孔子,山中巨木之类也。 【译文】
小石头附着在山上,山的力量能够支撑它;在沙丘之间,小石头由于轻微,也能自然安稳。至于很大的石头,没有泥沙覆盖,山又不能支撑,处在悬崖峭壁的边上,就必然会崩塌坠落到坑谷里去。智慧很高的人分量大,遇上才能差的地方长官,又没有周围人的帮助,虽然处在显赫地位,地方长官不能支持,就会有大石崩塌的灾难。有人在山上砍柴,能把轻小的树枝合在一起捆起来。至于十抱粗以上的大树,拉它不动,也推它不走,只好就丢在山林里,收拾起捆好的小树枝回家。由此说来,智慧能力高的人,他们就像十抱粗以上的大树,一般人的力量不可能举荐,就像砍柴的人不可能推走、拉动大树一样。孔子周游列国,没有地方留用他,并不是圣人的才能不高明,而是他的道义太深奥很难实行,人们无法任用他的缘故。这样看来,孔子是山中巨大树木一类的人。
《原文》
37·10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1),管仲之力(2)。管仲有力,桓公能举之,可谓壮强矣。吴不能用子胥,楚不能用屈原,二子力重,两主不能举也。举物不胜,委地而去,可也。时或恚怒,斧斲破败,此则子胥、屈原所取害也。渊中之鱼,递相吞食,度口所能容,然后咽之,口不能受,哽咽不能下。故夫商鞅三说孝公(3),后说者用,前二难用,后一易行也。观管仲之《明法》,察商鞅之《耕战》(4),固非弱劣之主所能用也。
【注释】
(1)匡:正。一匡天下:齐桓公“一匡天下”,名义上是要扶正周天子,实际上是要诸侯跟他走,使自己称霸于诸侯。
(2)以上参见《论语·宪问》。
(3)商鞅三说孝公:《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初入秦时,曾经三次给秦孝公献策。头二次说“帝王之道”,孝公不满意,第三次谈“强国之术”,才被孝公重视,并任用他主持变法。参见本书1·5。
(4)《耕战》:《商君书》中的一篇,今本作《农战》。 【译文】
齐桓公多次召集诸侯会盟,一齐来扶正天下,这是靠管仲的能力。管仲有能力,齐桓公能选拔他,可以说是很了不起。吴王不能任用伍子胥,楚王不能任用屈原,是他们二人能力太强,两国君主无法选拔他们。推举重物不能胜任,把它丢在地上而自己离开,这算好的。有时有人忿恨发怒,用斧头砍破弄坏,这就是伍子胥、屈原遭到杀害的原因。深水中的鱼,顺次大鱼吞吃小鱼,估计口中能容纳,然后就吞吃掉它,要是口中不能容纳,就会哽咽吞不下去。所以商鞅三次劝说秦孝公,后一次劝说被采用,是因为前二次采用有困难,后一次的容易施行。看管仲的《管子·明法》,商鞅的《商君书·耕战》,本来就不是能力低劣的君主所能采用的。
《原文》
37·11六国之时,贤才大臣,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魏魏伤(1)。韩用申不害(2),行其《三符》,兵不侵境,盖十五年。不能用之(3),又不察其书,兵挫军破,国并于秦。殷周之世,乱迹相属(4),亡祸比肩(5),岂其心不欲为治乎?力弱智劣,不能纳至言也。是故塠重(6),一人之迹不能蹈也(7);礚大(8),一人之掌不能推也。贤臣有劲强之优,愚主有不堪之劣(9),以此相求(10),禽鱼相与游也。干将之刃,人不推顿(11),苽瓠不能伤(12);筱簵之箭(13),机不能动发(14),鲁缟不能穿(15)。非无干将、筱簵之才也,无推顿发动之主,苽瓠、鲁缟不穿伤,焉望斩旗穿革之功乎?故引弓之力不能引强弩。弩力五石,引以三石,筋绝骨折,不能举也。故力不任强引,则有变恶折脊之祸;知不能用贤,则有伤德毁名之败。论事者不曰才大道重,上不能用,而曰不肖不能自达。自达者带绝不抗(16),自衒者贾贱不雠(17)。
【注释】
(1)畔:通“叛”。
(2)申不害(约公元前385~前337年):郑国人。战国中期的法家。曾任韩昭侯的相十五年。《汉书·艺文志》著录《申子》六篇,其书南宋时已散失,有《三符》、《大体》、《君臣》三篇存目。现仅有辑录《大体》一篇。
(3)之:据《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这里指的应是韩非。递修本此句作“不能韩”,故“不能用之”,也是指韩非。
(4)属(hǔ主):连接。(5)比肩:并肩。这里是一个挨一个的意思。
(6)塠(duì对):通“碓”,一种用脚踩的捣米器具。
(7)迹:脚印。这里指脚。
(8)礚:同“磕”,击石发出来的声音,与文意不合,故疑是“硙”形近而误。硙(wèi胃):石磨。简化字作“硙”。
(9)不堪:不胜任。这里指不能使用“贤臣”。
(10)求:这里是匹配,在一起的意思。
(11)顿:叩,击。这里是使用的意思。
(12)苽(gū孤):即菰,一称蒋,江南称作茭白。它与瓠不是一类植物,故疑是“瓜”字形近而误。瓜、瓠都属易碎植物,故算一类。《太平御览》卷九七九引《论衡》文作“瓜”,可证。下同。瓠(hù户):葫芦。
(13)筱(xiǎo小):一作筿。一种小竹,可用来作箭杆。簵(lù路):竹名。可用作箭杆。 (14)能:根据文意,疑是衍文。上文“人不推顿”与“机不动发”相对文,可证。
(15)鲁缟(gǎo搞):春秋时鲁国出产的有名白色细娟。
(16)带:义不可通,故疑“滞”之坏字。滞:停滞。这里是停滞不进的意思。抗:举。这里指被提拔、任用。
(17)衒(xiàn炫):同“炫”。贾(jià价):通“价”。雠(chóu仇):售。
【译文】 六国的时候,贤能的大臣,去到楚国,楚国就强大;离开齐国,齐国就衰弱;帮助赵国,赵国就保全;背离魏国,魏国就削弱。韩国任用申不害,施行他的《三符》,别国军队不敢侵犯韩国国土,大概有十五年。但由于不能任用韩非,又不看他的书,于是军队打败,国家被秦国吞并。殷周时代,动乱的事情接连不断,诸侯亡国的灾祸一个接着一个,难道这些亡国之君心里不想治理国家吗?是他们能力弱智慧差,不能接受高明的意见。所以碓重,靠一个人的脚是不能踩很久的;石磨很大,靠一个人的手是不能推很久的。贤臣有能力很强的长处,愚蠢的君主有不能使用贤臣的短处,贤能的大臣跟愚蠢的君主这样相处在一起,就跟飞禽和鱼类在一起游玩一样。宝剑干将的锋刃,人不抽出来使用,连瓜和瓠都不会被损坏;用筱、簵做的箭,弩机不扣动,连鲁缟也不会被射穿。不是没有宝剑干将、好箭筱簵的才干,而是没有抽剑扣机的人,瓜瓠、鲁缟都没有受损射穿,还怎么能指望它们发挥砍倒敌人军旗射穿敌人皮盔甲的作用呢?所以有一般拉弓的力气,就不要去拉强弩。要五石力气拉开的弩,却用只有三石力气的人去拉,就会折断筋骨,还不能拉开。所以力气不能胜任而要强行去拉,就会有恶变造成脊骨折断的灾祸;才智达不到不要任用贤人,否则会有损伤自己道德,败坏自己名誉的恶果。评论事情的人不说贤人才能强道义深,君主不能任用,而说是由于不贤,不能靠自己飞黄腾达。想依靠自己能力飞黄腾达的人,是终身得不到提拔任用的,就像炫耀自己货好的商人,没有买主欣赏,价钱再便宜,也卖不出去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