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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崔寔(汉)《政论》 诗解11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加俸以绝奸心重其受取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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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3-8-31 2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崔寔(汉)《政论》 诗解11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加俸以绝奸心重其受取之罚
题文诗:

昔在暴秦,反道违圣,厚自封宠,虏遇臣下.

汉兴因循,未改其制.百里长吏,荷诸侯任,

食监门禄,请举一隅,以率其余.一月之禄,

得粟二十,斛钱二千.长吏虽欲,崇约犹当,

有仆一人.假令无奴,当复取客.门客所庸,

一月千刍,膏肉五百,薪炭盐菜,五百二人,

食粟六斛,余财足给,马岂能供,冬夏衣被,

四时祠祀,宾客斗酒,之费乎况,复迎父母,

致妻子哉!不迎父母,则违定省;不致妻子,

则继嗣绝.迎之不足,相赡双亲,自非夷齐,

孰能饿死?于是则有,卖官鬻狱,盗贼主守,

之奸生矣.孝宣皇帝,悼其如此,于是诏曰:
吏不廉平,则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奉禄,

薄欲其不,侵渔百姓,难矣其益,吏奉百石,

以下什五.然尚俭隘,又不上逮,古赋禄虽,

不可悉遵,宜少增益,以赒其匮,使足代耕,

能自供以,绝其内顾,念奸之心,然后重其,

受取之罚,吏内足财,外惮严刑,人怀羔羊,

之洁民无,侵枉性矣.昔周之衰,大夫无禄,

诗人刺之.暴秦之政,始建薄奉.亡新之乱,

不与吏除.三亡之失,异世同术.我无所鉴,

夏后及商.覆车之轨,宜以为戒.加俸止奸.

《原文》版本2

昔在暴秦,反道违圣,厚自封宠,而虏遇臣下。汉兴因循,未改其制。夫百里长吏,荷诸侯之任,而食监门之禄,请举一隅,以率其余。一月之禄,得粟二十斛、钱二千。长吏虽欲崇约,犹当有从者一人。假令无奴,当复取客。客庸一月千刍,膏肉五百,薪炭盐菜又五百。二人食粟六斛,其余财足给马,岂能供冬夏衣被、四时祠祀、宾客斗酒之费乎?况复迎父母、致妻子哉!不迎父母,则违定省;不致妻子,则继嗣绝。迎之不足相赡,自非夷齐,孰能饿死?于是则有卖官鬻狱,盗贼主守之奸生矣。孝宣皇帝悼其如此,乃诏曰:“吏不廉平,则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奉禄薄,欲其不侵渔百姓,难矣!其益吏奉百石以下什五。然尚俭隘,又不上逮古赋禄,虽不可悉遵,宜少增益,以赒其匮,使足代耕自供,以绝其内顾念奸之心,然后重其受取之罚,则吏产于财,外惮严刑,人怀羔羊之洁,民无侵枉之性矣。昔周之衰也,大夫无禄,诗人刺之。暴秦之政,始建薄奉。亡新之乱,不与吏除。三亡之失,异世同术。我无所鉴,夏后及商。覆车之轨,宜以为戒。”(《群书治要》)

赒:zhōu接济;救济:~济

【译文】

以前残暴的秦王朝,违反正道,背离圣教,自己名分崇高、享用优厚,但是对臣子却像对待奴仆一样。汉朝立国沿袭秦制,没有变革。辖地百里的县长,担负着如过去诸侯般的重任,而俸禄却只和看门吏一样。

现在请让我举个例子,可以以此类推其余情况。县官一个月的俸禄,是二十斛粟、二千钱。他虽然非常想节俭,也要有一个仆从。如果没有仆人,就得偏养门客。门客所需每月一千钱,饲养马、牛买肉等副食需五百钱,柴米杂物又要五百钱。两人吃用六斛粟,其余的只够马的草料钱,哪能供应冬夏的衣服铺盖、四时的祭祀和宾朋往来的酒席支出呢?更何况还要迎养父母双亲,娶妻生子。不接父母来养,则有违晨昏定省的孝道。不娶妻生子,则没有后代。接来了却支付不了赡养所需,若不是伯夷、叔齐那样的人,谁愿等着饿死?于是就出现了收受贿赂、出卖官爵、枉法断狱的情况,监守自盗的奸佞之人就出现了。

  孝宣皇帝痛惜这种情况,于是下诏说:“ 官吏不安定则治国之道就会衰微。现在下级官员都勤恳奉事,但俸禄太少,想让他们不侵占百姓利益,太难了。百石以下的官吏,薪俸一律增加十分之五。”即便这样,仍然不充裕,也比不上古时候的官员。给予俸禄虽然不必全部遵循古时的标准,但确实应该略微增加些,以贴补生活费用的不足,使官员俸禄足够满足自家供给,以断除其因牵挂家用不足而想做坏事的心思,然后再从重处理受贿的官吏。这样,官吏于内家用充足,于外畏惧严刑,人人都胸怀如羔羊般洁白的志向,就不会再有侵害百姓使其受冤的习性了。过去周朝衰败时,大夫没有俸禄,诗人作诗讽刺。暴秦统治的时候,开始只给官吏设立微薄的俸禄。王莽新朝的败乱,是因为不给官吏薪俸赏赐。三朝亡国的失误之处,虽时代不同,但方式一一样。所谓是“我朝难道没有可借鉴的对象吗?就是那夏朝和商朝”,前朝灭亡的教训,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原文》版本1
  昔在暴秦,反道违圣,厚自封宠,而虏遇臣下。汉兴因循,未改其制。夫百里长吏,荷诸侯之任,而食监门之禄。请举一隅,以率其余:一月之禄,得粟二十斛,钱二千。长吏虽欲崇约,犹当有从者一人,假令无奴,当复取客。客庸一月千蒭,膏肉五百,薪炭盐菜又五百,二人食粟六斛,其余财足给马,岂能供冬夏衣被、四时祠祀、宾客升酒之费乎?况复迎父母致妻子哉!不迎父母则违定省,不致妻子则继嗣绝。迎之不足相赡,自非夷、齐,孰能饿死。于是则有卖官鬻狱、盗贼主守之姧生矣!孝宣皇帝悼其如此,乃诏曰:‘吏不平,则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奉之薄,欲其不侵渔百姓,难矣!其益吏奉百石以下什五。’然尚俭隘,又不上逮古赋禄,虽不可悉遵,宜少增益,以赒其匮。使足代耕自供,以绝其内顾忿姧之心,然后重其受取之罚。则吏内足于财,外惮严刑,人怀羔羊之洁,民无侵枉之性矣。昔周之衰也,大夫无禄,诗人刺之;暴秦之政,始建薄奉;亡新之乱,不与吏除:三亡之失,异世同术。我无所鉴,夏后及商,覆车之轨,宜以为戒。(《群书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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