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儒家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然近代以降,儒家的孝道遭到了严厉的批判,被全盘否定为愚孝思想,是禁锢中国人的精神枷锁。这一看法直至当今仍深有影响,究其缘由,则在于对儒家的孝道思想尚乏全面了解,尤其是对先秦时期原始儒家的孝道观缺乏深入认识。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儒家对上古三代的孝道思想进行了新的诠释,以仁礼论孝,倡导行孝以礼,孝合乎义,展现了多重意义上的理性精神,与后世的愚孝思想判然有别。 一、仁礼论孝 孝道思想在中国渊源深远,西周时期已经是一种普遍的宗教道德。至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建立在传统宗教基础上的孝道发生了动摇。以孔子为代表儒家应时代之需,对传统孝道进行深入阐发,将之纳入仁与礼的体系之中,视孝为仁之本、礼义文理,闪现着理性之光。 先秦儒家依仁论孝。孔子把仁列为其学之最高德目范畴,并指出人人需有仁心,否则“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仁为何?《论语·颜渊》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即仁的基本含义就是“爱人”。儒家主张仁者爱人又有先后、等差之别,遵循着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的原则,即《中庸》中所言“仁者爱人,亲亲为大”、孟子所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其中“亲亲”所基于的即是血缘之情,亦即孝。葛兆光先生曾说:“在所有的情感中,血缘之爱是无可质疑的,儿子爱他的父亲,弟弟爱他的哥哥,这都是从血缘中自然生出来的真性情,这种真性情引出真感情,这种真感情就是孝悌。”(葛兆光:《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儒家把仁建立在血缘关系的亲亲之孝基础上,并将之推扩至更广的同类,即“泛爱众”。正是因为亲亲之孝与仁爱思想有如此紧密的关系,故孔子认为“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泰伯》),揭示了仁、孝息息相通的关系。其弟子有子云:“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何晏《集解》解释说:“本,基也。基立而后可大成也。”朱子《集注》解释说:“本,犹根也。”直接阐发了孝为仁之根本的思想。孔子师徒援仁论孝、以孝释仁,由此形成如下三段论:人当有仁、孝为仁本、人要行孝,从而论证了孝道的正当性。诚如学者所论,先秦儒家立仁于孝,援孝入仁,“由孝到仁的过渡,是一种由特殊到普遍、由具体到一般、由伦理规范到道德原则的理性提升过程。”(朱岚:《论孝为仁之本》,《中国哲学史》1999年第2期。) 此后孟子继续深入地以仁论孝。他提出性善论思想,指出仁发端于人类本有的“恻隐之心”,仁是人道之根本,即“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同时,他又言:“亲亲,仁也”(《孟子·公孙丑上》),“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直接明了地指出仁的最基本涵义是“事亲”、“亲亲”。而亲亲之孝又是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良能良知,所谓“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敬其兄也”(《孟子·尽心上》)。可见,孟子不仅仅把“孝”作为“仁”的最基本条件和发展前提,同时将其列为先天的良知良能、自然之性,从人性论的高度为孝道找到一种根本依据,在“慎终追远”、“孝者善继人之志”的报恩述志之外,另获理论上的支持。 在先秦儒家论为何行孝中,对孝子的身体关注较多,修身的色彩更重些。这与儒家仁道本义在于忠恕、立己达己的旨趣互为表里,密切相关。如《孝经》和《礼记》中所示,孝是孝子“立身”、“修身”、“终其身”、“慎行其身”、“成身”之要,立人立己之本。他们从仁者爱人、亲亲为大的角度论孝,关注孝子之身体,视孝为一种立人之法,成人之道,都强调了其孝终极目的在于培养仁人志士,孝学是为己之学。如何行孝,也是紧紧围绕成人之道而论,特别是如何通过立人达人,实现立已达己。如何使孝行为自身或他人带来的利益最大化的思想,使儒家孝道具有一定的功利性和实用理性。 第二、先秦儒家承礼论孝。礼,《说文》载:“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追其本源,礼与原始宗教祀神仪式相关。《论语·泰伯》中载孔子称赞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不难窥知孝亦与敬仰鬼神有关。另考诸西周初礼器金文“天子明哲觏孝于申(神)”、“用享孝于前文人”、“用禅追孝于皇考惠仲”、“其用亨(享)孝于皇神祖考”等记载,可知孝的初意为敬鬼神、奉祖考,实属于礼义之事。故而,从起源上看,礼与孝则有着紧密关系。肖群忠先生指出:“孝与礼均是中国伦理史上出现的较早之德目,二者均是从祭祀活动中产生的。在这一过程中,二者也是相互凭借,相伴而生的。”(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左传·文公二年》载:“孝,礼之始也。”直陈孝与礼的密切关系。 先秦儒家在肯定孝为礼之始的原义上,并对礼与孝的关系作了拓展性论析,进一步阐发,使行孝更具合理性。代表人物为荀子。他认为“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也”(《荀子·性恶》)。而礼,在荀子看来,其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荀子·礼论》),即礼源于不可移易的三种根本:天地、先祖、君师。践行礼义就要做到“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其中尊先祖即是行孝道。“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无礼不宁”(《荀子·大略》)在荀子眼中礼为天地、人间秩序之根本,而孝是礼义之文理、礼之本身要求,为报本返始之必须,由此诠释了孝道存在的合理性,与孟子不同,荀子认为孝道并非先天人性的自然发扬,而是后天践行礼义的结果,但共同的旨向是:努力从理性的角度阐发孝道理论,使其具有正当性、正确性和合理性。 台湾学者曾昭旭把孝定义为“吾人一切所作所为,都愿对往古来今的祖宗(以至于天)与子孙负责,以护持此继世不绝的大生命的心情”(曾昭旭:《骨肉相亲•志业相承——孝道观念的发展》),确然不谬。先秦儒家继承了基于上古社会的祖先崇拜而生的孝道思想,将孝纳入仁、礼体系,突出孝是人之为人、报本返始的意义,是对传统孝论的一种创新,使孝具有不可置疑的道德来源和价值基础,体现出儒家的理性思考之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