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科學表徵"說(圖)
荀子是繼孔孟之後,又一位儒學大師、先秦最後一位集大成的思想家;對歷史產生過深遠影響的韓非子、李斯,都是其得意門生。荀子在諸子中為何能獨樹一幟,且成為思想史上的一座豐碑,這與其學術思想中鮮明的『科學表徵』是分不開的。
『天人相分』的理性思維
在荀子的學術思想中,能高孔孟一籌的,首推『天人相分』的天道觀。【荀子・天論】云:『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中國傳統哲學思想是『天人合一』、『天人感應』;直到漢代,大儒董仲舒還高揚『天人感應』的旗幟,且導引為時代文化的主潮。荀子面對當時一統天下的『天人合一』觀,石破天驚地提出『天人相分』,這是由其樸素唯物主義理性思維所決定的。面對特殊的『天象』,他作出了這樣的理性闡釋:『星墜木鳴,國人皆恐,曰:是何也?曰:無何也,是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蝕,風雨之不時,怪星之黨見,是無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則是雖並世起,無傷也。上而政險,則是雖無一至者,無益也。』故星墜、木鳴、日蝕、月暈、怪星之類,是種種罕見的自然現象,和社會治亂是沒有必然的內在聯繫的;對這樣一些自然現象感到奇怪,是可以理解的,但對其抱有不祥的恐懼感,是大可不必的。天有天道,人有人道;各行其道,方為真道。不僅如此,荀子還破天荒地第一次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口號;認為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是可以制服一些自然災害的。當然,荀子的高論,首先和當時『百家爭鳴』寬鬆的學術氣氛有關;另外,荀子能高出孔孟一籌的是:他具有一定叛逆性的『逆向思維』,包括『性惡論』也是這種思維的產物。故,荀子是最早具有『理性天道觀』的哲人,『天人相分』――【荀子】中最具科學表徵的理念之一。
『隆禮重法』的整體思維
先秦諸子中,儒家禮治與法家法制,好像是水火不相容的、兩個尖銳對立的治國理念。儒家強調『隆禮』,斥『法家』為『無教化,去仁愛』;而法家強調『重法』,斥儒家為『以文亂法』,不通世務之腐儒。二者各執一端,自以為是。而荀子卻例外,在【解蔽篇》裡,開宗明義地指出:『凡人之患,蔽於一曲,而於大理。』即:人之大患,在囿於一己之見,而不通達於大理。故,他批評慎子是『蔽於法而不知賢』,莊子是『蔽於天而不知人』;而荀子卻主張通識事物的『大理』,也即『合二而一』的整體思維。所以他主張治國安邦,要『隆禮重法』並舉,也就是說,禮教與法制,是一個政體有效機制的兩個方面,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這就有點接近當代精神文明與法制建設的兩個方面。在【強國篇】中云:『人君者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在【君道篇】中云:『至道大形,隆禮至法,則國有常。』禮教與法制的對立統一、相輔相成,演繹為【荀子】中的一種整體思維模式:如『定法度,制禮樂』、『起禮儀,製法度』、『明禮儀,起法正』、『禮者法之大分』等。荀子在那樣一個特定時代,為何能獨標一幟,提出『隆禮重法』這樣先進的治國理念,完全取決於其科學的整體思維。荀子的確是一個融通諸家的『鴻儒』,他的視野很開闊,不會囿於一孔之見,一得之識,能夠顧及到客觀事物的各個方面;所以就有『非十二子』的氣度,就連子思、孟子都在非議之列,可見他那種大無畏的批判精神。而這種俯視諸子、膽敢獨造的學術勇氣,就來自那宏觀把握、有機協調的整體思維。『隆禮重法』正是這種科學思維孕育出的傑出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