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廣州日報 原以為領取、提取、獲取的『取』字是個新字,它應該是從哪個字裡轉化而來的,不然,怎麼『取』字與『耳朵』有關?莫非是古人把偷聽人家的私情話就開始叫做『聽取』了?看了甲骨文『取』字的字形,又查了【說文解字】,才知道『取』的本義就是『割掉耳朵』,並且還是割取左耳朵的意思。
割掉耳朵才叫『取』,在今天不但是不可思議的事情,而且是很難為情的事情。但在古人眼裡,『割耳朵』卻是易如反掌,不費吹灰之力。他們不但割動物的耳朵,也割人的耳朵。【周禮・夏官・大司馬】:『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意思就是說,捕獲大的野獸交給公家,捕獲小的野獸歸自己私有,只是別忘了把野獸的耳朵割下來,以此來評定成績。怪不得『取』字的『耳朵』在左邊,原來割的就是它呀!【左傳・僖公二十二年】:『且今之駝擼皆吾敵也,雖及胡者,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資治通鑑・唐紀】:『取吳元濟。』這裡的『取』,割的就不是野獸的耳朵,而是人的耳朵了。後來戰場上就不光是割耳朵的事情了,大家把割掉敵人的頭顱也算作『取』,這樣就把『取』字擴大化了。如蘇軾【陽關詞】:『恨君不取契丹首,金甲牙旗歸故鄉。』這裡的『取』就是要割頭了。【說文解字】曰:『取,捕取也。』『捕取』就是捕獲後割下耳朵的意思。在古代,無論是捕獲野獸還是抓獲俘虜,都要割下他(它)的耳朵,以便去邀功領賞。
我們再看看甲骨文的『取』字,左邊是一隻『耳朵(耳)』,右邊是一隻『手(又)』,這是一個會意字,表示用手將耳朵割去。金文時左邊的『耳』字稍有變化,不太像『耳朵』了,右邊的『手(又)』一點也沒有變。到了小篆時,左邊的耳朵又恢復了原來的樣子,楷書沿襲了小篆的字形,也就成了今天的『取』字。
既然取得耳朵是『取』,取得頭顱也是『取』,那取得陣地、城池、國家當然也是『取』了,就連男人迎娶新娘,古代也叫做『取』。【史記・孫子吳起列傳】:『吳起取齊女為妻。』【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終老不復取。』【水滸傳】:『我近來取得一個老小,清河縣人。』這裡的『取』都是『娶』的意思。至於『取』字當『得到』『取得』講,那就是『取』的引申義了,這在古文中相當多見。【荀子・勸學】:『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韓非子・五蠹】:『鑽燧取火。』還有【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文能取勝。』等等,這裡的『取』都是『取得』『得到』的意思。
知道了『取』字的來源,心裡一下子透亮多了。如今再看『取』字左邊的『耳』字,就一點也不覺得奇怪了。
文/劉紹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