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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詞典] 體標記『在』和『着』語法化的類型學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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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 發表於 2010-12-14 10:4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漢學網
連動式是許多虛詞虛化的語境條件。從語義類別上說,處所動詞(locative verbs,如『在』),是最有可能出現在連動結構中,也最有可能發生『語義級降』(semantic devaluation),並在句法上產生屈折變化的動詞之一。『連動語言裡,在所有的語義關係中,處所是最易於被一個弱動詞性介詞所標記的。假如一個語言中有弱動詞性介詞結構,那麼一定有一個是處所標記。』① 不僅如此,處所動詞在許多連動語言裡還可以進一步虛化為表示持續、進行的未完成體② 標記語素,即存在這樣一條規律:處所動詞>處所介詞>體標記(『>』讀作『先於』,下同)。以拉祜語ch為例,單用時作主要動詞,在動詞之後作體標記:③


    (1)a. à nà ? ò-ha m ch(字面意義:靈魂不在我槍里)


    我 槍 靈魂 不 在……里


    b. y yε te chve(他在蓋房子)


    他 房子 造 在


    漢語作為一種連動語言,很多虛詞也大都來自於連動式,未完成體標記自然也應該遵循這一規律;而漢語中表達『持續、進行』意義的一般認為是『在』和『着』,尤以『着』最為典型,但是很多文獻(如Matisoff1991、Lord1993等)在談到這條規律時都以『在』為例證,而沒有談到『着』。那麼『着』的語法化到底符合不符合這一規律?另外,從類型學上看,不論是SVO語言還是SOV語言,一個最簡單的連動式(含兩個動詞),處所動詞常常處在第二動詞(V2)的位置並在此位置上產生虛化現象,④ 而漢語的『在』作為處所介詞的時候,可以在主要動詞之後,也可以在主要動詞之前,顯然和其他連動語言的情況不同,那麼作為體標記的『在』又是怎樣虛化的呢?在體系上又產生了哪些影響?


    一 『着』也是從處所動詞而來


    我們認為,『着』的語法化同樣是遵照處所動詞>處所介詞>未完成體標記這一途徑,也是從一個處所動詞發展為體標記的。關於『着』虛化過程的討論已經很多,這裡簡單地做一複述,以說明我們的觀點,詳情可參看有關文獻。


    『着』是由動詞『附着』意義的『著』(着)演變而來的。⑤『著』最初作為純粹的動詞,帶的賓語主要是表達附着處所的名詞,如:


    (2)而淮陽之比大諸侯,如黑子之著面。(【漢書・賈誼傳】)
    (3)甘露如飴蜜者,着於草木不着五穀。(【論衡・是應篇】)


    六朝時期,『著』常出現在另一個動詞的後面,引出地點詞,構成『V著L』句式,『著L』的作用是說明前面動作結束階段所達到的位置。同期多見的平行格式『VN著L』(如『瀉水着地』),可以說明『著』具有動詞資格," L" 是一個處所賓語。而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時期『著』(着)字一般只用在處所詞語的前面,且常常和『前』、『後』、『上』、『下』、『中』、『邊』等字相照應。如:


    (4)長文尚小,載着車中。(【世說新語・德行】)


    這個『著』(着)是介詞還是動詞有爭議,不管怎樣,『著』(着)的意義已經虛化,即使說是動詞在功能上也不完全了,可以說就是一個處所介詞。(『弱動詞』)


    唐代的文獻中『著』(着)的賓語擴展到可以是受事賓語,『著』開始前附於前面的動詞V,如:
(5)馬前逢著射鵰人。(杜牧詩)


    當『V著』後面的賓語可以提前作主語時,說明『著』的指向已經完全轉到前面動詞身上了:


    (6)見世間萬事顛倒迷妄,耽嗜戀著,無一不是戲劇。(【朱子語類輯略】卷二)


    (7)見一頂轎兒,兩個人抬着。(【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


    這時,『著』(着)的作用只是表示動作正在進行,是真正的體貌助詞了。


    從上面『著』(着)字簡單的發展脈絡可以看出,『著』(着)從在連動格式中單純引進動作結束到達的處所而在意義功能上開始虛化,最終發展為體標記,就是遵循着處所動詞>處所介詞>未完成體標記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可以發現,『V著L』句式是一個關鍵環節,發展的最後結果是:『著』脫離原來的直接成分――賓語,而前附到前面的動詞上,最後重新分析為分析表示動詞『動相』的標記。所以,『着』的持續進行意義正是從在連動式第二動詞(V2)表示動作行為終結狀態的位置上發展而來的。順便提到的是,主要動詞後即V2位置是一個『地震多髮帶』,不僅漢語中的許多虛詞是在這個位置上虛化而來的(如『了』、『過』等),其他語言(如前文所舉例子)也是如此。可以說一個動性不很強的動詞用在主要動詞後面很有可能會發生虛化。


    但其他語言的處所介詞虛化為體標記之後常常可以移動到主要動詞的前面,如前文所舉Khmer語(SOV語言)的nu由處所介詞演變為體標記的時候,從主要動詞的後面移到了動詞前面,再如Igbo語(SVO語)的ná作為處所介詞的時候是在主要動詞後面,但是進一步虛化為體標記的時候就可以移動到主要動詞前面:⑥


    (8)a. ò bì ná óká
    他 住 在 Awka
    b.  ná  èrí n rì ná
    他 未完成體 吃 食物 未完成體
    à ú m mànyá(他正在吃飯喝酒)
    喝 葡萄酒


    而漢語的詞序更為穩定,即使是虛化了,還是比較頑固地保留在原來的位置上,所以『着』雖然意義上非常空靈了,但是不能隨便移動,仍然是滯留在當初發生虛化的位置上。漢語中確實在動詞前面也有一個表示動作持續進行的標記詞,但不是『着』從主要後面移動到前面的,而是使用了另外的詞,如『在』,如『他在吃飯』表示『吃飯』這一行為正在進行。根據漢語詞序比較穩定的特點,我們認為『在』與『着』的發展機制並不相同,雖然『在』在古漢語中也能出現在動詞後面的位置上。


   二 『在』的語法化機制


    現代漢語中『在VP』可以表達某行為或某事件正在進行的意義,但是關於『在』是怎樣虛化而來的,卻很少有論述。我們目前只看到太田辰夫【中國語歷史文法】有所論述,但他只談到了形成的年代,沒有說明形成過程。他指出,這種單用一個『在』表『正在』的意思,清代以前還沒有,他舉的例子是【儒林外史】上的:⑦


    若是還在應考,賢契留意看看。


    由於沒有充分的歷史材料,我們只能從現代漢語共時平面上的現象出發進行擬測,我們認為,『在VP』中的『在』來源於連動式『在L+VP』。


    普通話中的一個語言事實是,當『在L+VP』的L是一個意義虛泛的中性指示代詞時,『在L』的處所意味也會消失,轉而表示持續進行意義。呂叔湘指出:『「在那裡、在這裡」等的處所意義有時很不明顯,主要表示「正在進行」。』⑧ 例如:


    (9)人身上時時刻刻在那裡消耗水。


    (10)我在這裡想明天的工作怎麼安排。


    例句中『這裡』、『那裡』都不必有先行詞,都可以去掉。這是因為『那裡』所指代的處所是對話雙方共知或說話人認為無需特別指明的。說話人使用『這裡』、『那裡』主要是與主觀世界、說話時刻起到一種『照應』作用。現代漢語中表進行的『在』字句也常常可以加上輕讀的『這兒(zheir)』或『那兒(neir)』,如:


    (11)他在(那兒)看書呢。
    (12)杜梅的表妹給我開的門,說她表姐正在(那兒)哭呢……


    而輕讀的『這兒、那兒』已經不再具有近指遠指的區別,是一個虛化的中性的指代詞。因此我們推測:當『在』介引的處所L是一個無需明說的、只具有非常空泛的所指的時候,整個格式就表達進行的意義了。而處所L語義的虛化也使得L由於不必說出來而最終脫落,最終形成了『在V』表進行的格式。羅自群(1998年)通過對大量現代漢語表進行的『在VP』格式的細緻考察,也說明了能夠加上『這兒』、『那兒』之類詞的『在VP』比不能加上這類詞的『在VP』在虛化程度上較低,『在』還有一些『存在』的意義,⑨ 即在這兒VP>在VP。


    『在+中性指代詞』可以表示持續進行意義,這一點可以找到方言和其他語言材料的證實。現代漢語方言中的四川話、閩語、吳語都有用句末動態助詞『在』或相當於『在』義的詞表達持續進行的意義。根據施其生(1985年),閩吳方言表示持續貌的所有形式都是由AB兩種語素構成的,⑩ 如下表: 意義 處於…… 處所或 行為進行 狀態持續 情況 方位 持續 詞性 動與介 指代或方位 副 動態助 語氣助


    汕頭 A B AB A AB AB AB A
    福州 A B AB B B B
    廈門 A AB B B AB B B B
    蘇州上海 A AB B AB A AB B AB A
    註:A指的是像汕頭to、pang、na,福州tuo?、ka?,廈門ti,蘇州上海le?;B代表汕頭ko、toi,福州le,廈門de,蘇州上海la、la、li、to?、he。


    單獨成詞的話,A都可作處所介詞,B都可作方位詞或處所指代詞。如果用X表達處所動詞A+方位詞B,那麼,閩吳方言區的持續貌可以表示為:(X)+V+(X),X可以用全式AB表達,也可以只用A或者B。用全式AB表達時,有時還帶有微弱的處所意義。B大多只用於對方位處所的照應,不用於指代。如汕頭的『塊』獨用是個『中性』指示代詞,只表示某個有定的處所而不分遠近,所表示的處所總是前文已經指明、對話雙方共知或說話人認為無需特別指明的。如:


    (13)撮人攏略誑欏(人們都站着)


    再如泰興方言表示狀態持續用『在下[ts’ e ha]』,如『他在下哭』。『在』本來是處所介詞,『下』本是意義籠統的方位詞。又如海口話可以用句末『在帶』表示正在發生或持續的狀態,而『在帶』本來也是『在那裡』的意思,『帶』是一個指示代詞。(11)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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