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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南方楚國的特殊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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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07-7-17 11: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國學網
楚國大約在西周初期正式立國。由於楚國歷史悠久,國力強大,文化發達,所以在南方自成一大政治文化的中心,它不但在生活習俗、語言傳統與中原各諸侯國有一定差異,而且在政治機構、職官分設上也都自成一系統,與中原各國有所不同。
一、特殊的爵制
楚國的爵秩制度,沒有中原侯國的卿、大夫等名稱。在春秋三傳中,未見楚國有卿的記載,只是大夫偶有出現。【Y梁傳・僖公四年】明確說『楚無大夫』,而【公羊傳】則在文公九年(前618年)說『楚始有大夫』。這大概只是模仿中原國家爵秩的名稱而已,其實與中原的卿、大夫等級不相同。
楚國自己的爵秩是戰國時期出現的,最尊貴的爵位是通侯、執。【呂氏春秋・異寶篇】說:楚國通緝伍員時曾宣布獎勵辦法:『得五(伍)員者,爵執、祿萬擔、金千鎰。』【戰國策・齊策二】記載:齊王使者陳軫問楚將昭陽:『楚之法,覆軍殺將,其官爵何也?』昭陽說:『官為上柱國,爵為上執』【戰國策・東周策】記載秦攻宜陽,趙累對周君說:『君謂景翠曰:「公爵為執、官為柱國,戰而勝,則無加焉矣;不勝,則死」。』這些記載都說明執是楚國最高的爵位。又據【戰國策・楚策一】說,楚懷王十六年(前313年),楚與秦戰於漢中,楚國的『通侯、執死者七十餘人。在一次戰役中就死了七十多個通侯、執,可見楚國的最高爵位的授予沒有受人數的限制。楚國的爵秩制不象中原各國那種貴族世襲制,而是一種軍功性質的爵制。上述昭陽回答陳軫破軍殺將而封官爵之事,就可證明這一點。
楚國的官爵為什麼與中原各國不同呢?【史記・楚世家】記載熊渠的一句話:『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諡。』說明楚國地處江漢以南,生活習慣都有自己的特點。楚國官爵名稱雖然不同於中原,但在職官的分設上又與中原各國大致相同,也是分成中央和地方兩級政權機構。
二、中央官
楚國中央政權的職官,在春秋早期只有莫敖這一官稱,【淮南子・修務訓】有『莫囂大心』。莫囂就是莫敖。這時期的莫敖,大概相當於大司馬的職稱。楚武王四十二年,莫敖屈瑕帶兵伐羅,因驕縱輕敵,打了敗仗、畏罪自殺,自此以後,莫敖的地位開始下降。楚國又另設大司馬、右司馬、左司馬、莫敖的地位降至左司馬以下。【左傳・莊公四年】載,楚武王領兵攻打隨國,病死路上,『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眩營軍臨隨,隨人懼,行成』。這時的莫敖地位已在令尹之下了,【左傳・襄公十五年】記載,楚康王任命職官時,以『公子午為令尹,公子罷戎為右君,■子馮為大司馬,公子橐師為右司馬,公子成為左司馬,屈到為莫敖。』莫敖已降到第六位了。【戰國策・楚策一】載楚威王問莫敖子華:『有不為爵勸,不為祿勉,以愛社稷者乎?』子華歷舉楚國不謀私利,竭誠為國的優秀執政官。可見子華對楚國歷史是非常熟悉的。這是戰國中期的事。這時的莫敖似乎已不掌實權,只備王顧問的閒職而已。代替莫敖執政的是令尹。
『令尹』這一官稱首見於莊公四年(前690年),為楚武王五十一年設置。【史記・楚世家】載,陳軫對昭陽說:『令君已為令尹矣,此國冠之上。』可見令尹這個官是楚國最高級的官稱。此後,令尹以次相授,至戰國時還保存這個官名。【淮南子・道應篇】、【說苑・指武篇】都記載了吳起官至令尹,而【史記・吳起列傳】則稱吳起『相楚』。此外【史記・楚世家】說:『考烈王以左徒為尹令,封以吳,號春申君』。【春申君列傳【說:『考烈王元年,以黃歇為相,封為春申君。』這是以楚官制比擬中原官制,說明了楚令尹相當於中原官制的相。【韓非子・存韓篇】載李斯上韓王書說:『杜倉相秦,起兵發將,以報天下之怨而先攻荊,荊令尹患之。』這件事已在戰國末年,此時楚國的執政官還是令尹。令尹入治民政,出為將帥,掌握了全國的軍政大權。楚國令尹可以考查到出身的人,除了楚文王時的彭仲爽是申國人,楚悼王時的吳起是魏國人之外,其他都是王族子孫。令尹雖是高官貴臣,權傾內外,但一旦犯罪,也一體誅戮,不在法外,不可寬宥。如子玉因兵敗城濮而被殺,子上因迴避與晉軍交戰而被殺,子辛因貪財好利而被殺,子南因權勢過大而被殺,子重因輕吳而失敗,雖未被殺,但自知有罪,憂慮而死。
令尹的輔助是左、右尹。這官名在隨縣曾侯乙墓中出土的戰國初年竹簡有了記載。
令尹之下是司馬,【左傳・襄公三十年】說:『且司馬,令尹之偏,而王之四體也。』可見司馬在楚國權位也是很重的。司馬這一官稱在楚國出現較晚,楚成王三十三年(前634年)司馬子西領兵伐宋,這是第一次在楚國出現這個官稱,可能受到中原國家影響才設置的,司馬主管軍事,戰時帶兵打仗,平時掌管軍賦和軍隊裝備。楚莊王時,令尹屈建曾使司馬■掩整頓全國軍賦,清點倉庫武器數量,■掩便對國土重新進行丈量,按土質地形不同分為九等,依其收入情況,定出全國可出戰車、戰馬及各種兵器數量,然後上報給令尹屈建。丈量土地、制定賦稅,這在中原諸國是司空的職責,而楚歸於司馬。所以楚國沒有司空這一官稱。
左徒是戰國中期以後才出現的,其地位相當重要,偉大愛國詩人屈原,在楚懷王時官居左徒。他『入則與王圖議國事,以出號令;出則接遇賓客,應對諸侯。』受到懷王的信任,權重一時。考烈王時,黃歇由左徒升為令尹,封於吳,號為春申君。左徒這個官稱的來源可能與司徒這一官稱有關。春秋時楚國本有司徒,掌管民工徒役。楚國設官時常在一官之下設左右兩個助手。『左徒』或許就是司徒的助手。楚人有尚左的習摜,所以到戰國時左徒地位上升而成為要職。司徒在中原各國都是高官要職,如魯國季孫氏為司徒,長期控制魯國大權。楚國左徒屈原、黃歇的地位,與中原各國司徒大致相當,這反映了戰國時期楚國的官制有逐漸靠近中原各國的趨勢。
司敗,掌管刑罰獄訟的官稱。【左傳・文公十年】,城濮之戰後,子西曰:『臣免於死,又有讒言,謂臣將逃,臣歸死於司敗也。』【論語・述而】云:『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左傳・定公三年】云:『子常歸唐侯,自拘於司敗。』可見,楚、陳、唐三國都有司敗這一官稱。『臣歸死於司敗』與襄公三年晉魏絳曰:『臣之罪重、敢有不從以怒君心,請歸死於司寇』文意相同,可見司敗即中原各國的司寇。
以上所述是中央的政務官,還有一些是屬於事務性質的職官,主要是指在國君周圍為楚王服役的官吏。這類官吏的設置大致與中原各國相同。
師、太師,是負責對王子管教的職官。楚穆王為太子時,他的師傅是潘崇。穆王即位後,就尊潘崇為太師。太師本無實權,潘崇因幫穆王出謀獻策,對穆王上台起了重要作用。穆王為了感謝他,就讓他掌管王宮的警衛。官為『環列之尹』。屈原曾擔任過的『三閭大夫』,這是中原各國所沒有的,是楚國特有的職官名稱,掌管王族昭、景、屈三姓子弟的教育。這與晉國的公族大夫專掌對卿族子弟管教的職能相同。
史官稱左史,【左傳・昭公十二年】載:『左史倚相趨過,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視之,是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這個官稱與中原御史的職能相似。
專司占卜吉凶的官稱卜尹,也稱卜師,是大夫一級的官稱。【左傳・昭公十三年】記載,楚平王對幫他奪得王位有功的人進行封賞時說:『召觀從,王曰:「唯爾所欲。」對曰:「臣之先佐開卜。」乃使為卜尹。』楚國官稱以『尹』為名的極多,除政務官令尹,左右尹外,還有樂尹、宮廄尹、芋尹、陵尹、清尹、連尹,等等,這些『尹』前一、二字,當是指掌管的事務或地點。如觀從受命的卜尹,就是掌管占卜的事務官。又如楚昭王時鐘建為樂尹,就是掌管殿廷樂律的官員。宮廄尹就是為楚王掌管養馬之事。
楚國中央事務官中還有一種管理後宮的官,稱為司宮,由閹人充任。【左傳・昭公五年】記載:公元前537年,晉韓起、叔向到楚國送女,楚靈王想侮辱晉國,『朝其大夫,曰:「晉、吾仇敵也,苟得志焉,無恤其他。今其來者,上卿上大夫也。若吾以韓起為閽,以羊舌Z(叔向)為司宮,足以辱晉,吾亦得志矣,可乎?』靈王想對叔向加以宮刑,讓他作司官之官。靈王的荒謬主張遭到群臣竭力反對才作罷。
三、郡縣制的建立和地方政權的職官
楚國是最早設縣的國家之一,在春秋初期就把兼併得到的地方建立縣,春秋中期以後,新建的縣就逐漸多起來。春秋末年,中原的晉國在推行縣制後又設立郡。戰國時楚效法三晉,也建立郡。【戰國策・楚策】云:
新城公大說,乃為具駟馬乘車五百金之楚。城渾得之,遂南交於楚,楚王果以新城為主郡。
【史記・樗里子甘茂傳】記載,楚懷王想以甘茂為相而問於范,范回答懷王的話有一句說:『故楚南塞厲門而郡江東』。【史記・楚世家】記載,公元前276年楚曾經『復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為郡拒秦』。【史記・春申君列傳】記載,前248年,黃歇以『淮北地邊齊,其事急,請以為郡便。』可見楚在戰國中期以後,為應付封建兼併戰爭而在強國交界處設立了不少郡。
縣的長官稱縣公,【左傳・宣公十一年】載,楚莊王責備申叔時說:『夏征舒為不道、弒其君,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諸侯、縣公皆慶寡人,女獨不慶寡人,何故?』可見春秋時期楚初建縣,就以縣公為一縣之長官,後來也有稱縣尹或縣大夫的,其下設縣司馬,掌一縣之武裝力量,有如後世的縣尉。【左傳・昭公二十年】載,楚平王想殺太子建,就派城父司馬奮揚去執行刺殺任務,就是因為司馬是執掌兵權的武職官。
楚國縣的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免,一縣的軍事力量和財政收入由中央統一控制,遇有對外作戰,縣軍隊由中央統一調動。
到戰國時,楚國模仿中原的地方建制,在縣上設郡一級,郡的長官由中央派遣武官鎮守。如【戰國策・楚策二】載,楚大司馬昭常防守楚的東地邊郡時,曾對齊使者說:『我典守東地,且與死生,悉五尺之六十,三十餘萬。』縣的長官稱令,這是秦在商鞅變法時所設置的官稱。縣的長官由中央任免。【史記・春申君列傳】說:春申君為令尹時,曾任命當時著名的學者荀子為蘭陵縣令。
在縣的下面,還有更低一級的鄉里組織。戰國後期,楚國有個隱士名叫i冠子,他曾設計了一套五家為伍,十伍為里,四里為扁,十扁為鄉,五鄉為縣,十縣為郡的地方組織系統。但這套系統不見於楚國的文獻記載,未能說明其實施情況,或許只是個人的設想而已。
總之,東周時期官制的變化,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即由王宮大臣及臣僕式的官吏,向司民、司軍、司政的官吏的轉變,最突出的是司徒、司馬、司空『三司』官逐漸受到重視。春秋時期,王宮中首領太宰的地位相當重要,如僖公九年(前651年),襄王派孔宰代表周王朝把祭肉賜給齊桓公;隱公十一年(前712年)魯國『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太宰』。魯國本無太宰官,而羽父求『太宰』的意思是想得到最高的執政官。這都可以看出春秋初期太宰的地位相當重要。春秋中期,太宰(冢宰)有如後世的『三公』,僅僅是一種尊稱,無實際權力,地位已經下降了。如成公十年(前581年)楚太宰子商,僅是一般使者,成公十五年(前576年)宋向帶為太宰,位在六卿之外,襄公十一年(前562年)鄭太宰石■,僅充副使出使楚國。但是吳國較後進,所以太宰之職尚居國政之重要地位。至戰國,中原各國先後置相為執政官,太宰之稱漸廢。
戰國時期官吏的選用,主要有如下幾條途徑:
(一)立功仕進。如商鞅變法制定二十等軍功爵,只要不斷立功,就可以逐級晉升。韓非曾主張『宰相必起於州郡,猛將必起於卒任』①。就是要從有實際政治或軍事經驗的人中逐級選拔文武官吏。
(二)對策或獻策。楚悼王、秦孝公、燕昭王等的求賢令,便是發出策問徵詢對策的一種方式。吳起、商鞅等人,就是由於對策言中,一躍而居要職。另外一些人為搏取功名,主動向君主獻策,當時這種風氣極為盛行,【戰國策】一書的絕大部分內容就是記載了這方面的情況。這些獻策者,一旦被賞識,便立刻平步青雲,扶搖直上。由於策問、獻策和對策的盛行,各種政治主張層出不窮,氣氛十分活躍。
(三)親親入官。這是依靠親屬、裙帶、寵幸等關係進入官僚隊伍。這種情況相當普遍,齊、楚尤為突出。如齊的執政和將領大都出于田氏,楚的重要官位大都出於屈、景、昭三大家族。秦國由於改革比較徹底,這種陋習較少些。
(四)推薦任能。魏文侯時,象吳起、西門豹、樂年等人都是翟璜所推薦。另外象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則是魏成子所推薦②。著名軍事家孫臏是通過齊將田忌的推薦而被齊威王用為軍師的③。
(五)召聘應徵。戰國後期孔子的七世孫孔順,就被魏王遣使者奉黃金束帛聘以為相④。
(六)賣官鬻爵。在商品交易的影響下,官爵也被當作一種特殊商品,貴家豪族可以隨便花錢買官做⑤。
從上面官吏的幾種來源看,主要可分為兩類:一類依靠才能,一類靠各種關係。前一類是用人唯賢,後一類則是用人唯親。
為了控制官吏和防止作弊,各國逐漸建立了璽封和合符的制度。這是整個官僚制度中的一個組織部分。前面已經敘述過,這裡不再詳談了。
對於將領,依據勝敗進行賞罰,立有戰功者,一般按軍功晉升爵級;戰敗受罰,不僅罪及本身,還要連累家屬。趙國的趙括被任為將軍時,他的母親因知道他不能勝任,怕戰敗連累,當即向趙王聲明同趙括脫離關係。
文章來源:【歷代職官沿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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