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華文史網 [1] 張家山247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247號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本文所引【二年律令】內容,均出於此。
[2] 高敏,【關於漢代有"戶賦"、"質錢"及各種礦產稅的新證】,【史學月刊】2003.4: 121-122。
[3] 張榮強,【吳簡中的『戶品』問題】,北京吳簡研討班【吳簡研究】第一輯(武漢:崇文書局,2004),頁190-202。
[4] 【張家山漢墓竹簡(247號墓)】,頁第176。
[5] 【張家山漢墓竹簡(247號墓)】,頁165。
[6] 【張家山漢墓竹簡(247號墓)】,頁166。
[7] 【張家山漢墓竹簡(247號墓)】,頁168。
[8] 【湖北江陵鳳凰山10號漢墓木牘、竹簡】,李均明、何雙全,【散見簡牘合輯】(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頁66-76。
[9] 【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82),卷129【貨殖列傳】,頁3272。
[10]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卷1下【高帝紀】,頁54-55。
[11] 田澤濱,【漢代的『更賦』、『貲算』與『戶賦』】,【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4.6: 44-51。
作者:于振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