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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漢官六種・漢官解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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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 發表於 2006-12-26 12:0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國學網
孫星衍敘錄 隋志:漢官解詁三篇,漢新汲令王隆撰,胡廣注。唐志作三卷。後漢書胡廣傳:「所著詩、賦、銘、頌、箴、吊及(諸)解詁,〔一〕凡二十二篇。」不言此書卷數。續漢志補註引廣注,述此書始末極詳。王隆字文山,建武中為新汲令,見文苑傳。漢官篇仿凡將、急就,四字一句,故在小學中。今以隆書為正文,列廣注於下,末附胡廣漢制度十條。
漢太傅胡廣注
清 孫星衍輯
王隆漢官篇
前安帝時,越騎校尉劉千秋校書東觀,好事者樊長孫與書曰:『漢家禮儀,叔孫通等所草創,皆隨律令在理官,藏於幾閣,無紀錄者,久令二代之業,而不彰。誠宜撰次,依擬周禮,定位分職,各有條序,令人無愚智,入朝不惑。君以公族元老,正丁其任,焉可以已! 』劉君甚然其言,與邑子通人〔郎中〕張平子參議未定,〔二〕而劉君遷為宗正、衛尉,平子為尚書郎、太史令,各務其職,未暇恤也。至順帝時,平子為侍中典校書,方作周官解說,乃欲以漸次述漢事,會復遷河閒相,遂莫能立也。述作之功,獨不易矣。既感斯言,顧見故新汲令王文山小學為漢官篇,略道公卿內外之職,旁及四夷,博物條暢,多所發明,足以知舊制儀品。蓋法有成易,而道有因革,是以聊集所宜,為作詁解,各隨其下,綴續後事,令世施行,庶明厥旨,廣前後憤盈之念,增助來哲多聞之覽焉。續漢志補註   案:漢官篇正文別作一行,其有未備者,以續漢志小字補之。
太傅錄尚書事。
猶古冢宰總己之義也。續漢志補註
司馬中外以親寵殊,平事尚書,宰尹樞機,勉用八政,播時百穀。北堂書鈔設官部兩引
下理坤道,〔三〕上和干光,謂之司空。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將軍
前、後、左、右將軍,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綬,皆掌兵及四夷。有長史,秩千石。北堂書鈔設官部
前、後、左、右將軍,宣元以後,〔四〕雖不出征,猶有其官,位在諸卿上。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常,社稷郊,〔五〕事重職尊,故在九卿之首。 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古文儒林,舊藝皆說。北堂書鈔職官部
博士稽合同異,講論五始,為春秋。北堂書鈔設官部
公羊傳云:五始者,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元者,氣之始;春者,四時之始;王者,受命之始;正月者,政教之始;公即位者,一國之始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長者也。古禮,賓客得主人饌,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於地,舊說以為示有先。續漢志補註
光祿勛
勛猶閽也,易曰『為閽寺』。〔宦寺〕主殿宮門戶之職。〔六〕續漢志補註
光祿大夫,〔七〕諫議大夫,揖讓群卿,四方則之。 北堂書鈔設官部
光祿大夫,本為中大夫。武帝元狩五年,置諫大夫為光祿大夫。世祖中興,以為諫議大夫。又有太中、中散大夫。此四等於古皆為天子之下大夫,視列國之上卿。續漢志補註、北堂書鈔設官部
武帝以中大夫為光祿大夫,與博士俱以儒雅之選,異官通職,周官所謂『官聯』者也。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溫故知新,率由舊章,與參國體,稽合同異,案:北堂書鈔引有此二句。皆能分明古今,辨章舊聞。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案:北堂書鈔引此在『視列國之上卿 』下。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引此在『所謂官聯者也』下。但此與光祿大夫不相比附,疑本議郎之職。今改為正文,而不復別出。
衛尉
衛尉主宮闕之內,衛士於垣下為廬,案:北堂書鈔設官部引作『為區廬於垣下』。各有員部。〔凡〕居宮中者,〔八〕皆施籍於門,案其姓名。若有醫巫僦人當入者,本官長吏為封啟傳,案:當作『本宮長史為封ご』,見續漢志。〔九〕審其印信,然後內之。人未定,又有籍,皆復有符。符用木,長二寸,以當所屬兩字為鐵印,〔一0〕亦太卿炙符,案:續漢志補註引作『長可二寸,鐵印以符之。』〔 一一〕當出入者,案籍畢,復齒符,〔一二〕乃引內之也。其有官位得出入者,令執御者官,傳呼前後以相通。從昏至晨,分部行夜,夜有行者,輒前曰:『誰!誰!』若此不解,終歲更始,所以重慎宿衛也。藝文類聚職官部
諸門部各陳屯夾道,其旁當兵,以示威武,交戟,以遮妄出入者。續漢志補註
太僕廄府,皮軒鸞旗。初學記器物部
馬有廄,車有府。皮軒,以虎皮為軒。續漢志補註、初學記器物部、太平御覽車部
考工黃魏瑣連,孫吳之法。北堂書鈔武功部
兵書有黃氏瑣連之器,蓋弩射法也。北堂書鈔武功部
廷尉當理疑獄。北堂書鈔設官部
讞,質也。續漢志補註
鴻臚贊通四門,撫柔遠賓。北堂書鈔設官部
鴻,聲也。臚,傳也。所以傳聲贊導九賓也。太平御覽職官部
昔唐虞賓於四門,此則禮賓之制,與鴻臚之任亦同。太平御覽職官部
宗正
又歲一治諸王世譜差序秩第。續漢志補註
司農調均報度,輸漕委輸。續漢志補註
邊都諸官請調者,皆有調均報給之也。以水通輸曰漕。委,積也。郡國所積聚金帛貨賄,隨時輸送諸司農,曰委輸,以供國用。續漢志補註
侍中
 掌侍從左右,無員,常侍中。漢書百官公卿表注
給事〔中〕,〔一三〕常侍〔從〕左右,〔一四〕無員,位次侍中、中常侍,或名儒,或國親。漢東方朔拜中郎,為給事中。劉向諫議大夫,拜給事中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尚書出納詔命,齊眾喉口。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
唐虞曰納言,周官為內史。機事所總,號令攸發。北堂書鈔設官部、文選、晉紀總論注、後漢二十八將論注、〔一五〕辨亡論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機密之事。文選晉紀總論注
士之權貴,不過尚書,其次諸吏。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諸吏,光祿勛是也。太平御覽職官部
御史
建武以來,省御史大夫官屬入侍蘭台。蘭台有十五人,特置中丞一人以總之。此官得舉非官,案:北堂書鈔引作『舉法』,皆誤。當作『舉非法』。〔一六〕其權次尚書。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惠帝三年,相國奏遣御史監三輔。北堂書鈔設官部
孝宣感路溫舒言,秋季後請讞。時帝幸宣室,齋居而決事,令侍御史二人治書,御史起此。案:當重有『治書』二字。後因別置,冠法冠,秩百石,案:『百』上當有『六』字。有印綬,與符節郎共平廷尉奏事,罪當輕重。續漢志補註
執金吾,執禁典兵。北堂書鈔設官部
執金吾,吾者御也,典執金革,以御非常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衛尉巡行宮中,則金吾徼於外,相為表里,以擒奸討猾。續漢志補註、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子太傅,日就月將,琢磨玉質。北堂書鈔設官部
言太子有玉之質,〔一七〕琢磨以道也。位次太師。北堂書鈔設官部
少傅琢磨玉質,永承無疆。北堂書鈔設官部
言太子者,玉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將作大匠樹栗、椅、桐、梓。〔一八〕續漢志補註
古者列樹以表道,並以為林囿。四者皆木名,治宮室並主之。續漢志補註
中壘、城門,北軍士校,修爾車馬,以戒不虞。北堂書鈔設官部
漢掌兵官。北堂書鈔設官部
河南尹
武帝太初元年,〔一九〕左內史為左馮翊,主爵都尉、右內史為右扶風、京兆尹,治京師,以為三輔,皆如郡。〔二0〕主爵列侯,其職並鴻臚。〔二一〕世祖 案:當有『都』字。〔二二〕雒陽,改河南案:當有『郡』字。為河南尹。北堂書鈔設官部
三輔職如郡守,獨奉朝請。成帝丞相張禹遜位,位特進,奉朝請。又以關內侯蕭望之、大司馬嘉皆進奉朝請。光武司徒孫資加特進,奉朝請。奉朝請之號,則非為官。北堂書鈔設 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刺史十有三牧,分土食焉。北堂書鈔設官部
京畿師外,案:當有訛。十有三牧,分部馳郡行國,督察在位,奏以言,案:『奏』上當有『敷』字。錄見囚徒,案:『見』當作『視』。考實侵冤,退不錄職,案:『錄』當作『稱』。狀狀進一奏事焉。案:當有訛。北堂書鈔設官部
巡謂驛馬也,縣次傳駕之,以走疾,猶古言附遂。 續漢志補註
縣邑囚徒,皆閱錄視,參考辭狀,實其真偽。有侵冤者,即時平理。續漢志補註
課第長吏不稱職者為殿,舉免之。其有治能者為最。察上尤異州,又狀州中吏民茂才異等,歲〔舉〕一人。〔二三〕續漢志補註
所察有條應繩異者,輒覆問之,不茹柔吐剛也。歲盡,V所狀納京師,名奏事,差其遠近,各有常會。續漢志補註
中興不復自詣京師,其所道皆如舊典。續漢志補註
假佐,取內郡善史書佐給諸府也。漢書王尊傳注
冀趙常山。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曰『冀州既載』。居趙,今治常山。太平御覽州郡部
兗衛濟河。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曰『濟河惟兗州』。衛國,今治山陽。太平御覽州郡部
青齊河岱。〔二四〕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曰『海岱惟青州』。居齊國,今治焉。太平御覽州郡部
徐魯淮沂初學記州郡部、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又曰『淮沂其V』。居魯國,今據豫州而東海。太平御覽州郡部
揚吳彭蠡。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曰『淮海惟揚州』。又曰『彭蠡既渚』。居吳國,今治九江。太平御覽州郡部
荊楚衡陽。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曰『荊及衡陽惟荊州』。居楚國,今治武陵。太平御覽州郡部
益庸岷梁。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曰『華陽黑水惟梁州』。漢改梁州(治九江)〔為益州〕,〔二五〕今治廣漢。太平御覽州郡部
涼黑水。初學記州郡部、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曰『黑水西河惟雍州』。居國,漢改雍州為州,國右扶風找叵兀屬司隸部,不復屬州。今治漢陽。太平御覽州郡部
雍別朔方。太平御覽州郡部 案:續漢志朔方郡在并州刺史部,無朔方刺史,與此不合。
漢別雍州之地,置朔方刺史。太平御覽州郡部
交址南越。太平御覽州郡部
漢平南越之地,置交州刺史,列諸州治蒼梧。太平御覽州郡部
幽燕朝鮮。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無幽州,而周官有焉。蓋冀之別也。居燕國,今廣陽是。太平御覽州郡部
並代晉翟。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無并州,而周官有,蓋冀州之別也。居燕國,今廣陽是。太平御覽州郡部 案:『 居燕國,今廣陽是』七字,當有誤。
太守專郡,信理庶績,勸農賑貧,決訟斷辟,興利除害,檢察郡奸,舉善黜惡,誅討暴殘。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案:太平御覽引作『 誅殺殘暴』。
秋冬歲盡,各計縣戶口墾田,錢穀入出,盜賊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歲詣郡,課校其功。功多尤為最者,於廷尉案:此當作『慰』勞勉之,以勸其後。負多尤為殿者,於後曹別責,以糾怠慢也。諸對辭窮尤困,收主者,掾史關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縛責,以明下轉相督敕,為民除害也。明帝詔書不得J辱黃綬,以別小人吏也。續漢志補註
都尉將兵,副佐太守。〔二六〕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案:北堂書鈔引作『都尉一人』。〔二七〕
言與太守俱受銀印部符之任,為一郡副將,然俱主其武職,不預民事。舊時以八月都試,講習其射力,以備不虞。案:太平御覽引有『
備盜賊也』四字。皆絳衣戎服,示揚威武,折衝厭難者也。北堂書鈔設官部〔二八〕
少官嗇夫,各擅其職。周禮天官疏
謂倉庫少內嗇夫之屬,各自擅其條理所職主。周禮天官疏
鹽鐵官
鹽官掊坑而得鹽,或有鑿井□海水而以得之者。鑄銅為器械,當鑄冶之(事)〔時〕,〔二九〕扇熾其火,謂之鼓鑄。續漢志補註
諸王
諸王在長安,位次三公。北堂書鈔設官部
光武封諸子,各四縣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後漢妾數無限別,乃制設正適,曰妃,取小夫人不得過四十人。續漢志補註
列侯
列侯金印紫綬,以賞其有功,功大者食縣邑,小者食鄉亭,得臣其所食吏民。案:北堂書鈔封 爵部引『大小隨邑縣鄉所食,臣其吏民也』。本為徹侯,避武帝諱曰通侯。舊時文書,或爵通侯也,〔三0〕後更曰列侯。今俗人或都言諸侯,乃王爾,非此也。藝文類聚封爵部、太平御覽封建部
諸王受封,皆受茅土,歸立社稷。本朝為宮室,自有制度。至於列侯歸國者,不受茅土,不立宮室,各隨貧富,裁製黎庶,以守其寵。續漢志補註、藝文類聚封爵部
車駕巡狩幸其國,諸侯衣玄端之衣,冠九旒之冕,其盛法服以就位也。今列侯自不奉朝請侍祠祭者,不得服此,皆當三梁冠,皂單衣,其歸國流黃衣皂雲。續漢志補註
乘輿豹尾過後,罷屯解圍。續漢志補註
施於道路,豹尾之內為省中,故須過後,屯圍乃得解,皆所以戒不虞也。續漢志補註鸞旗,以銅作鸞〔鳥〕車衡上。〔三一〕續漢志補註
建蓋在中。續漢志補註
轂下,喻在輦轂之下,京師之中。〔三二〕文選曹子建責躬詩注、潘安仁在懷縣作詩注、曹子建求通親親表注、任彥升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注
天子出,車駕次第,謂之鹵簿。長安時,出祠天於甘泉用之,名曰甘泉鹵簿。文選任彥升為蕭揚州薦士表注
宗廟是古者清廟茅屋。續漢志補註
古之清廟,以茅蓋屋,所以示儉也。今之明堂,茅蓋之,乃加瓦其上,不忘古也。後漢書光武紀注、續漢志補註
桶,桶也。諸侯丹桶,以丹色也。太平御覽居處部 案:『桶』當作『桷』。〔三三〕
z,梁上柱也。諸侯藻〔z〕,〔三四〕為藻文也。太平御覽居處部
附:漢制度案:漢制度之名,不見於隋書經籍志。續漢志補註引謝沈書曰:『太傅胡廣博綜舊儀,立漢制度,蔡邕因以為志。』今群書所引,附於解詁之後。
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策書者,編簡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篆書,起年月日,稱皇帝,以命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賜策(書),〔三五〕而以隸書,用尺一木,兩行,惟此為異也。制書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詔三公,皆璽封,尚書令印重封,露布州郡也。詔書者,詔,告也,其文曰告某官雲如故事。誡敕者,謂敕刺史、太守,其文曰有詔敕某官,他皆仿此。後漢書光武紀注、太平御覽文部
天子出,有大駕、法駕、小駕。大駕則公卿奉引,大將軍驂乘,太僕御,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法駕,公不在鹵簿,唯河南尹、執金吾、洛陽令奉引,侍中驂乘,奉車郎御,屬車三十六乘。小駕,太僕奉駕,侍御史整車騎。後漢書儒林傳序注人君之居,前有朝,後有寢。終則制廟以象朝,後制寢以象寢。光武都洛陽,合高祖以下至平帝為一廟,藏十一帝主於其中。元帝次當第八,光武第九,故立元帝為祖廟,後遵而不改。後漢書光武紀注
列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者,賜特進,在三公下,不在車騎下。續漢志補註
是為猥諸侯。續漢志補註
戎,立車,以征伐。續漢志補註
春秋左氏傳有南冠而縶者,則楚冠也。秦滅楚,以其君服賜執法近臣御史服之。續漢志案:以下四條俱引作『胡廣說』。
高山冠,蓋齊王冠也。秦滅齊,以其君冠賜近臣謁者服之。續漢志
趙武靈王效胡服,以金飾首,前插貂尾,為貴職。秦滅趙,以其君冠賜近臣。續漢志
意謂北方寒涼,以貂皮暖額,附施於冠,因遂變成首飾。續漢志補註
校勘記
〔一〕 『及諸解詁』原作『及新解詁 』,據後漢書胡廣傳改。
〔二〕 點校本、汲本、殿本、集解本續漢百官志補註『通人』下均有『郎中』二字,據補。
〔三〕 孔廣陶本(以下簡稱孔本)書鈔卷五二『坤道』作『川道』。
〔四〕 『宣元』原作『宣化』,據孔本書鈔卷六四改。
〔五〕 孔本書鈔卷五三『社稷』上有『掌』字。又此引還見於藝文類聚(以下簡稱類聚)卷四九,與孫輯引同,孫氏脫注。
〔六〕 諸本續漢百官志補註『主殿宮』上均有『宦寺』二字,據補。
〔七〕 孔本書鈔卷五六引作『光祿、太中』,與下文『諫議大夫』連讀。
〔八〕 『凡』字據類聚卷四九引補。
〔九〕 『本宮』,類聚卷四九、初學記卷一二、太平御覽(以下簡稱御覽)卷二三0俱引作『本官』。殿本續漢百官志亦同。黃山校補曰:『官本「宮」作「官」,是。今按:外人謂無官位者,考本官所遣,當封ご為信也。』孫案非,且脫注初學記、御覽兩齣處。
〔一0〕類聚卷四九、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三0『兩字』上均有『官』字。按續漢志作 『宮名』,此處既指外人,則『宮名』亦當作『官名』 。據此可知上述類書所引,『官』下當脫『名』字,而孫輯則全脫矣。
〔一一〕『符』原作『箸』,據諸本續漢百官志補註改。
〔一二〕初學記卷一二『復』下有『 識』字,『齒符』下尚有『識其物色』四字。
〔一三〕據孔本書鈔卷五八補『中』 字。此引又見類聚卷四八,亦作『給事中』。孫輯脫注。
〔一四〕書鈔卷五八、類聚卷四八、初學記卷一二『常侍』下均有『 從』字,據補。
〔一五〕此引見於文選范蔚宗宦者傳論注,不出於文選後漢二十八將論注。
〔一六〕影宋本御覽卷二二五正作『 得舉非法』,孫氏所據本誤。
〔一七〕孔本書鈔卷六五引作『言太子如玉』。
〔一八〕點校本續漢百官志補註『椅 』作『漆』。按劉昭注下引毛詩傳、陸璣草木疏皆以釋 『椅』,未言及『漆』。汲本、殿本、集解本亦均作『 椅』。據此則作『漆』恐非。
〔一九〕『太初』原作『太元』,據孔本書鈔卷七六引改。又漢書百官公卿表亦作『太初』
〔二0〕孔本書鈔卷七六『皆』上有 『職』字。
〔二一〕孔本書鈔卷七六『並』下有 『屬』字。
〔二二〕孔本書鈔卷七六正有『都』 字,孫氏所據本誤。
〔二三〕諸本續漢百官志補註『歲』 下均有『舉』字,據補。
〔二四〕『青齊』原作『青州』,據影宋本御覽卷一五七改。
〔二五〕據影宋本御覽卷一五七刪補。
〔二六〕御覽卷二四一其下尚引『備盜賊也』四字。
〔二七〕孔本書鈔卷六三『一人』上有『郡各』二字。
〔二八〕書鈔卷六三兩次引及此條,孫輯脫注。
〔二九〕諸本續漢百官志補註『之事 』均作『之時』,據改。
〔三0〕類聚卷五一『通侯』下有『 是』字。
〔三一〕諸本續漢輿服志補註『鸞』 下均有『鳥』字,據補。
〔三二〕文選求通親親表注『京師』 作『京兆』,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注又作『京城』。
〔三三〕影宋本御覽卷一八八兩『桶 』字均引作『桷』,孫氏所據本誤。
〔三四〕據御覽卷一八八補『z』字。
〔三五〕據後漢書光武帝紀注及御覽卷五九三引刪『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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