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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梁啓超對史學認識論的探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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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人 發表於 2011-6-30 08: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讀史網
如同梁啓超晚年屢屢絕患政治,卻終生『對政治不能釋懷』,儘管他批評實用主義的時候,主張『為歷史而治歷史』,說了『只當成為學不成為學,不必問有用與無用』之類的話,但他絕不是那種能夠割捨史學的社會政治功能的人。經過反覆探討,他把自己比較完整的思想表述為:『歷史的目的在將過去的真事實予以新意義或新價值,以供現代人活動之資鑒。』(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總論第一章】)『求得真事實』,始終是梁氏整個新史學理論體系的基石和精魂。他的取自西方,用以改造中國舊史的所謂『科學精神』集中體現於此,而其欲排除主觀偏見,擯棄種種外在目的干擾的用意,亦正是為了『求真』,為了使歷史成為一門科學的學問。『予以新意義或新價值』,則概括了歷史認識的一種本質,即歷史認識不是主體對客體歷史的簡單複寫和固定攝照,而是與時俱進的人不斷以當代的立場、觀點和價值取向對過去的歷史進行重新認識,重新評估。這種觀點恰與當時西方史學理論界興起的思潮相吻合。『供現代人活動之資鑒』,是梁氏史學目的論的基本主張。他的新史學與舊史學的區別也在於前者是『為今人』、『為生人』的,而後者是『為古人』、『為死人』的。他說:『為什麼要看歷史?希望自己得點東西。為什麼要作歷史?希望讀者得點益處。學問是拿來致用的,不單是為學問而學問而已。』(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總論第一章】)這也是他對自己一度否定致用所做的糾正。他最後把『求真』與『致用』完全統一了起來:『吾人將許多死的事實組織好予以意義及價值使之活動,活動的結果,就是供現代人應用。……必定要先有真事實才能說到意義,有意義才能說到價值,有意義及價值才可說到活動。』(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總論第一章】)換言之,只有真正科學的史學,才能發揮其應有的、巨大的社會功能。
  
    三

  梁啓超十分注重史學認識的方法問題。與以往或同時代的其他中國學者相比較,他講的史學方法已上升到方法論的高度。
  梁啓超說:『我們家裡頭這些史料,真算得世界第一個豐富礦穴。從前僅用土法開採,采不出什麼來,現在我們懂得西法了,從外國運來許多開礦機器了。這種機器是什麼?是科學方法。我們只要把這種方法運用得精密巧妙而且耐煩,自然會將這學術界無盡藏的富源開發出來,不獨對得起先人,而且可以替世界人類恢復許多公共產業。』(梁啓超【治國學的兩條大路,見【飲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九)和嚴復一樣,他也認為來自西方的科學方法,主要是歸納法,他把歸納法的運用總結為如下的程序:『第一步,必先留心觀察事物,覷出某點某點有應特別注意之價值;第二步,既注意於一事項,則凡與此事項同類者或相關係者,皆羅列比較以研究之;第三步,比較研究的結果,立出自己一種意見;第四步,根據此意見,更從正面、旁面、反面博求證據,證據備,則泐為定說,遇有力之反證則棄之。』(梁啓超【清代學術概論・十七】)他認為科學方法的精神實質,或者說歸納法的基本原則『即前清乾嘉諸老所提倡之「實事求是」主義是也。』
  梁啓超認為:『凡科學上的重大發明,都由於善於觀察。……在自然科學,求試驗的結果;在歷史方面,求關聯的事實。』(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總論第二章】)因此,他把觀察事物,發現問題當作歸納法的第一步。接下來的重要環節,他以為是比較研究,說:『大抵史料之為物,往往單舉一事,覺其無足重輕,及匯集同類之若干事比而觀之,則一時代之狀況可以跳活表現。』(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第五章】)又說:『凡天下事必比較而後見真。』(梁啓超【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見【飲冰室合集・文集】之七)他自己尤以中西歷史比較研究成果豐富。他還很早就注意用統計方法治史,說這是中國傳統史學的一個發明(即史表),後來他把這種方法發展為『用統計學的法則,拿數目字來整理史料推論史績』的所謂『歷史統計學』。他指出:『欲知歷史真相,決不能單看檯面上幾個大人物幾樁太事件便算完結;最要的是看出全個社會的活動變化。全個社會的活動變化,要集積起來比較一番才能看見。往往有很小的事,平常人絕不注意者,一旦把它同類的全搜集起來,分別部居一研究,便可以發見出極新奇的現象,而且發明出極有價值的原則。』(梁啓超【歷史統計學】,見【飲冰室合集・專集】之七十三(下同))他與丁文江合作的研究項目『歷史之人物地理分配表』,曾以新潮的統計學方法,引起當時國內學者的很大興趣。
  梁啓超認為『求證』是歸納法的又一重要環節,在【中國歷史研究法】中用墨最多。作為範例,他詳細敘述了自己如何考證『玄奘出遊年代』的研究過程:首先,通過對多種史料的留心觀察和比較,產生對『貞觀三年出遊』成說的懷疑,提出『貞觀元年首途留學』的假說。其次,查到【新唐書】關於『貞觀元年河南、隴右沿邊諸州霜害』的記載,成為【續高僧傳】『奘之出境乃攙在饑民隊中,而其年之飢實因霜災』說的『有力之正證』。再者,又發現玄奘途中所遇西突厥可汗葉護,已在貞觀二年被殺的材料,成為『貞觀三年出遊』說不能立的『強有力之反證』,從而使『元年首途留學之假說殆成鐵案』。他告訴讀者:『此問題所得結果雖甚微末,然不得不謂為甚良,其所用研究法純為前清乾嘉諸老之嚴格的考證法,亦即近代科學家所應用之歸納研究法也。』他還提示人們:『夫學問之道,必有懷疑然後有新問題發生,有新問題發生然後有研究,有研究然後有新發明。百學皆然,而治史特其一例耳。』(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第五章)
  大家知道,梁氏在史學理論的一些基本問題上曾因反覆探索,出現過觀點的搖擺,其中也關聯到歸納法於歷史研究中的運用問題。在【研究文化史的幾個重要問題】一文中,他說過這樣的話:『歸納法最大的工作是求「共相」,把許多事物相異的屬性抽出,各歸各類,以規定該事物之內容及行歷何如。這種方法應用到史學,卻是絕對不可能。為什麼呢?因為歷史現象只是「一躺過」,自古及今從沒有同鑄一型的史跡。這又為什麼呢?因為史跡是人類自由意志的反影,而各人自由意志之內容絕對不會從同,所以史家的工作和自然科學家正相反,專務求「不共相」。倘若把許多史跡相異的屬性剔去,專抽出那相同的屬性,結果便將史的精魂剝奪淨盡了。因此,我想歸納研究法之在史學界其效率只到整理史料而止。』(梁啓超【研究文化史的幾個重要問題】)這段話的意思,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評價。一方面,求『不共相』確為歷史認識的重要任務,也是歷史考察方法的基本特徵。歸納法亦確非歷史研究的唯一方法,它確有着局限性。因此,梁啓超的思考有值得肯定的部分。另一方面,梁氏在這裡以『專務求「不共相」』排斥了他曾指出的『史家最大任務,是要研究人類社會的「共相」和「共業」。』(梁啓超【歷史統計學】)這是走了極端。他把歸納法在史學中的運用限制到整理史料為止,顯然也是不準確的,這反映了他認識上的偏頗。需要指出,梁氏的這種搖擺往往並不代表其史學理論的主流思想。對此,應聯繫他的更多的著作和言論來全面地把握。
  綜合分析,在梁啓超史學方法論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他的各個時期的有關著作每每強調歷史為『自有人類以來全體之史』,不可只『知有一局部之史。』(梁啓超【新史學・史學之界說】)『歷史為「整個的」,即全人類之歷史亦為「整個的」。』(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第六章】)他提倡研究歷史運用『排比法』和『聯絡法』,說:『有許多歷史上的事情,原來是一件件的分開着,看不出什麼道理。若是一件件的排比起來,意義就很大了;』『許多歷史上的事情,順看平看似無意義,亦沒有甚麼結果,但是細細的把長時間的歷史通盤聯絡起來,就有意義,有結果了。』(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總論第一章)他認為史家觀察研究問題應該『由全部到局部』再『由局部到全部』。不能了解全部,就不能了解局部。不能了解世界,就不能了解中國。『因為一個人的活動如何前進、如何退化,可以使社會改觀,一個人一群人特殊的動作,可以令全局受其影響,發生變化。』(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總論第二章】)
  綜合的基礎在於分析。梁氏以其自創的語言說明了這種研究方法的步驟。首先,『當畫出一「史跡集團」以為研究範圍』。他說『史跡本為不可分的,不可斷的,但有時非斷之分之則研究無所得施。』治史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自由地從整體歷史中分割出一塊來作為研究對象,但要注意:『其一,每集團之函量須較廣較復,分觀之,最少可以覷出一時代間社會一部分之動相。其二,各集團之總和須周遍,合觀之,則各時代全社會之動相皆見也。』(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第六章】)確是研究集團之後,應對『集團分子』,即各種史料進行整理,『搜輯宜求備,鑑別宜求真』,並努力使『此一群史跡,合之成為一個生命――活的,整個的。』梁氏稱作『集團實體之把捉』。為此還必須做三方面的分析研究工作。一是『常注意集團外之關係。』因為『此一群史跡不能與他群史跡脫離關係而獨自存在,亦猶全社會中此一群人常與他群人相依為命也。』二是『認取各該史跡集團「人格者」,』『精研一史跡之心的基件』與『物的基件』,注意『量度心物兩方面可能性之極限。』歷史是人創造的,每一史跡集團『必有其「人格者」以為之骨幹,此「人格者」或為一人,或為數人,或為大多數人』,他或者他們應該是該史跡集團中的『立於主動地位者。』進而梁氏提出對歷史的『人格者』進行心理分析的必要性:『凡史跡皆人類心理所構成,非深入心理之奧以洞察其動態,則真相未由見也。而每一史跡之構成心理恆以彼之「人格者」為其聚光點。』對於一個或數個『人格者』,『宜深注意於其個人的特性』,包括『素性及其臨時之衝動斷制,』因為這『非惟影響於彼個人之私生活,而實影響於多數人之公生活。』對於『多數的人格者』,則要研究其民族、階級、黨派的意識。無論個人還是社會的心理,都有『正負兩面』,對歷史進程發生積極或消極的影響。同時必須看到歷史的『心的基件』要受到『物的基件』的制約,『物者何?謂與心對待的環境。詳言之,則自然界之狀況以及累代遺傳成為固形的之風俗、法律與夫政治現象、經濟現象,乃至他社會之物的心的抵抗力皆是也。』史家在分析『心』、『物』兩種歷史條件的時候,還要在『當時』,『此地』的觀點上『量度』二者的『極限』,這樣才能做出符合實際的判斷。三是『觀察所緣』。『有可能性謂之因,使此可能性觸發者謂之緣』。史家可以測知『因』,卻不能測知『緣』,但有緣必有因,『一史跡之因緣果極恆複雜幻變至不可思議,非深察而密勘之,則推論鮮有不謬誤者。』(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第六章】)應該承認,梁啓超的分析方法代表了當時高水平的史學研究方法和認識方法。(作者:王也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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