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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王國維『二重證據法』蘊義與影響的再審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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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0-10-18 13: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南開學報
三、『二重證據法』在中國史學史上的作用
    評析『二重證據法』在中國近現代史學史上的影響,應當與『古史辨』派置於對立統一的兩個方面進行考察,認識才能深入。王國維雖然沒有激烈地批評顧頡剛,甚至批評中未曾點名,出語也似乎寬和,但他的『二重證據法』依託於殷商史考證的傑出成就,對於疑古思辨史學的發展勢頭,牽掣最為有力,抵禦作用也最為長遠。
    1923年,顧頡剛提出『層累地造成的中國古史』的命題,指出中國舊的上古史體系的不可信從,揭示出許多大的疑點,立即引起很大的反響。隨後,關於中國商代以前古史的辯論在學界展開。1926年,顧頡剛主編【古史辨】第一冊出版,使辯論更為升級,且隨着【古史辨】第二至七冊的陸續印行,一波繼一波地愈演愈烈。以顧頡剛為代表的『疑古』學者,提出許多具體的辨偽事例,許多爭論往往在具體事例上糾纏,但是顧頡剛申明了他的學術宗旨有四點:(一)打破中國民族出於一元的觀念;(二)打破地域向來一統的觀念;(三)打破古史人化的觀念,即將神話中古神『人化』,多了一層偽史;(四)打破古代為黃金世界的觀念。這些史學理念,現在看來仍然是正確的。從此四條可以看出這場『疑古』波潮,實為20世紀中國史學的革命運動。早在1926年【古史辨】第一冊出版之後,胡適就評論說:這是中國史學界的一部革命的書,又是一部討論史學方法的書。此書可以解放人的思想,可以指示做學問的途徑,可以提倡那『深澈猛烈的真實』的精神。[11]蔣俊【中國史學近代化進程】認為:『對於「古史辨派」的評論,只能有一個標準,即史學革命。中國近代的史學革命,是經過幾代進步史學家的努力才初步完成的,其中也包含着「古史辨派」的努力。』[12]同樣稱『古史辨』為史學的『革命』,但其含義並不一致,胡適所言近之但尚未充分。
    中國的傳統史學自從產生,是在記史求真與社會功用的矛盾中搖擺前進,留下了豐富的史籍,歷史的敘述真中有偽,在古代不可能得到全面的清理。1902年,梁啓超標舉『新史學』的旗幟,唱出『史界革命』的時代強音,為中國史學發展之一大轉機。然而梁啓超對舊史學的批判是『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國家』,『知有個人而不知有群體』,『知有陳跡而不知有今務』,『知有事實而不知有理想』,指責【二十四史】為『二十四姓之家譜而已』[13]。這些論斷激烈而欠準確,其新史學的觀念,只涉及史書中應當記述哪些事實、採用什麼形式、貫穿什麼思想以及撰史人的立場等問題,乃是社會改革觀念的折射,並非史學革命的根本方向。但這種『新史學』的宣傳,推進了歷史教育的革新,特別是新式教科書的編寫。清朝滅亡之後,新式大學以及研究機構的設置和發展,給史學一定的學科地位,有利於史學的核心即學術層面的凸現,『古史辨』派的疑古辨偽,就是這種史學之學術革命的時代標誌。以顧頡剛為代表的疑古辨偽活動,實質是貫徹史學求真的理念,表現出不懼任何阻力和非難的徹底性。顧頡剛不僅要堅定地打破疑點重重的舊古史體系,同時也樂於修訂、改正自己具體見解出現的偏差,【古史辨】不僅收載疑古辨偽之文,也載入反對者的文章,體現了純正的學術情操。
    對『古史辨』派批評和反對者的議論,重要者大致有以下三類:
    1、仍以舊有的經、史著述為根據,甚至認為疑古有害於世道人心。這是信古守舊派的理念,是根本出發點的錯誤,不足深論。
    2、指摘具體的疑古見解證據不足,或證據難以成立。其中有人將顧頡剛作為疑點引證的資料,以重新曲解的方法予以彌縫者,也有人質問:戰國之人有何必要偽造堯、舜史事、他們為何具備這樣高的偽造能力?諸如此類,文繁不錄。最值得注意的是張蔭麟指摘顧頡剛過度使用『默證』方法,例如【詩經】、【尚書】、【論語】都沒有關於禹與夏朝關係的記述,顧頡剛據此質疑後人偽造了禹為夏朝的開國之祖。張蔭麟則認為這種『默證』法不對,認為【詩經】、【尚書】、【論語】都沒有一定要記述此類內容的必須性。[14]這項辯論實際是表明了研討上古史無論『信古』、『疑古』,都面臨證據不足的問題,但卻顛倒了舉證的責任方。『疑古』者只要根據現存資料發現疑點,即有理由質疑,『信古』者則應當舉證解疑,而不應僅僅挑剔疑古者的證據不足。這類批評對辯論的深入有所推動,但並不觸動疑古辨偽的根本宗旨。
    3、挑剔顧頡剛等只是破壞古史體系,而缺乏建設性成績。認為顧頡剛的學術不充實,特別是沒有考古學造詣,難以研討上古史。此類議論,是欲從整體上否定疑古辨偽活動,王國維即在其中。在1924年12月,李玄伯發表文章,認為『要想解決古史,唯一的方法就是考古學』,[15]這個見解很正確,但李氏卻據此主張沒有必要根據文獻資料作古史的辨偽討論。
顧頡剛回應李玄伯等這類以考古學為旗號的文章,是同意上古史的問題應由考古學最後解決,但指出文獻記載的辨偽十分重要,不能放棄文獻的辨偽考訂。他認為學術應有分工,『古史的破壞和建設,事情何等多,哪裡可由我一手包辦?』他還指出:『有許多古史是考古學無法證明的,例如三皇五帝,我敢預言到將來考古學十分發達的時候也尋不出這種人的痕跡來。……難道可以永遠「存而不論」嗎?但是在書本上我們若加意一考,則其來蹤去跡甚為明白,固不煩考古學的反證而已足推翻了。』顧頡剛談到自己辨偽工作宗旨時說:『希望替考古學家做掃除的工作,使得他們的新系統不致受舊系統的糾纏。』[16]1924年,傅斯年在給顧頡剛的支持信件中也說:『你這古史論無待於後來的掘地,而後來的掘地卻有待於你這古史論。現存的文書如不清白,後來的工作如何把他取用?』[17]顧、傅二人說出的道理是成立的,然而他們對史學、考古學後來的發展卻始料未及。
  最早具有考古學家才幹而又反對疑古的學者,似為徐旭生,他在1943年就曾出版【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其中批評顧頡剛等『把傳說得東西一筆抹殺,把文化的黎明時期完全不談,我國的歷史因此就被砍去一截!』他認為:『古書因為受造謠的嫌疑而被拋棄,對於地下的工作,將來由何物啟示或解釋?王國維能開始解釋甲骨文上的文字,因為他相信殷代現存的文獻。如果殷代文獻被猜疑而蔑視、而散逸,那雖有王氏湛深治學的精神,亦無從尋得下手處矣。』於是他主張『拋卻過正的一切抹殺辦法,用信古的正確方向,小心謹慎地、辛勤地尋求古代略近的真實,則今日學者之任也。』[18]
    徐氏的言論十分強悍無理,攻擊顧頡剛把歷史『砍去一截』,已近於誣衊,把文獻佚失的原因歸結為疑古,類似於栽贓。這些姑且不論,單就其治學理念,則將考古(所謂『地下的工作』)依賴於古書,認為沒有古書就得不到『啟示或解釋』,是極端錯誤的,因為世界多數地區(如埃及、印度)的考古學,不用古書的『啟示或解釋』而成就十分輝煌。徐氏特別舉出王國維的事例,公開主張信古,可見他就是以王國維為榜樣,力圖將『二重證據法』擴大到考古學領域的早期學者。至1950年代,徐氏首先發現和認定二里頭先商遺址為夏文化,開拓了考古遺存與文獻結合的『二重證據法』實例。[19]倘若作為一家之言,這種嘗試亦未嘗不可,但在信古、守舊的前提下,將『二重證據法』擴充、發揮而定為一尊,使古書與考古捆綁一起,則是埋伏了很大的弊端和無窮的亂象。
  中國古代史學具有深厚的文化積澱和優良的傳統,從春秋時期具備『君舉必書』、『書法不隱』等記史求真的理念以來,正規的史籍記載,其可信度很大。但是從西周初年形成『殷鑑』的歷史觀念,到西周季年和春秋時期官方形成記史體制,經歷了很長的發展時期,追述西周之前的歷史不可能不摻入較多的傳說、想象的成分。西周之後的歷史記載也在記史求真與政治功用的矛盾中擺動、偏移。因此,中國舊史學就其優良傳統而言,完全具備與新時代新史學相銜接的基礎。而從史學產生、發展的歷程來看,越是上古較早史事的記述,就越多神話、傳說、模糊、想象、失實和偽造的成分。顧頡剛等選擇商周之前古史作為辨偽的重點,進行打破舊古史體系的掃除活動,是一場適當的、新史學發展時代所需要的史學革命。
    『古史辨』運動取得了不可磨滅的成就,其純正求真、勇敢辨偽的精神,將永遠成為新史學健康成長的源泉,但從史學革命的層次觀察,整體上已經失敗。失敗的原因除了政治與社會各種因素的影響之外,學術的原因是上述中國舊傳統史學所具備的優點,而這個優勢正好由王國維考證殷商史的特例和『二重證據法』的提出而閃亮登場。於是不僅信古者的信心大增,而且具有新觀念的不少史家,也喚起了對『地下之新材料』來證實古書的無窮期待與遐想。徐旭生的學術理念和考古學實踐,標誌着中國考古學與上古史文獻的結合,開始遠離顧頡剛、傅斯年等人原來的預想,走上膨脹、擴大的『二重證據法』之路,保留與發揚了王國維『二重證據法』原有的信古、守舊因素與近乎武斷的『推想』。從史學史角度考察,王國維『二重證據法』對史學發展的作用,是將舊的上古史體系與新史學的建設過早地銜接起來,在舊史學的糟粕未能充分清掃的條件下,這種傳統史學過早而且以不適當方式銜接於新史學,攜帶了大量龐雜成分、落後理念、虛假記述,降低了新史學發展的健康環境。這雖然不應由王國維承擔責任,但追溯淵源,『二重證據法』及其濫用則起到了槓桿作用。這個槓桿一方面撥動起上古史研究的嘈雜與興旺,一方面攪得沉渣泛起,其影響值得深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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