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必須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副標題:兼評王寧的【從漢字改革史看漢字規範和『繁簡之爭』】 作者:張朋朋北京語言大學 前言:12月6日教育部官網上發出了針對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1478號【關於在全國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的提案】的答覆。教育部否定了這個【提案】,理由是簡化字是規範漢字,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不符合【國家語言文字法】。我支持這個【提案】,認為教育部的答覆,從學術角度看是不對的,否定【提案】的理由不能令人接受,於是11日我在網上發表了【論『識繁寫簡』的學術價值及其重大意義】一文。14日中國著名文字學家王寧先生在【章黃國學】網絡公眾號上發表署名文章【從漢字改革史看漢字規範和『繁簡之爭』】。王寧先生支持教育部對【提案】的答覆,也否定了這個【提案】。我認為王寧先生的文章是無力的,文中所表述的觀點也是錯誤的。因此,針對王先生的文章,我再次對這個重要的【提案】表示堅決支持,因為要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必須『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 一、為什麼一定要堅決支持韓方明委員的【提案】?【關於在全國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的提案】是由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韓方明委員提交的,我們先全面了解一下【提案】的內容: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黎萌):全國政協委員韓方明3月4日下午向記者介紹了他今年提交大會的新提案。 韓方明委員說,我國1956年通過【漢字簡化方案】。但是經歷了半個多世紀之後,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歷史文化條件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現在有必要反省和重新對簡化字做實事求是的評價和調整。 韓方明委員認為,簡化漢字六十多年來,在諸多方面存在弊端,學術界專家們有過許多論述,而且在實踐中也出現過大量實際問題。 韓方明委員指出:目前在使用漢族中文的國家和地區中,除我國大陸和新加坡以外,在台灣、香港、澳門和馬來西亞等均使用繁體漢字。進入新時代,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今天,我們不能因繁簡矛盾而人為割裂歷史、割裂族群,更不能在六十多年前的漢字簡化基礎上固步自封,而應當與時俱進,繼續不斷地優化和完善漢語漢字,而不是一味地為了簡化而簡化。 韓方明委員建議:有關語言文字部門充分調查、深入研究,適時恢復使用繁體字並保留簡化字書寫簡便的成果,至少做到『識繁寫簡』和『用簡識繁』,以消除諸多弊端。 韓方明委員的【提案】體現了『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堅定文化自信,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新時代,要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推進祖國統一』等重要思想。我認為【提案】是與時俱進的,是在新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充分調查研究和閱讀了大量相關資料的基礎上提出的。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及時和重要的提案。因為『在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與『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密切相關。 習近平主席講『中國有堅定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其本質是建立在5000多年文明傳承基礎上的文化自信。』他還說『中華民族在幾千年歷史中創造和延續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的根和魂。』真是振聾發聵。因此,他認為『沒有中華文化繁榮昌盛,就沒有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此乃真知灼見。中華文化的價值不僅被世界著名歷史學家湯恩比高度評價,也被眾多諾貝爾獲獎者充分肯定。而要傳承我中華優秀的傳統文化,必須要學習經典古文,而不識繁體字,不利於學習古文經典。因此,要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必須『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我認為,這是要傳承中華文化的提案,是關係到中華民族能否復興的提案。因此,這個【提案】應該受到各界的廣泛關注和大力支持。識讀繁體字對學習古文的重要性,王寧先生一定知道,但我怎麼也不明白,作為中國著名的文字學家居然明確反對『在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說什麼『長大了自然會認識繁體字。』這是什麼邏輯?本人實在不敢恭維。 習近平主席2014年在曲阜發表重要講話『要讓書寫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來』,這不就是號召教師們要教經典古文和『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嗎?不教經典古文,不『在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古籍里的文字能都活起來嗎?能落實習主席講話的精神嗎?不識繁體字,學生看到故宮的『萬壽無疆』,看到孔廟的『至聖先師』『萬世師表』,看到泰山的『五嶽獨尊』,學生能認識嗎?而港、澳、台的中國人可都認識呀!海峽兩岸不『書同文字』,這利於『推進祖國統一』嗎?今天教育部一邊【實施中華經典誦讀工程】和讓中國傳統書法教學進課堂,一邊卻反對『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教育部反對『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的理由是認為『文字是記錄語言的工具。』這種認識是錯誤的。錄音機是『記錄語言的工具』,而錄音機出現後,為什麼文字沒有消失?因為文字不是錄音機,是把聽覺信息轉化成了視覺信息,文字不是記錄語言的,而是傳遞和傳承思想文化的。『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是有利於傳承中華文化! 教育部以『漢字是由繁趨簡的』為由反對『識繁寫簡』,是不對的。繁體字就是過去的規範字,叫正楷字。正楷字是自然形成的,『簡化字』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為搞的。如果是自然形成的話,為什麼筆畫少的行書、草書到民國還沒取代正楷字?今天實行『識繁寫簡』是智慧的,這樣『古今相通』利於文化傳承,而不區分『識』和『寫』,還堅持『識簡寫簡』是愚蠢的,這樣『古今斷裂』,不利於傳承文化。 教育部認為『文字並不完全等同於文化』,這說明教育部沒認識到文字的重要性。漢字不等同於【論語】【孟子】【大學】【中庸】,但沒有漢字就沒有【論語】【孟子】【大學】【中庸】呀!文字比思想文化更重要。漢字和中華文化是分不開的,漢字不僅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是中華文化的根基!因此,廢除漢字,改用拉丁字母文字是『毀滅』中華文化之根基,簡化漢字是『毀壞』中華文化之根基! 王寧先生認為漢字『認讀上,繁比簡好』,『書寫上,簡比繁好』。韓委員建議『識繁寫簡』不是最佳方案嗎?怎麼王先生卻認為『提出「識繁寫簡」的意義不大呢?』。 計算機的出現乃漢字之大幸,彰顯了漢字的優越性。進入電腦時代,呈現字形出現『打字』、『手寫』、『語音』等多種方式,漢字可『溝通古今』『書同文字』『八方共識』,其超越時空的功能遠勝於拉丁字母文字,在信息時代本應發揮出巨大優勢,但因不教繁體字,使漢字的優勢發揮不出來。韓方明委員明明是主張『識繁寫簡』,並沒有反對寫簡化字,但王寧先生還以繁體字『書寫難』為由反對『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只圖手寫之便,無視識字之重要,因小失大,令人匪夷所思! 我長期從事在國內外進行漢字教學,深知不教識讀繁體字的弊端。一次在法國課堂上幾位外國學生問我:『我們看超市裡的【歐洲時報】有困難。為什麼我們學的漢字和法國華文報紙上的漢字不完全一樣?』我無言以對。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和法國著名漢字教育專家白樂桑教授在合著的【漢語語言文字啟蒙】的第二冊就加上了識讀繁體字的內容。2001年我在新編寫的【集中識字】中也加上了識讀繁體字的內容。去美國講學時,亞特蘭大『童心中文學校』周姝珺校長跟我說:『我們學校就是教學生「識繁寫簡」』。目前國內有一款【學懂漢字】的教學軟件很受師生歡迎,製作者潘貞宜老師對我說:『介紹漢字字理必須用繁體字。』可見,雖然教育部沒有要求識讀繁體字,而實際上,國內外很多學校的老師都在進行識讀繁體字教育。可見,『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韓方明委員是在為我們教師代言,說出了我們教師的心裡話。他的【提案】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我們由衷地希望全國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都能像韓方明委員一樣,多做調查研究,在全國政協和人民代表大會上多提交和敢於提交高水平的提案。 二、落實『繁體字識讀教育』,必須修改【國家語言文字法】為什麼落實『繁體字識讀教育』,必須修改【國家語言文字法】? 因為【國家語言文字法】把簡化字定為規範漢字,所以不修改這個法律,就不能落實『在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這是不利於傳承中華文化的。教育部在【提案】的答覆中指出『教學應依法使用規範漢字。』教育部不應該用【國家語言文字法】來否定韓委員的【提案】。王寧先生從漢字改革史角度論述這個法律及其法規是正確的,也是不對的。 為什麼說教育部不應該用【國家語言文字法】來否定韓委員的【提案】呢?依法執政是對的。如果簡單地依法辦事就行,那十九大為什麼要提『堅持全面深化改革』?當年小崗村『分田到戶』是違法的,後來證明村民是正確的,國家修改了相關法律,結果中國農業獲得了大豐收。也就是說,政府是要依法執政,但法律是可以修訂的。政協的職能是要參政、議政。難道提案人不知道國家有【語言文字法】嗎?難道提案人不知道根據這個法律,簡化字是規範漢字嗎?當然知道。那為什麼提案人還要提出『識讀繁體字教育』的提案呢?提案人就是要修改【國家語言文字法】。提案人在【提案】中提出『我國1956年通過【漢字簡化方案】。但是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歷史文化條件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現在有必要反省和重新對簡化字做實事求是的評價和調整。』『簡化漢字六十多年來,在諸多方面存在弊端。』這不就是明確要求政府修改【國家語言文字法】及其相關法規嗎?這個【提案】就是希望制定法律的政府部門能聽取和諮詢廣大群眾和有關專家學者的意見,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修改不合理的法律和法規。 韓委員的【關於在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的提案】為什麼要讓教育部答覆呢?就是因為【提案】內容涉及【國家語言文字法】,而【國家語言文字法】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教育部的答覆是用這個法律否定【提案】,表明教育部不準備修改自己制定的法律。教育部公布了對【提案】的答覆,有反對意見是好事,『兼聽則明』,教育部不應堅持自己的意見。正確的做法是:高度重視反對意見,深入了解【國家語言文字法】是在什麼社會歷史條件下產生的?由什麼人?依據什麼理論制定的?認真調查研究今天這個法律還合適不合適?如不合適該如何修改或重新制定? 那【國家語言文字法】是在什麼社會歷史條件下產生的呢? 清末民初,中國出現了強大的文字改革的思潮,認為『漢字不滅,中國必亡』。文字改革的終極目標是把漢字改成拼音文字。階段性工作是簡化漢字,錢玄同認為『改用拼音字母文字需要十年的準備』,他主張在改用拼音文字前,先『選取普通常用的字約三千左右,凡筆畫繁複的,都定它一個較簡單的寫法。』1922年錢玄同提出【簡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而後國民政府1937年公布了【簡化字表】(沒有實施)。 新中國建立後,1954年國務院成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核心和骨幹是中國著名的語言學家。 1956年國家確立文字改革的方針『漢字必須改革,漢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且在實現拼音化以前,必須簡化漢字,以利目前的應用,同時積極進行拼音化的各項工作。』 1956年國務院公布並實施【漢字簡化方案】。這個方案是在民國發布的【簡化字表】的基礎上增刪而成的。 1958年國家提出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務: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制定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 1958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漢語拼音方案】。這個方案是由中國語言學家用西方語音學理論分析漢語普通話語音制定的。 1964年國家發布【簡化字總表】。 1985年『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更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但繼續進行文字改革工作,即完成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務。 1986年國家重新發布【簡化字總表】。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訂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語言文字法】。這個法律把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務:使用規範漢字(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明確地寫入其中。 2001年1月1日起實行【國家語言文字法】。 2013年國家發布教育部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組織制定的【通用規範漢字表】。 我也回顧了百年中國漢字改革史,中國文字改革的『總方針』是廢除漢字,實現文字拼音化。中國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務:使用規範漢字(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是為實現文字改革的『總方針』所做的具體工作。【國家語言文字法】和【通用規範漢字表】確實是中國文字改革運動的產物,但我與王寧對中國文字改革的態度不同,她是肯定中國文字改革運動,而我是否定的。我不僅否定文字改革的『總方針』,還否定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務』。我認為,十年文化大革命被否定了,但百年文字改革運動,至今還沒被否定。如果不否定中國的文字改革運動,是不可能修改【國家語言文字法】的。要修改【國家語言文字法】,就必須否定中國的文字改革運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