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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文心雕龍】卷44總術詩解1經典為體言筆為用圓鑒區域大判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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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1-10-18 15:03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文心雕龍】卷44總術詩解1經典為體言筆為用圓鑒區域大判條例
題文詩:
今之常言,有文有筆,無韻者筆,有韻者文.
文以足言,理兼詩書,別目兩名,自近代耳.
顏延年曰:筆之為體,言之文也;經典,
言而非筆,傳記,筆而非言.請奪彼矛,
攻其盾.易之文言,豈非言文?筆若言文,
不得雲,經典非筆.將以立論,未見論立.
以為:發口為言,屬翰曰筆,常道曰經,
述經曰傳.經傳之體,出言入筆,筆為言使,
可強可弱.六經典奧,以為不刊,非以言筆,
為優劣也.經典為體,言筆為用.文賦,
號為曲盡,泛論纖悉,實體未該.故知九變,
之貫匪窮,知言之選,難備矣凡,精慮造文,
各競新麗,多欲練辭,莫肯研術.落落之玉,
或亂乎石;碌碌之石,時似乎玉.精者要約,
匱者亦鮮;博者該贍,蕪者亦繁;辯者昭晰,
淺者亦露;奧者復隱,詭者亦曲.或義華而,
聲悴,理拙文澤.調鍾未易,張琴實難;
伶人告和,不必盡,窕槬之中;動角揮羽,
何必窮,初終之韻;曹丕篇章,比於音樂,
蓋有徵矣.不截盤根,無驗利器;不剖文奧,
無辨通才.才之能通,必資曉術,圓鑒區域,
大判條例,控引情源,是以乃能,制勝文苑.
【原文】全文
總術第四十四  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詩】、【書】,別目兩名,自近代耳。顏延年以為∶"筆之為體,言之文也;經典則言而非筆,傳記則筆而非言。"請奪彼矛,還攻其楯矣。何者?【易】之【文言】,豈非言文?若筆為言文,不得雲經典非筆矣。將以立論,未見其論立也。予以為∶發口為言,屬翰曰筆,常道曰經,述經曰傳。經傳之體,出言入筆,筆為言使,可強可弱。【六經】以典奧為不刊,非以言筆為優劣也。
昔陸氏【文賦】,號為曲盡,然泛論纖悉,而實體未該。故知九變之貫匪窮,知言之選難備矣。  凡精慮造文,各競新麗,多欲練辭,莫肯研術。落落之玉,或亂乎石;碌碌之石,時似乎玉。精者要約,匱者亦鮮;博者該贍,蕪者亦繁;辯者昭晰,淺者亦露;奧者復隱,詭者亦曲。或義華而聲悴,或理拙而文澤。知夫調鍾未易,張琴實難。伶人告和,不必盡窕瓠之中;動角揮羽,何必窮初終之韻;魏文比篇章於音樂,蓋有徵矣。夫不截盤根,無以驗利器;不剖文奧,無以辨通才。才之能通,必資曉術,自非圓鑒區域,大判條例,豈能控引情源,制勝文苑哉!【原文分段釋解】
  今之常言1,有『文』有『筆』2;以為無韻者『筆』也3,有韻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詩】、【書】4,別目兩名5,自近代耳6。顏延年以為7:『筆』之為體,『言』之文也8;經典則『言』而非『筆』9,傳記則『筆』而非『言』10。請奪彼予11,還攻其楯矣12。何者?【易】之【文言】13,豈非『言』文14?若『筆』不『言』文15,不得雲經典非『筆』矣。將以立論,未見其論立也。予以為16:發口為言,屬筆曰翰17,常道曰經,述經曰傳18。經傳之體,出『言』入『筆』19;筆為言使20,可強可弱21。分經以典奧為不刊22,非以『言』、『筆』為優劣也。

 【譯文】
近來人們常常說,文章有『文』和『筆』兩種;他們認為不講究音節的是『筆』,講究音節的是『文』。文本來是補充和修飾語言的,按理說可以包含【詩經】、【尚書】兩方面的作品;至於分成兩種,那是晉代以後的事。顏延之以為:『筆』這種體裁,是有文采的『言』;儒家經書是『言』而不是『筆』,而傳注乃是『筆』不是『言』。我現在就借顏延之的矛,來反攻他的盾。為什麼這樣說呢?【周易】中的【文言】,豈不是有文采的『言』嗎?假如『筆』是有文采的『言』,那麼就不能說經書不是『筆』了。顏延之想建立新的論點,可是我看他的論點還不能建立起來。我認為:口頭說的叫做『言』,書面寫的叫做『筆』;說明永久性道理的叫做『經』,解釋經書的叫做『傳』。經和傳的體裁,就顯然不應屬於『言』而應屬於『筆』了;用筆寫來代替口說,文采可多可少。儒家經典以其內容深刻而不可磨滅,並不是以顏延之所謂無文采的『言』和有文采的『筆』來定其高下的。  
【注釋】
  1 今:指晉、宋以來。

  2 『文』、『筆』:『文』和『筆』的區別,說法不一。大體上講,『文』是比較講究文采的作品,如詩歌辭賦之類;『筆』是偏重於應用方面的作品,如政治、歷史、學術論著之類。

  3 韻:指節奏,這裡泛指文章的音節,不限於句末的押韻。

  4 【詩】:指【詩經】,代表講究音節的作品。【書】:指【尚書】,代表不講音節的作品。

  5 目:稱。

  6 近代:指晉、宋期間。『文筆』連用成詞,早在漢代已經出現,晉代用的更多,但以『文筆』對舉而明確其區別,則始於南朝宋代:『宋文帝間(顏)延之諸子才能。延之曰:'竣得臣筆,測得臣文。」』(【南史·顏延之傳】)

  7 顏延年:名延之,晉宋之間的作家。他主張把作品分成『文』、『筆』、『言』三種。

  8 『言』之文:顏延之認為『文』的文采比『筆』多,而『筆』的文采又比『言』多,所以說『筆』是有文采的『言』。

  9 『經典』句:顏延之認為經書(如【尚書】)文采很少,所以屬於『言』。

  10 『傳記』句:顏延之認為傳注(如【左傳】)的文采稍多,所以屬於『筆』。顏延之上述意見的原文今不存。

  11 矛:長柄有刃的兵器。

  12 楯(dùn盾):即盾,打仗時防禦用的盾牌。

  13 【文言】:【周易】中的一部分,相傳為孔子闡述【易經】所作。

  14 豈非『言』文:顏延之認為經書都屬無文采的『言』,但劉勰認為【文言】卻有文采,所以用來反駁他。

  15 不:黃侃認為是『為』字之誤。王利器校作『果』。此句是複述顏延之所論『筆』是『'言」之文』的意思。

  16 予:劉勰自稱。他反對顏延之以文采多少來做『經』、『傳』、『言』、『筆』的區別。

  17 屬翰曰筆:楊明照校註:『按【論衡·書解】篇:'出口為言,集札為文。」又:'出口為言,著文為篇。」又按以下'出言入筆,筆為言使,及'非以言筆為優劣也」驗之,屬筆曰翰,疑當乙作屬翰曰筆。』翰:筆。屬翰:就是用筆來寫。

  18 『常道』二句:張華【博物志·文籍考】:『聖人製作曰經,賢者著述曰傳。』

  19 出『言』入『筆』:因為經傳都是書面作品,所以不應屬於『言』(指不屬『發口為言』的『言』),而應屬於『筆』(指『屬翰曰筆』的『筆』。這是劉勰所理解的『言』和『筆』,不是顏延之的所謂『言』和『筆』)。

  20 使:用。

  21 強、弱:指文采的多、少。

  22 分經:應為『六經』。典:常。奧:深。不刊:不可磨滅。刊:削去。



 【原文】2

  昔陸氏【文賦】1,號為曲盡2;然泛論纖悉3,而實體未該4。故知九變之貫匪窮5,知言之選難備矣6。凡精慮造文,各競新麗;多欲練辭7,莫肯研術8。落落之玉9,或亂乎石;碌碌之石10,時似乎玉。精者要約11,匱者亦鮮12。博者該贍13,蕪者亦繁14。辯者昭晰15,淺者亦露。奧者復隱16,詭者亦典17。或義華而聲悴18,或理拙而文澤。知夫調鍾未易19,張琴實難20。伶人告和21,不必盡窕槬桍之中22;動用揮扇23,何必窮初終之韻24?魏文比篇章於音樂25,蓋有徵矣26。夫不截盤根27,無以驗利器;不剖文奧28,無以辨通才29。才之能通,必資曉術30。自非圓鑒區域31,大判條例32,豈能控引情源33,制勝文苑哉?  
【譯文】
從前陸機的【文賦】,據說談得很詳細;但是裡邊多講瑣碎的問題,卻沒有抓住要點。可見事物的變化是無窮的,而真正懂得寫作的人卻較少。一般作家精心撰文,都努力爭取新奇華麗,常常只注意文辭的選擇,而不去鑽研寫作的方法。譬如在成堆的玉中,不免有些和石塊相類;在稀有的石頭中,偶然也有好像玉的。
同樣,用心寫作的人,文章比較簡潔;可是文思貧乏的人,篇幅也多短小。才華豐富的人,常常下筆千言;但是文風雜亂的人,也寫得非常冗長。善於雄辯的人,條理十分清楚;不過學識淺薄的人,辭句也極顯露。思想深刻的人,寫出來有時難懂;可是故作怪僻的人,也有晦澀的毛病。有的文章意義豐富,而聲調音節顯得較差;有的文章講道理比較拙劣,而文句卻很潤澤。正如音樂一樣,敲鐘彈琴都不容易。一個樂師要演奏得音調和諧,不必大小樂器都會掌握;要能運用樂器,發揮作用,何須兼通一切曲調?曹丕把寫作比作音樂,是有根據的,因為都要求掌握法則。如果不能截斷彎曲的樹根,那就無法考驗刀鋸是否鋒利;同樣,如果不能分析深刻的寫作道理,也就不能看出作者是否有妙才。要使文才妙用無礙,就必須依靠通曉寫作方法。若非全面考察各種體裁,普遍明確各種法則,怎能掌握思想情感的來龍去脈,在文壇上獲得成功呢?
 【注釋】
 1 陸氏:指陸機,字士衡,西晉著名文學家。【文賦】:以藝術構思為中心的一篇創作論(見【文選】卷十七)。

  2 號:稱,說。曲盡:詳盡。【文賦】中曾說:『他日殆可謂曲盡其妙。』

  3 纖(xiān先):細小,悉:詳盡。

  4 體:主體。該:兼備。

  5 九:虛數,泛指眾多。貫:事。

  6 知言:善於分析言辭,這裡指善於討論創作。漢武帝在元朔元年的【赦詔】中引詩云:『九變復貫,知言之選。』顏師古註:『貫,事也;選,擇也。』(見【漢書·武帝紀】)劉勰這兩句即用其意。

  7 練:選擇。

  8 術:方法。劉勰稱藝術構思為『馭文之首術』(【神思】),稱繼承與革新為『通變之術』(【通變】),甚至論『風骨』也說『茲術或違,無務繁采』(【風骨】)。所以,這裡的『術』,概括了劉勰所論各種創作原理、方法和技巧。

  9 落落:多。河上公本【老子·法本】:『不欲琭琭如玉,落落如石。』註:『琭琭,喻少;落落,喻多。玉少故見貴,石多故見賤;言不欲如玉為人所貴,如石為人所賤,當處其中也。』

  10 碌碌(lù路):同『琭琭』。

  11 約:簡潔。

  12 匱(kuì潰):缺乏。鮮:少。

  13 贍(shàn扇):富足。

  14 蕪:雜亂。

  15 昭晰(xī西):明白。

  16 復:複雜。隱:深奧。

  17 詭(guǐ軌):不正常。典:應為『曲』,是曲折難懂的意思。

  18 悴:弱。

  19 調:調整。鍾:泛指樂器。

  20 張:指張弦。

  21 伶(líng靈)人告和:【國語·周語下】:『鍾成,伶人告和。』韋昭註:『伶人,樂人也。』和:調和。

  22 盡:完全,這裡是說完全掌握。窕(tiǎo挑上):小。槬(huà化):大。這裡指大大小小的各種樂器。【左傳·昭公二十一年】:『小者不窕,大者不槬。』杜預註:『窕,細不滿;槬,橫大不入。』桍(kū枯):這個字是衍文。中:恰當,這裡指音節的恰到好處。

  23 動用:指樂器的運用。揮扇:指發揮音樂的作用。

  24 窮:探索到底。初終:從頭到尾。韻:指曲調。

  25 魏文:指魏文帝曹丕,他在【典論·論文】中用音樂比喻文學說:『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法度),至於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26 征:證,驗。

  27 盤:彎曲。這兩句是化用東漢虞詡(xǔ許)的話:『不遇盤根錯節,何以別利器乎?』(【後漢書·虞詡傳】)

  28 剖:分析。

  29 通:妙用無礙。

  30 資:憑藉。

  31 圓:全面。鑒:察看。區域:指各種體裁。

  32 判:裁決。條例:規則,這裡指寫作規則。

  33 控引:控制、拉開,即駕馭。相傳司馬相如寫【上林賦】時,曾進行『控引天地,錯綜古今』的構思活動。(【西京雜記】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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