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鐵論】卷54論災詩解2大夫:陰陽五行迭廢迭興文學:道德為母甲兵兇器以母制子 題文詩: 大夫又曰:文學者言,剛柔之類,五行相勝, 相代以生.易明陰陽,尚書長於,五行學說. 春生夏長,故火生於,寅木春夏,屬陽類也; 秋生冬死,故水生於,申金秋冬,屬陰物也. 四時五行,迭廢迭興,陰陽異類,猶如水火, 之不同器.金得土成,得火而死,金生於巳, 於此何說,何言然乎?文學對曰:兵者兇器, 甲堅兵利,為天下殃.至道至德,至德至母, 以母制子,故能久長.聖人法之,厭而不陽. 詩經有雲:載戢干戈,載橐弓矢,我求懿德, 肆於時夏.衰世不然,忤逆天道,以快暴心, 殭屍血流,以爭壤土,牢人之君,災人之祀, 殺人之子,若絕草木,受刑也者,肩靡於道. 以己所惡,而施於人.國家破滅,身受其殃, 秦王是也.德本兵末,道體器用,隆德重法, 隆禮重兵,不可偏廢,道德永恆,兵不可無, 不得已兵,有備無患,兵用一時,伐必正義.
【原文】
大夫曰:文學言剛柔之類,五勝相代生①。【易】明於陰陽,【書】長於五行。春生夏長,故火生於寅木,陽類也;秋生冬死,故水生於申金,陰物也。四時五行,迭廢迭興,陰陽異類,水火不同器。金得土而成,得火而死,金生於巳,何說何言然乎②?【注釋】
①五勝:古以五行生剋為帝王嬗代之應。【史記·曆書】:『是時,獨有鄒衍,明於五德這傳,而散消息之分,以顯諸侯;而亦因秦滅六國,兵戎報煩,又升至尊之日淺,未暇遑也。而亦頗推五勝,而自以為獲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色上黑。』【集解】:『【漢書·音義】曰:'五行相勝,秦以周為火,用水勝之。」』【漢書·律曆志】同。
②『何』疑為『可』之誤。
【譯文】
大夫說:『文學談了陰陽的變化和五行相生相剋的事情。【易】對陰陽變化講得很明白,【尚書】對五行說闡述得很清楚。春天草木出生,復天草木成長,所以春天之後是夏天,春、夏屬於陽類;秋天植物成熟,冬天植物死亡,所以秋天之後是冬天,秋、冬屬於陰類。一年四季和五行金木水火土,時衰時興不斷更替,陰陽是相互對立的,就像水火不能放在同一個容器里一樣。金遇到土才能生成,遇到火就會死亡,但秋天(金)偏偏生於夏(巳火),對此你們又如何解釋呢?
【原文】
文學曰:兵者,兇器也,甲堅兵利,為天下殃。以母制子①,故能久長。聖人法之,厭而不陽②。【詩】云:『載戢干戈,載橐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時夏③。』衰世不然。逆天道以快暴心,殭屍血流以爭壤土,牢人之君④,災人之祀,殺人之子若絕草木,刑者肩靡於道⑤。以己之所惡而施於人。是以國家破滅,身受其殃,秦王是也。【注釋】
①母:這裡指儒家所謂的根本道德。子:這裡指打仗。
②之:代詞,指『以母制子』。厭:抑制。不陽:不使陰變為陽(『以母制子』則指以陽制陰)。
③這是【詩經·周頌·時邁】篇文。載:乃,於是。戢(ji):聚集,收藏起來。橐(tuo):古時裝弓箭的袋子。這裡是裝起來的意思。懿(yi):美好。肆:布滿。時:即此。夏:即中原,指周統治下的黃河中、下游地方。
④牢:牢獄。這裡作動詞用,是囚禁的意思。
⑤靡:同『摩』。『肩靡』,肩與肩互相摩擦,形容人很多。
【譯文】 文學說:兵器是兇器,堅實的盔甲,鋒利的戰刀,是天下的禍殃。只有使用道德制止打仗,國家才能長久存在。聖人效法這種主張,抑制打仗,不使陰變為陽。【詩經】上說:『收藏兵器,裝起弓箭,追求美德,恩滿中原。』而衰落的朝代卻不是這樣,他們違反上天的旨意,去滿足殘暴之心,以人們的死亡和流血去爭奪疆土,把別國的君主囚禁在牢獄之中,毀滅別人的祖廟祭祀,殺害別人的後代就像砍伐草木一樣,道路上受過刑罰的人成群結隊。把自己所厭惡的東西強加於別人。因此造成國家滅亡,自己遭殃,秦始皇就是這樣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