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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文史網 【內容提要】面對嚴峻的生態環境問題,我國歷史學家從兩個方面進行嚴肅的歷史思考。一方面,深入開展我國歷史上自然環境變遷和災害問題的研究;另一方面,從世界文明的角度去研究、了解20世紀西方經濟發達國家在環境問題上的人文成果,加深對環境倫理和自然哲學的認識。現在,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研究任務之一,就是探討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的環境思想。馬克思主義認為,環境問題不能脫離一定的社會生產關係來解決。人與人的關係和人與自然的關係是互為中介的,人的全面發展必須合乎生態規律,良好的自然環境是人全面發展的源頭活水,也是全人類解放的基本標準之一。在加強環境倫理的研究中,我們在借鑑西方理論的基礎上,還應注意與中國的民族文化和現實相結合,特別是科學與技術的結合,以及人文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融合。
【關 鍵 詞】生態環境、生態倫理、歷史思考
中國科學院發布的2001年【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提出,我國實現現代化,面對六大挑戰,其中就有"生態環境仍處於局部改善、整體惡化的狀態"。
我國環保事業正式開始是在20世紀70年代初。1972年,在周恩來總理指示下,我國組團40多人出席了在斯德哥爾摩召開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緊接着1973年中國召開了第一次環保會議(北京:8月5日~20日),這次會議使得中國江河、海灣污染、工業污染、農藥污染、城市污染、生態資源破壞等大量嚴峻事實得以披露。隨後幾年國家治理了不少典型污染點、源。十年動亂結束後,『國家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被寫進1978年國憲。1979年9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公諸於世。1983年國務院第二次全國環保會議正式把環境保護列為中國基本國策之一。中國環保事業起點是從法制着手的,30多年來取得了明顯成就,制訂了多部法規,解決了許多問題。1992年里約環境與發展大會之後,可持續發展成為國際發展觀的主流。我國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1]這個戰略的成功取決於全社會的參與,因此需要啟動全體公民的環境意識,可是這方面有很多工作沒有做。不僅如此,公民還應有相當於發達國家公民的高度的環境意識,因為經濟全球化必將要求我國應對更多配套的世界性環境公約。
面對嚴峻的生態環境問題,我國歷史學家從兩個方面進行嚴肅的歷史思考。一方面深入開展我國歷史上自然環境變遷和災害問題的研究,像北京地區森林變遷和生態災害、西北地區生態發展變化、歷史上沙漠化現象以及地區經濟文化與自然變遷等課題,由歷史學家與農學家、林學家、氣象學家、環境倫理學家、歷史地理學家等進行交叉學科的研究。毫無疑問,這方面的研究成果必將推動歷史學和其他學科的結合、滲透,更好地發揮歷史學的社會功能。人們期望這方面的研究成果早日問世,從而推動我國生態環境建設。
另一方面的歷史思考,就是從世界文明史的角度去研究、了解20世紀西方經濟發達國家在環境問題上的人文成果(不是技術成果),加深對環境倫理和自然哲學的認識。目前我國迫切需要加強環境倫理學的研究和教育,確定人人遵守的環境行為規範,這樣才能使環境保護成為人們的自覺活動。
根據有關西方環境倫理的著作,環境倫理學的興起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環境倫理意識的萌發階段,大約從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30年代。1864年美國學者G.P.馬什(G.P.Marsh,1801~1882)出版【人與自然】,開始反思技術、工業、人類活動對地理環境和自然的負面影響,儘管他的立場仍是人類中心和功利主義的,可是值得注意的是他認為人對地球管理不單純是經濟活動,還需要有倫理的態度。進一步醒悟來自梭羅(H.D.Thoereau,1817~1862),梭羅批判西方傳統反自然的偏見和資本主義的人生價值觀,熱愛自然,以自然為友,追求簡樸生活。在他的眼中,自然是有機整體,萬物是互相依賴的,自然是善、美和天堂,是健康、價值的來源,其代表作是【瓦爾登湖】。[2]繼梭羅之後,有被稱為美國"國家公園之父"的J・繆爾(John Muir,1838~1914)。1864年3月他進入加拿大荒野之中,在這一時期,繆爾被自然的神奇和優美感召,開始抨擊人類自以為是的自我中心主義和踐踏破壞自然的無知,最終成了一個自然主義者,為美國國家公園的開闢和保護做出了很大貢獻,代表作有【夏日走過山間】[3]和【我們的國家公園】。[4]梭羅和繆爾思想的特點是帶有尊崇原始自然和返樸歸真的傾向,開啟了對自然之倫理感情和意識的先河。第一階段還有一位德國的重要思想家--施韋澤(AlbertSchweitzer,1875~1965),他提出了"敬畏生命"的倫理學,到50年代成為一套成熟的體系。他認為:一、生命意志是普遍平等的,真正的哲學要從這個意識出發,我是生命意志之流中的生命;二、"道德就是對一切生物的無限廣大的責任";三、過去一切倫理學的根本缺陷在於認為倫理只處理人和人的關係;四、人類需要有道德意義的世界觀和文明觀。[5](P1414-1436)
第二階段是大地倫理和環境道德觀或環境價值觀的提出階段。其代表人物有福格特和李奧帕德等。福格特(William Vogt)1948年出版了【生存之路】,提出了一套人類生存哲學,含人口倫理思想。例如:1."我們--全體男女老幼必須重新調整我們與環境的關係","應該重寫我們的哲學,使它脫離論爭和『觀念『的領域,而在大地上牢牢生根";[6](P269)2."人類肩負責任的重要性不論怎樣估計也不會過高。因為我們所面臨的生物物理難題不可分割地也是個倫理問題"。[6](P3)
李奧帕德(Aldo Leopold,1887~1948)被稱為"現代環境倫理學之父"、"先知"。其【沙郡年記】被稱為"現代環境主義運動的一本新聖經"。儘管施韋澤、福格特的著作中類似環境倫理名詞已呼之欲出,但是還是到李氏才首次提出了"大地倫理",而他的"大地倫理"實際上就是一種建立在生態科學基礎之上的典型的整體論環境倫理。李氏首次在歷史上明確地界定了一種共同體界限,他說:"土地的倫理規範只是擴展了群集(Community,共同體)的界限,使其納入土壤、水、植物和動物,我們可以將這些東西稱為土地";[7](P262)"我們尚未有處理人和土地的關係,以及處理人和土地上動植物的關係的倫理規範";[7](P261)"我們也應該從倫理和美學的角度,來考慮每個問題"。[7](P285)這些話正式標誌着人與自然環境進入了倫理學的公正視野的正式開場。
第三階段從60年代開始至今,是環境倫理學創立並呈現百花齊放、多元發展的時代。
環境倫理學作為獨立新學科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的西方。正是在70年代出現了【環境倫理學】、【生態哲學】、【深層生態學】、【倫理學與動物】等期刊,國際著名哲學雜誌【倫理學】、【探索】、【哲學】開始大量刊登環境倫理學文章。許多哲學家在大學裡開設"環境倫理學"課程,不少以環境倫理為書名的教材陸續出版。
環境倫理學誕生以來,出現了很多有代表性的著作、觀點,有些我國已有譯介,我這裡揀選幾種作簡要的介紹。
1.可持續發展倫理觀。"可持續發展"的明確定義首次出現於1987年。1983年12月,聯合國秘書長任命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為主席,成立了22人組成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要求制定出"全球革新議程"。1987年WCED交出了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稱:"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8](P52)"從廣義來說,可持續發展戰略旨在促進人類之間以及人類與自然之間的和諧"。[8](P80)報告說"我們已試圖說明人類的生存和福利,是如何地有賴於把可持續發展提高到全球性倫理道德方面的成功"。[8](P404)報告建議全世界教育應廣泛傳授"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知識,同時要求各國加強環境教育:"環境教育應包括並貫穿於各級學校正式課程表中的其它科目的教學之中,以便加強學生對環境狀況的責任感,並傳授給他們有關控制、保護和改善環境的方法"。[8](P142)1992年6月3日至14日,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巴西召開。參會者有183個國家代表團、102位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另有不少國際組織和聯合國機構代表。會議通過了【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21世紀議程】兩個綱領性文件,確立了可持續發展的總方向,也標誌全球環境問題決定下的全球倫理秩序的定向。這種全球倫理有三個公平性原則,即:世界範圍內當代人之間的公平性,代際公平性,人類與自然界之間的公平性。1997年5月世界權威的科學雜誌【自然】上發表了康斯坦熱(R.Costanza)等的【世界生態服務的價值與自然資本】論文,產生過廣泛而重大的影響,作者們強調了公平性的環境倫理觀。人與自然公平關係的原則已深入人心,成為一般經濟倫理理論的基礎之一,如德國彼得・科斯洛夫斯基(P.Koslowski)說:"與自然界交流中的公平也不是一個特殊的公平問題,而是一個一般的本體論上的公平概念的問題。依據柏拉圖的觀點,如果公正是與現實相結合,並貫穿於現實的,自然界也屬於與現實相結合,並且是『正義『的公正範圍,在人與自然界的關係中也要確定公平"。[9](P253)可持續原則也正式成為新經濟學的理念,著名的【自然資本論】[10](P4)--該書被認為是可持續發展之路上的重要路標,人們將其與【國富論】相比--謂其將影響下一次工業革命,書中就把資源、生命系統、生態系統正式列入資本核算系統,這是環境倫理與經濟學的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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