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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愛中醫網 作者: 1.手法的禁忌症
⑴ 皮膚病的病變損害處、破傷、燙傷處禁止手法治療。
⑵ 酒醉、飢餓、劇烈運動後禁用手法治療。
⑶ 某些腫瘤、結核、化膿性關節炎等禁用手法治療。
⑷ 婦女妊娠期、經期、產後未恢復者禁止在腰、臀、腹部行手法治療。
⑸ 精神病患者發作期禁用手法治療。
⑹ 嚴重肺、心、腎、肝等臟器疾病禁止按摩治療。
2.手法的注意事項:
⑴ 注意安排好患者體位,無論坐、俯臥、仰臥、側臥、站立位均要囑其放鬆,並按手法施用的位置安置好患者體位(如腰部斜扳法,除要求在側臥位放鬆躺好,還需要求在上側下肢處於屈髖、屈膝位)。
⑵ 術者自己要選擇好合適的位置、步態、姿勢,以有利於發力和持久操作,並避免自身勞損。
⑶ 初診及第二、三次治療的患者,有可能出現皮膚疼痛及青紫現象。皮膚疼痛稱為表皮痛,大多為初次接觸推拿,對手法不適應而發生,患者多說治療局部皮膚痛,與衣服摩擦才出現。另外也可因手法粗暴用力過大而造成,只要適當減輕手法壓力就可以解決。皮膚青紫是皮下瘀血的表現,出現皮膚青紫有三種可能:一是手法粗暴造成皮下出血,患者局部淺表痛甚,若手法粗暴亦可累及深層組織。二是患者本身血小板少,或功能低下,手法刺激後皮下出現瘀血(必要時應做血小板實驗檢查)。三是治療後的必然反映,如肩關節周圍炎的治療過程就有可能出現。出現此情況可休息3~5天再行治療,但一定要分清原因,尤其注意手法操作得當與否。</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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