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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文史網 第四,關於上古史的研究方法。
30年代,錢穆執教北京大學,主講上古史。面對瀰漫學術界的疑古思潮,他在講台上卻宣稱,講上古史『若亦疑古,將無可言。』錢穆認為研究上古史應『通觀大體』,不可對古史作『過細推求』。因為自西周逆溯而上,歷商夏唐虞,乃至遠古,人物無可詳說,年代亦渺茫難稽,故不能僅憑年代、人物、制度學術去細推古史。為此他作了如下分析:
(一)因古代文化演進尚淺,不夠按年逐月推求。
(二)因古代文化演進尚淺,人物個性活動之事業尚少,若專從人物言行上研求古史,則仍是三皇五帝禹湯文武周公一套舊觀念,不免多帶有神話教訓之意味,亦不得古史真相。
(三)因古代文化演進尚淺,並不如後代有種種政治制度學術思想等與之並起,若從此方面來研尋古史,仍不脫漢代經學家三代質文相禪種種假想之範圍,所謂儒者托古改制,亦不能得古史之真相(註:參見【國史大綱】上冊,第5頁。)。
那麼如何來研究上古史呢?錢穆主要從如下幾個方面作了探討。
其一,古籍所載的神話傳說經過史家主體的重新審訂和解釋可以用來研究上古史。錢穆認為對古籍所載的神話傳說過於迷信固然不妥,但也不應輕易否定。因為『傳說之來,自有最先之事實為之基礎,與憑空說謊不同』(註:錢穆:【唐虞禪讓說釋疑】,【古史辨】(七)下冊,第294頁。),故研究上古史『從散見各古書的傳說中去找尋, 仍可以得一個古代中國民族情形之大概。』(註:參見【國史大綱】上冊,第5頁。)錢穆雖然主張用神話傳說來研究上古史, 但他又反對對神話傳說不加分析地全盤採用。因為上古的神話傳說雖然包含有可信的成分,但是由於經過多次演變,許多已逐漸失去了原來的含義,加之又經過後人各以己意粉飾說之,遂致多歧。因此,史家應對古籍所載的神話傳說加以重新的審訂和解釋。誠如所言:『上古神話為一事,歷史真相又為一事。決不能以上古傳說多神話,遂並其真相不問。若上古史之真相不顯白,則以下有無從說起之苦。』(註:錢穆:【評夏曾佑〖中國古代史〗】,【大公報】1931年3月11日,署名『公沙』。)
其二,通過考察古人活動的地理區域來推尋我民族古代文化活動之大概。錢穆指出:『治古史,考詳地理是一絕大要端。春秋以下,尚可系年論事。春秋以前,年代既渺茫,人事亦精疏,惟有考其地理,差得推跡各民族活動盛衰之大概。』(註:錢穆:【提議編纂古史地名索引】,【禹貢】第1卷第8期(1934年)。)所以他又十分重視古史地理的研究,力主把先秦古籍所載的古史地名具體落實到地面上,從古代歷史上異地同名來探究古代各部族遷徙往來之跡,從山川形勢來解說和分析當時各氏族的活動區域以及各族間離合消長之情勢,進而論證各地區政治、經濟、人文演進的古今變遷,為研究上古史提供一些『至關重要應加注意』之證據。
錢穆雖然十分重視古史地理特別是古籍所載的地名、方位對於古史研究的重要性,但是他又認為對之絕不可盲目全信,也應作『審細考訂』,以便重新作出合理的解釋。早在1934年錢穆在【提議編纂古史地名索引】一文中,不僅從地名來歷、地名遷徙、地名演變等方面論證了探檢古史地名的基本原則和方法,而且還強調指出:『治古史的應看重考地的工作,而考論古史地名尤關重要的一點,即萬勿輕易把秦以後的地望來推說秦以前的地名,而應該就秦以前的舊籍,從其內證上,來建立更自然的解釋,來重新審定更合當時實際的地理形勢。』(註:錢穆:【提議編纂古史地名索引】,【禹貢】第1卷第8期(1934年)。)錢穆以【史記】所載黃帝活動的地理區域為例對之作了具體的考察。據【史記】記載,黃帝部落的活動範圍『東至海,西至空桐,南至江,登熊湘,北逐葷粥,合符釜山,而邑於涿鹿之阿。』後人『疑其行蹤之超,近於神話』。錢穆對此具體解釋道:『崆峒本在河南境,熊湘與崆峒同在一省。釜山即覆釜山,一名荊山,與華潼為近,所謂黃帝采首山銅,鑄鼎荊山是也。黃帝又與神龍戰於阪泉之野,阪泉在山西解縣鹽池上源,相近有蚩尤城、蚩尤村及濁澤,一名涿澤,則即涿鹿矣。然則黃帝故事,最先傳說只在河南、山西兩省,黃河西部一隈之圈子裡,與舜禹故事相差不遠。司馬遷自以秦漢大一統以後之目光視之,遂若黃帝足跡遍天下耳。此就黃帝傳說在地理方面加以一新解釋,而其神話之成分遂減少,較可信之意義遂增添,將來若能與各地域發掘之古器物相互間得一聯絡,從此推尋我民族古代文化活動之大概,實為探索古史一較有把握之方向也。』(註:【國史大綱】上冊,第5頁。 又見錢穆:【黃帝故事地望考】,【禹貢】第3卷第1期(1935年)。)
其三,用地下出土的實物材料來研究古史。自王國維提出二重證據法以來,用地下出土的實物來研究古史風靡學界。錢穆對此方法也頗為推崇,認為『最近數十年來地下發掘的古器物與古文字,大體上是用來證明……古史記載的。』(註:錢穆:【中國文化史導論】,上海三聯書店1988年影印本,第2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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