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網絡 龍、鳳是我國古代神話傳說中的神異動物:龍能呼風喚雨,鳳可火中再生。它們歷來是中華民族的象徵。
遠古時代,黃河流域各部落分別以牛、馬、虎、鹿、蛇等動物為圖騰。後來黃帝以武力征服中原地區其它部落,組成部落聯盟,便採用了原各部落圖騰的某些特點,拼湊成龍的形象:角似鹿,頭似駝,眼似兔,項似蛇,腹似蜃(大蛤),鱗似魚,爪似鷹,掌似虎,耳似牛。(據宋羅願【爾雅翼】)龍於是就成了華夏部族的圖騰,後世尊其為『老祖』。直至今天,海內外的炎黃子孫都還稱自己是『龍的傳人』。到了封建社會,統治者給龍蒙上了神秘的色彩,龍又成了帝王的符瑞,變成『帝德』與『天威』的標誌。帝王自命『真龍天子』。其容貌稱『龍顏』,居殿稱『龍宮』,袞服稱『龍袍』,臥榻稱『龍床』,就連其子孫也稱『龍種』。
鳳,是鳳(雄)凰(雌)的簡稱,神話傳說中的瑞鳥,也是鳥王。東漢許慎【說文解字】載:鳳,『神鳥也,天老曰:「鳳之像也,麟前鹿後,蛇項魚尾,龍紋龜背,燕頜雞啄,五色備舉,出於東方君子國,翱翔四海之外」』。晉郭璞注【爾雅】說:鳳,『雞頭,蛇項,燕頜,龜背,魚尾,五彩色,高六尺許』。相傳殷商先祖簡狄吞鳳卵而生契,故【詩經】中有『天命玄鳥,降而生商』的記載。鳳於是就成了殷人的圖騰。到了封建社會,鳳又成了帝王后妃的符記。這種攀龍附鳳的婚姻實乃古人奇特的『拉郎配』,可能源於部落圖騰的合併。殷商滅夏後,未改變夏的龍徽;在強大的諸夏文化面前,鳳便自然成了龍的伴侶。
龍、鳳形象集優美與力量之大成,歷來深受我國人民群眾的喜愛。自秦、漢以來,民間就有跳龍舞、耍龍燈、賽龍舟等文化活動。人們還以『龍鳳呈祥』來象徵幸福美滿的婚姻。
作者:王仁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