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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臨床] 理法方藥一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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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飛 發表於 2016-1-8 16:4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讀聲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內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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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醫學的理法方藥是一個完整且完善的體系,理、法是方、藥之據,方、藥是理、法之具。堅持理法方藥的一體化原則,才是中醫學的生存之道,也是實現中醫學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說起中醫學,大家都習用或喜用『博大精深』來表述。但大道至簡,這門具有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雙重屬性特色鮮明的學科,其實所孜孜不倦、汲汲以求的只有四個字——理、法、方、藥。

【理——中醫的生理學與病理學】

    中醫學認為,人體是一個以五臟為中心的有機整體,通過經絡、氣血等途徑,與四肢百骸、五官九竅等建立起了密切聯繫。由於受古代生產力水平的限制及思維方式的影響,中醫學對臟腑系統的認識並未局限於形體本身上,而是通過感悟、聯想,在更廣闊的空間賦予其豐富的功能含義,這也就有了『實體髒』與『功能髒』的區別,並因而使臟腑系統具有了三重屬性,即生理屬性、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

    在健康情況下,機體呈現的是一種臟腑燮和、藏瀉有度、氣血盈暢、升降相因、寒溫適宜、燥濕相濟的『陰平陽秘』狀態。而一旦遇邪氣侵擾,在正邪相爭的過程中出現了陰陽失去平衡,此即為發病狀態。換言之,疾病是正不勝邪、陰陽失衡的結果,並且從整體觀念的角度來理解,任何局部病變都應是整體病變在局部的反映。

    具體而言,疾病發生的一般模式是:病因作用於病位,導致該病位的生理功能失常,出現相應的病理變化。如風寒型咳嗽,其發病過程為:風寒襲肺,肺失宣肅,肺氣上逆而咳。而根據一個病變的相關信息,如主症、體徵、病機、病因、特殊表現即可確定相應『病』的診斷;根據綜合分析病因、病位、病性等,則可得出『證』的結論。

    證,是疾病在某一階段病理實質的概括,反映的是病變當前階段的主要矛盾。辨證就是把四診所收集的資料,通過歸納、分析,辨別疾病的病因、病性、病位及邪正之間的關係,進而概括、判斷為某證。這是中醫學說『理』以揭示疾病本質的特有方式,也是『治病求本』的具體要求。

    由於不同類疾病有着各自的發生及演變規律,因而在辨析時又產生了不同的辨證方法,如適用於內傷病的臟腑辨證、八綱辨證,適用於外感病之六經辨證、衛氣營血辨證、三焦辨證等。

【法——臨床具體的治療方法】

    中醫治療學建立在中醫發病學基礎上,是中醫臨床辨治思維的重要體現,具有非常豐富的治療思想與方法。一般可分為三個層次:

    治療法則 是指根據中醫發病學的原理,確立的具有普適性的治療方法,主要包括扶正祛邪、調理陰陽、三因制宜等。

    治療原則 是指在中醫治療法則的指導下,根據病證的特點,確立適用於一個病或一類病證的治療方法。前者是根據一個『病』自身的病機要點或演變規律制定的治療大法,如內科病證中感冒的『解表達邪』,胃痛的『理氣和胃止痛』,泄瀉的『運脾化濕』,黃疸的『化濕邪、利小便』,血證的『治火、治氣、治血』,消渴的『潤燥清熱、養陰生津』等。再如治療溫熱病,葉天士根據溫熱邪氣由淺入深的發展規律,提出對衛氣營血四個階段宜分別採取『汗、清、透、散』的治療原則;吳鞠通則根據溫熱病由上而下的三焦傳變規律,提出應宜採用『輕、平、重』的治療原則。

    後者則是根據對『證』的歸納分類制定的相應治療方法,如實則瀉之、虛則補之、寒者熱之、熱者寒之等。儘管臨床病變紛繁複雜,多種多樣,但其常見的證候類型之間卻有明顯的規律可循,即同一種病理變化可見於多個病證中。以『證』作為治療切入點,中醫學確立了『證同治亦同』的原則,並由此產生了『異病同治』、『同病異治』的現象。對此,清代醫家程仲齡在【醫學心悟】中說:『論病之源,以內傷外感四字括之;論病之情,則以寒、熱、虛、實、表、里、陰陽八字統之;而論治病之方,則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溫、補八法盡之。』所言之『八法』,實際上是指針對八類證的治療原則。

    治療方法 是指在中醫學治療法則、治療原則的指導下,針對病證某一類型所制定的具體治療措施。一般說來,一個病證完整的治療方案應包括治本與治標兩方面內容。治本之法,着眼於解決病變的主要矛盾,要求『據證立法』;治標之法,則着眼於解決病變當前的主要痛苦,可理解為對症治療,如止咳、止痛、止瀉、平喘、安神定悸、利膽退黃、利水消腫、舒筋通絡,等等。

    在對一個病證的整體及當前狀態充分了解的基礎上,確立了治療策略或選擇了治療切入點,其後如何實現治療意圖或治療目標的任務,就落在選方用藥的環節上。

【方——治療疾病的主要手段】

    治療方劑是中醫學治療疾病的主要手段或形式。『方從法出』、『方即是法』及『方隨證設』的說法,都充分說明了方劑與證候及治法之間的密切關係,即方劑的組成一定要契合中醫學的發病與治療原理。

    方劑是藥物的有機組合。醫者在組方時應做到細緻分析,弄清病變的主次矛盾或主次環節,並周密謀劃,區分出君臣佐使,力求既能突出主題,顯現出協同作用,又能物盡其用,揚長避短,即所謂『方有合群之妙用』。這一過程猶如管理一個團隊,每個個體都有自己的角色,既要明確定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能,又要服從大局,密切配合,團結協作,為實現共同的目標而發揮最佳的群體效用。這就需要管理者對問題的癥結、任務的細節瞭然於胸,同時還應對團隊成員的個體情況有充分了解。

    中醫學歷代醫家通過用心體會、反覆驗證,創製出了眾多方劑。【中醫方劑大辭典】(彭懷仁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即收錄了近十萬首方劑,可以說這些都是臨床經驗積累的結晶,值得借鑑學習。當然,這些曾經的驗方,甚至是秘方,都有着明確的適應證,因此欲取其效驗,必須要辨證準確,用之得當。

【藥——組成方劑的基本元素】

    中藥取材於自然界的植物、動物與礦物,屬天然藥物。由於稟承不同、成分有別而具有『四氣』(寒、熱、溫、涼)及『五味』(酸、苦、甘、辛、咸)之偏,藉此可以用來糾正疾病之偏,因而中藥治病的原理可以概括為『以偏糾偏』。

    『藥有個性之專長』,即每一味藥物都有着性味、歸經及功能等方面的特點。不難理解,只有做到諳熟個性,『用藥如用兵』,且能知己知彼,才能用藥如神,藥中肯綮。當然,由於每一味藥物的個性不同,配伍之後發生的變化又千差萬別,因而為中藥的臨床應用留下了廣闊的體驗、感悟空間,也為之積累了異常豐富的用藥經驗,甚至因好用或善用某藥而獲得謔稱,如『張熟地』(張景岳)、『嚴附子』(嚴觀)、『余石膏』(余師愚)、『徐麻黃』(徐小圃),等等。

    不可否認,中醫歷代也重視一方一藥的研究,但這種『效在於藥』的現象決非主流,不能顯示中醫治病的規律和對疾病認識的全貌。如黃連止痢,在民間早沿用,但宋代寇宗奭即指出:『今人多用黃連治痢,蓋執以苦燥之義,亦有但見腸虛滲泄,微似有血便即用之,又不顧寒熱多少,惟欲盡劑,由是多致危困。若氣實初病,熱多血痢,服之便止,不必盡劑;若虛而冷者,慎勿輕用。』因此,必須在中醫理法的指導下,結合有特殊療效的方藥,易『對症用藥』而為『對證用藥』,才能取得更好的療效,這就是『效在於法』。

    至於時行的對中藥有效成分及有效組分的分離提取,從積極的角度講,它提高了用藥的準確性與針對性,但由於中藥是複合成分,發揮的是多重作用,因而這種提取物與原藥已相去甚遠,決然不能等同。

    由上述可知,中醫學的理法方藥是一個完整且完善的體系,可謂環環相扣,自然而然,渾然一體,理、法是方、藥之據,方、藥是理、法之具。堅持理法方藥的一體化原則,並做到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才是中醫學的生存之道,也是實現中醫學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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