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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臨床] 瘀有多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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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報4版 發表於 2018-5-25 13: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讀聲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內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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瘀血既是某些病因所形成的病理產物,又是導致多種病證的病理因素,臨床涉及廣泛。不論任何疾病,或是在病的某一階段,凡是反映『瘀血』這一共同的病理特徵,或兼有『瘀血』症狀,如痛有定處、青紫瘀斑、症積腫塊,舌質暗紫有瘀點瘀斑,脈澀、結、沉、遲,或出血,精神神志和感覺、運動異常而有瘀象者,都可按照異病同治的原則,採用或佐以活血祛瘀法。

瘀血的成因雖多,但病理因素不外邪實與正虛。實者為寒熱二邪之侵擾,虛者為陽氣與陰血的不足,以致氣血運行失調,滯而為瘀。從現象上看,瘀血雖屬有形的實邪,而其本質又有正虛的一面,虛實往往相兼為患,同時在疾病演變發展過程中,且常有消長轉化,臨證必須予以聯繫考慮。

周仲瑛提出,由於形成瘀血的原因多,故治療方法也自當有異。如氣滯形成的血瘀,周仲瑛強調應根據活血必先理氣,氣行則血行的原則,採用理氣活血法,分別病情輕重,選用調氣、行氣、破氣藥,並按其臟腑病位,選用疏肝氣、理脾(胃)氣、降肺氣等藥,在用活血藥時,需着重選『血中之氣藥』,重者可予破血行氣之品;同時還當針對氣滯、血瘀的具體病情不同,治氣、治血有所側重。對寒凝形成的血瘀,應注意選用偏於辛溫的祛瘀類藥,以加強行瘀通脈、散寒解痛的功能;若陽虛陰寒內盛所致的血瘀,治療當助陽消陰與益氣通脈之藥配伍合用。對氣虛形成的血瘀,一般以補氣為主,活血化瘀為輔,寓通於補,使氣足而血行,故黃芪用量需重。對血虛形成的血瘀,當採用養血祛瘀法,所選之活血藥不能過猛,宜和血而不宜破血,用量亦宜審慎,不能希求大劑速效,應與養血藥兩相協調而達到瘀祛新生的目的。對陰虛形成的血瘀,當滋陰與祛瘀並用,可採取湯丸並進,湯方濡養而兼行,丸劑緩攻以求效;若干血瘀結較重,而體質尚任攻消者,亦可先攻後補,選用大黃蟄蟲丸緩中補虛,祛瘀生新。

周仲瑛還強調,由於瘀血所在病位不同,臨床表現各異,治療也當有所區別。如瘀阻清竅者,當治以通竅祛瘀法;心血瘀阻者,當治以通脈祛瘀法;瘀阻肺絡者,當治以理肺祛瘀法;瘀積肝脾者,當治以軟堅祛瘀法;瘀留胃脘者,當治以理胃祛瘀法;瘀阻腸腑者,當治以通腑祛瘀法;瘀滯胞宮者,當治以通經祛瘀法;血瘀絡痹者,當治以和絡祛瘀法等。

由於同一血瘀證,致病因素多端,標本邪正虛實有別;臟腑病位不一,症狀特點各異;或為主症,或僅為兼夾症;病情上又有輕重、緩急的不同,為此周仲瑛提出,在應用活血祛瘀這一大法的基礎上,還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處理。如病情輕者,當予緩消,採用活血、消瘀、化瘀、散瘀之品;病情重者,當予急攻,採用破血,通瘀,逐瘀之品。因邪實而致的血瘀,當祛邪以化瘀;因正虛而血瘀,則應扶正以祛瘀。總之,審證求因,辨別臟腑病位,掌握主症特點和疾病特殊性,採取相應的具體祛瘀治法,才能加強治療的針對性,提高臨床療效。(郭立中 南京中醫藥大學)

(註:文中所載藥方和治療方法請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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