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邏輯學研究: 譯【公孫龍子】三篇 【說明:以下文論已出版,收入在何新著【哲學思考】以及『【心經】新詮』等書中。這裡轉發,作者有新的修訂及補充,關注者可以對照。】 作者按:胡適、馮友蘭以下百年來的中國哲學界智能水平實在不高,除毛澤東的『二論』(【矛盾論】及【實踐論】)比較富於有意義的原創性外,可以說,近代中國很少出現富於原創的真正哲學作品。 宋明以下,朱熹一派理學(可以稱之為歪理之學)荼毒儒者思維,反邏輯的語錄體流行。導致中古以來國人的抽象思維能力萎縮。類似公孫龍『白馬非馬』的古典哲學邏輯論著,儘管學界耳熟能詳,妄論殊多,但真正能理解之、能確切解讀之的著作,幾乎莫見。所以許多基本哲學範疇,其實都不得不從根本上重新清理。 公孫龍約略是2000多年前的人(春秋戰國時代),是東方語言分析學派的創始人。其活動年代諸家說法不一,或者說為孔子弟子,或者說為戰國後期趙國人,與西方小亞細亞智者學派的普羅泰戈拉和高爾吉亞可能約略同期。其清晰的邏輯思辨能力以及語言辨析能力,至今仍為中國哲學界望塵莫及,其觀念所涵括之現代性則更為驚人! 公孫龍所討論的是關於指號、語義與本體關係的問題——這實際正是20世紀的西方哲人索緒爾、羅素、維特根斯坦、卡爾納普、喬姆斯基等人在語言分析哲學中面對的重大哲學問題。但是,公孫龍比西方現代的指號研究早了2000多年。 所謂指號(referring),主要指專名(例如『白馬』)和通名(例如『馬』)所指的對象,包括限定摹狀詞、不定摹狀詞及語句所指的對象。指號理論與意義理論密切相連,主要研究語言表達式和與其相關的非語言事物之間的關係。指號理論中的一個重要問題是依據什麼來確定所指稱的對象——也就是公孫龍提出的白馬與馬的關係問題。 對此西方哲學界有三種觀點:1、摹狀詞論,2、語境論,3、歷史因果論。 羅素(Russell)提出的摹狀詞論和邏輯哲學導致19世紀末20世紀初西方哲學研究方向從認識論向語言論的轉變,從而形成了以語言分析和解釋作為哲學方法的現代西方哲學思想———語言哲學(也稱哲學語義學)。現代語言哲學包括英美分析哲學(語用學分析學派)和歐洲大陸解釋派哲學(邏輯實證主義)。 英美分析哲學將語言分析視為研究的主要任務,分析語言的性質和構造,澄清和確定詞語的意義和功用,從而避免無意義的形而上學爭論。 中國學界,實際許多人至今還沒弄懂何以有必要討論這類問題。雖然中國的主流哲學家,現在也很熱衷鼓吹及學習英美以及『維也納學派』的語言分析哲學,但往往只是東施效顰,缺乏真知,更不能獨立思維和批判思考之。正如20世紀40—50年代中國主流哲學效顰於蘇聯學派之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中國哲學家始終是一些只會邯鄲學步以及學舌的鸚鵡而已。殊不足與其論道也。 【白馬非馬論】何新譯文[1] [註:括號內文字是何新增補。] (一)問:(說)白馬不是馬,可以嗎? 答:可以。 (二)問:為什麼? 答:『馬』這個指號,是一種形體的名稱。 『白』這個指號,是一種顏色的名稱。 講形體又加上顏色,就不同於只講形體。 所以說:『白』馬,不是馬。 (三)問:如果你有白馬,就不能說你沒有『馬』。既然不能說你沒有『馬』,那你(有白馬)不也就是有『馬』嗎?有白馬就是有馬,那白的(東西)——不是馬是什麼? 答:如果你要找『馬』,那麼無論是(找到)黃馬、黑馬都可以。但如果你要找『白馬』,那給你黃馬、黑馬就不行。 如果說『白馬』是『馬』,那只是所說的諸『馬』中之一種馬。只是所說的馬中之一種馬,正是因為白色之馬不同於馬啊。 如果所謂『馬』與『白馬』無異,那麼黃馬、黑馬,何以是馬卻不可以是白馬,為什麼呢? 說可以又說不可以,這樣不是就亂講了嗎?[2] 黃馬、黑馬都各是一類,都可以算作在『馬』里,但不可以算在『白馬』里。 所以,『白馬』不是『馬』就很清楚了! (四)問:如果只因為馬有顏色就不承認是『馬』,而天下本沒有無顏色的馬,那就可以講天下根本就沒有『馬』,這行嗎? 答:一切馬都有顏色,所以才有白馬。如果馬都沒有顏色,那就只要講『馬』就可以了,何必還講什麼『白馬』? 所謂白馬,就是『馬』以及『白色』,是『馬』又是『白色』的那種東西啊! 加上顏色與不加上顏色就不是同一個名稱,所以,『白馬』當然不是『馬』。 五(問):馬沒有白色,就只是馬。白色不在馬身上,就只是白色。把『馬』與『白色』合併,才叫『白馬』。 把可以合併的又說不能合併起來叫同一個名字,那是荒謬的。 所以說白馬不是馬,不可以。 (答):,如果有『白馬』就等於有『馬』,那麼說『白馬』等於『黃馬』?行嗎? (問):不行。 (答):如果承認『馬』不等於『黃馬』,那就說明『黃馬』與『馬』是不同的。 承認『黃馬』與『馬』不同,就是說『黃色馬』並不是『馬』。承認『黃馬』不是『馬』,卻說『白馬』是『馬』,這好比把飛鳥塞入水池或者把內槨與外棺分離為二,這是天下荒謬的詭論啊。 說有白馬不能說是沒有馬,那是由於抽離了白色的性質。如果不抽離,那有白馬就不能說有馬。 所以:所謂有馬,就只是說有的是馬,並不是說『白馬』等於『馬』。 所以如果說有『馬』,就不是說有『白馬』。 只講『白色』不講什麼是白的,就等於什麼沒有講(可以忘掉)。 說白馬,就是確定這白色指的是那白的東西。確定了它是白的就能說它不是白的。 馬本身(僅僅是馬),並不限定於某種顏色,所以配上黃色,黑色,也都可以。 而講『白馬』呢就必須排除其他顏色,那麼黃色、黑色的馬都因其顏色而被排除了,所以只能以白馬來回答啊。 不否定的,當然不同於被否定的,所以說,白馬不是馬。 【白馬非馬論】(原文) (一)(客)(曰):白馬非馬,可乎? (主)曰:可。 (二)(客)曰:何哉? (主)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形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 (三)(客)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也。不可謂無馬者,非馬也?有白馬為有馬,白之,非馬何也? (主)曰: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是白馬乃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 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 可與不可,其相非明。 如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 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四)(客)曰:以馬之有色為非馬,天下非有無色之馬也。天下無馬,可乎? (主)曰: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有馬如已耳,安取白馬? 白馬者,馬與白也,馬與白馬也。 是相與以不相與為名,未可。故曰:白馬非馬也。 (五)(客)曰:馬未與白為馬,白未與馬為白。合馬與白,復名白馬。 是相與以不相與為名,未可。 故曰白馬非馬,未可。 (主)曰:以『有白馬為有馬』,謂有白馬為有黃馬,可乎? (客)曰:未可。 (主)曰:以『有馬為異有黃馬』,是異黃馬與馬也。 異黃馬與馬,是以黃為非馬。以黃馬為非馬,而以白馬為有馬,此飛者入池而棺槨異處,此天下之悖言辭也。 以『有白馬不可謂無馬』者,離白之謂也。不離者,有白馬不可謂有馬也。 故:所以為有馬者,獨以馬為有馬耳,非以白馬為有馬耳。 故其為有馬也,不可以謂『白馬』也。 以『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 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 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 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 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 【指物論】[3] 何按:指,即亞里士多德所說的『謂詞』,亦即範疇/闤翮鉶p獒(希臘語,謂詞)/category。物,即存在物,客體。 公孫龍所謂指,也即現代語言哲學所謂『指號』、『指稱』,古典邏輯學所謂『概念』,又即古典語言學關於事物的『名號』。所謂物,即事物,實物,即實存者。 公孫龍指出,不利用指號,人類無法言說和思考。但是指號並不等同於事物的實存。把本體與指號誤而為一,是語言悖謬,是許多哲學錯誤和無意義爭論的根源。這種觀點與20世紀的西方語言分析哲學相近。 【指物論】何新譯文(論指號與事物) (1)沒有事物不依靠指號,但任何指號都不是所指。 (2)如果(天下)沒有指號,則事物不可能被稱謂為某物。如果沒有指物的人,怎麼能把物說成是指呢? (3)指號本身,在世上(天下)並不實有。事物,才是天下所實有的。把世上存有者當成世上非有者,不可以! (4)天下如沒有指號,則事物不可稱謂。 (5)指號,並不等於被指謂者,物並不等於指號。 (6)物不等於指號,所以事物並不是指號。 (7)天下本沒有指號,而事物不能說等同於指號。 (8)並不存在不是指號的東西。不存在不是指號的東西,萬物也並非不是指號。 (9)事物並非不同於指號,但指號並不是它所指謂的東西。 (10)天下本沒有指號,因為萬物都各有專名,不等於其指號。 (11)某物不等於指號而仍用指號稱謂,只是借用,不能說某物就等於指號。 (12)承認某物不等同指號,又說沒有東西不等同指號,這說不通。 (13)指號,就是天下兼有共性者。 (14)天下並無指號的東西,但事物不能不用指號表述。 (15)不能說沒有指號的事物,也就是不存在不是指號的東西。 (16)不存在不同於指號的東西,所以沒有事物不同於指號。 (17)所以指號,並非是指號。 (18)指號指物,但物不是指號。 (19)假設天下沒有物,只有指號,誰還用得着指號? (20)天下若無事物,誰能創造指號? (21)天下只有指號,沒有實物,那指號,誰能表述而不用指號? (22)所以說沒有事物即沒有指號。 (23)所以指號,本身不是指號。必須藉助於實物,方乃成其為指號。 【指物論】(原文) (1)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2)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謂指乎? (3)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為天下之所無,未可! (4)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 (5)指也,不可謂指者,非指也。 (6)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7)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者。 (8)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9)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10)天下無指者,生於物之各有名,不為指也。 (11)不為指而謂之指,是兼,不為指。 (12)以有不為指,之無不為指,未可。 (13)且指者,天下之所兼。 (14)天下無指者,物不可謂無指也。 (15)不可謂無指者,非有非指也。 (16)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 (17)指,非非指也。 (18)指與物,非指也。 (19)使天下無物,指,誰徑謂非指? (20)天下無物,誰徑謂指? (21)天下有指無物,指。誰徑謂非指? (22)徑謂無物非指。 (23)且夫指,固自為非指。奚待於物,而乃與為指。 【跡府】何新譯文(上篇) 公孫龍,是六國時善辯之士。不滿意名稱(概念)與實物(實體)之離異混亂,因此利用自己的辯術提出『守白』之論。 1 他借事物來作比喻,而提出『守白』(白就是白)[4]的命題。他說:白馬是馬又不是馬。白馬之所以不是馬,因為『白』是顏色之名,『馬』是形體之名。顏色不是形體,形體不是顏色。 如果指顏色,就不應當混言形體,指形體,則不應當混言顏色。 現在把它們合在一起,這是不對的。 如果到馬圈中找白馬,沒見到,而見到黑色之馬,那麼就不能說這裡有白馬。 不能說這裡有白馬,那就是找不到所要找的『馬』,找不到,所以只能說『白馬』並不是『馬』。 應該推廣這個命題而澄清所有的名詞(概念)與事實(實體)的關係,以糾正天下人。 2 公孫龍與孔穿見面於趙公子平原君家。 孔穿說:『我久聞先生高論,願拜你為師,只是無法接受你認為白馬不是馬。請放棄這個命題,那麼孔穿就願意做你的弟子。』 公孫龍說:『你這樣講不合道理。公孫龍之所以有名,就是因為關於白馬的命題。如果公孫龍放棄它,就沒什麼可教的了。 『而且,既然你要拜師,就是因為承認智慧學識不如我。而你卻先讓我放棄,就是先要教導我而後才願拜師。要先教導我而後又拜我為師,豈不荒謬! 『而且,關於白馬非馬,其實是孔子所贊成的。我聽說楚王張「繁弱」之弓,帶着「忘歸」之矢,去雲夢澤射蛟龍犀牛。結果丟了弓,隨從們說要找到它。 『楚王說:「算了!楚王丟了弓,無非會被楚人撿去,何必要找呢?」 『孔子聽說後,說:「楚王的仁義還不夠徹底。應當說:有人丟了弓,又有人撿到它,何必一定是楚人呢?」 『如果如此,那孔子並不認為楚人等於人。既然孔子可以認為楚人並不等同於人,那麼批評公孫龍認為白馬不同於馬,豈不荒謬! 『先生學習的是儒術,卻不贊成孔子所肯定的主張。你要從我學習,又要我放棄我的教義。就是有一百個公孫龍,也不會答應你啊!』 於是孔穿無話可說。 【跡府】(上篇)原文 公孫龍,六國時辯士也。疾[5]名實之散亂,因資材之所長,為『守白』之論。 1 假物取譬,以『守白』辯[6]。謂:白馬為非馬也[7]。白馬為非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 夫言色,則形不當與,言形,則色不宜從。 今合以為物,非也。 如求白馬於廄中,無有,而有驪色之馬,然不可以應有白馬也。 不可以應有白馬,則所求之馬亡矣。亡,則白馬竟非馬。 欲推是辯以正名實,而化天下焉。 2 龍與孔穿會趙平原君家。 穿曰:『素聞先生高誼,願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馬為非馬耳。請去此術,則穿請為弟子。』 龍曰:『先生之言悖。龍之所以為名者,乃以白馬之論爾。今使龍去之,則無以教焉。 『且欲師之者,以智與學不如也。今使龍去之,此先教而後師之也。 『先教而後師之者,悖! 『且白馬非馬,乃仲尼之所取。 『龍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忘歸之矢,以射蛟兕於雲夢之圃,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 『王曰:「止。楚王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 『仲尼聞之,曰:「楚王仁義而未遂[8]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 『若此,仲尼異楚人於所謂人。夫是仲尼異楚人於所謂人,而非龍異白馬於所謂馬,悖。 『先生修儒術,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學,而使龍去所教。則雖百龍,固不能當前矣。』 孔穿無以應焉。 【跡府】何新譯文(下篇) 公孫龍,趙公子平原君的門客。孔穿,孔子的後人。孔穿與公孫龍見面。 孔穿對公孫龍說:『我在魯國,早就聽說您的大名,佩服您的智慧,欣賞您的作為。早就想向您請教了。今天終於見到了您。 『只是我不能同意您的,就是沒法同意您說白馬不是馬啊! 『如果您放棄白馬不是馬的學說,那麼孔穿就請求做您的弟子。』 公孫龍說:『你這麼講就不對了!公孫龍的學問,就在知道白馬不是馬這一點。如果放棄它,則公孫龍就沒什麼可教人的了。沒什麼教的可你還說要向龍學習,這不是荒謬嗎! 『而且你要向公孫龍學習,就是承認智力與學問比不上我。但你現在讓公孫龍放棄白馬非馬之論,是先要教我而後又說以我為師。先教我而後又以我為師,是不可能的。 『先生你對公孫龍所講的這些,很像齊王與尹文子那次談論。 『齊王對尹文子說:「寡人很喜歡士人,但是齊國卻沒有士人。為什麼?」 『尹文子說:「那就聽聽大王您認為什麼人才是士人?」齊王答不出來。 『尹文子說:「現在有人在這裡,忠誠服務君王,孝順服侍家長,誠實對待朋友,和氣對待同鄉。有這四種品行,算不算士呢?」 『齊王說:「對,這正是我理想中的士啊!」 『尹文子說:「那麼大王得到這種人,願意用他們做臣子嗎?」 『齊王說:「太願意了,可惜找不到啊!」 『當時齊王喜愛勇士。於是尹文子說:「如果這種人在大庭廣眾之中,受到侮辱卻不敢反抗,那麼大王還要他做臣子嗎?」 『齊王說:「那就是怕死之人嗎?遭遇侮辱而不敢反抗,恥辱啊!這種恥辱之人寡人不能用為臣子。」 『尹文子說:「雖然遇到侮辱不敢反抗,但並未喪失其他四種品行啊。如果人不喪失那四種品行,就並沒有喪失作為士的品質。然而大王一會兒說要用為臣子,一會兒說不要用為臣子,則剛才所說的士人的定義,莫非不是指士人嗎?」 『齊王無話可說。 『尹文子說:「如果一個君主治理國家,別人有不是則指責,沒有不是也要指責。有功勞則賞賜,沒有功勞也賞賜。卻責怪國家治理不好,這樣行嗎?」 『齊王說:「當然不行!」 『尹文子說:「但是卑臣暗中觀察您的臣下治理齊國,正是這樣啊!」 『齊王說:「寡人治國,如果真像您所說那樣,就是治理不好,寡人也沒話說。但我想並不至於吧?」 『尹文子說:「我沒有根據怎敢亂說?大王您下令說:殺人的則判死罪,傷人的則要受刑。人們由於畏懼大王的法令,遇到侮辱也不敢反抗,正是為了執行大王的法令啊! 『「而大王卻說:遇到侮辱而不反抗,是恥辱!因為恥辱,而非難他們。人並沒有過錯而大王卻指責他,除掉其屬籍,不用他做臣下。 『「不用他做臣下,就是處罰他。這就是無罪而處罰啊!而且大王反對受侮辱不敢反抗的,當然就獎勵敢反抗的。獎勵敢反抗的,就是認為他做得對而肯定他,還要用他為臣下。 『「要用他為臣下,就是獎賞他啊!人並無功勞而大王卻獎賞他。大王之所獎賞,正是官吏們所要處罰的。君主所肯定的,正是法令所禁止的。賞罰是非,自相矛盾,就是再有十個黃帝也治理不了啊!」 『於是齊王無詞可對。 『所以,公孫龍認為你所講的正像齊王講的。你只責難白馬不是馬的命題,卻不知什麼才是真正應當責難的。由此看來正像齊王有好士之虛名,卻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士。』 【跡府】(下篇)原文 公孫龍,趙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葉也(何按:『葉』讀為『裔』,後裔)。穿與龍會。 穿謂龍曰:『臣居魯,側聞下風[9],高先生之智,說[10]先生之行,願受業之日久矣,乃今得見。 『然所不取先生者,獨不取先生之以白馬為非馬耳。 『請去白馬非馬之學,穿請為弟子。』 公孫龍曰:『先生之言悖。龍之學,以白馬為非馬者也。使龍去之,則龍無以教;無以教而乃學於龍也者,悖。 『且夫欲學於龍者,以智與學焉為不逮也。今教龍去白馬非馬也,是先教而後師之也。先教而後師之,不可。 『先生之所以教龍者,似齊王之謂尹文也。 『齊王之謂尹文曰:「寡人甚好士,以齊國無士,何也?」 『尹文曰:「願聞大王之所謂士者。」齊王無以應。 『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君則忠,事親則孝,交友則信,處鄉則順。有此四行,可謂士乎?」 『齊王曰:「善,此真吾所謂士也。」 『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為臣乎?」 『王曰:「所願而不可得也。」 『是時齊王好勇。於是尹文曰:「使此人廣庭大眾之中,見侵侮而終不敢斗,王將以為臣乎?」 『王曰:「詎士也?見侮而不鬥,辱也。辱則寡人不以為臣矣。」 『尹文曰:「雖見侮而不鬥,未失其四行也。是人未失其四行,是未失其所以為士也。然而王一以為臣,一不以為臣,則向之所謂士者,乃非士乎?」 『齊王無以應。 『尹文曰:「今有人君將理其國,人有非則非之,無非則亦非之;有功則賞之,無功則亦賞之。而怨人之不治也,可乎?」 『齊王曰:「不可。」 『尹文曰:「臣竊觀下吏之治齊,其方若此矣。」 『王曰:「寡人理國,信若先生之言,人雖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與?」 『尹文曰:「言之敢無說乎?王之令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人有畏王之令者,見侮而終不敢斗,是全王之令也。 『「而王曰:見侮而不鬥者,辱也。謂之辱非之也。無非而王辱之,故因除其籍,不以為臣也。 『「不以為臣者,罰之也。此無罪而王罰之也。且王辱不敢斗者,必榮敢斗者也。榮敢斗者,是而王是之,必以為臣矣。 『「必以為臣者,賞之也。彼無功而王賞之,王之所賞,吏之所誅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賞罰是非,相與四謬,雖十黃帝不能治也。」 『齊王無以應焉。 『故龍以子之言有似齊王。子知難白馬之非馬,不知所以難之說,以此,猶好士之名,而不知察士之類。』 【注釋】 [1]白馬非馬,可謂中國最早發現的哲學邏輯學悖論。 [2]原文:『可與不可,其相非明。』這句話是中國邏輯學關於『不矛盾律』的最早表述。 [3]公孫龍是中國較早研究指號與對象及其意義的關係的哲學家。此篇堪稱經典。 [4]何按:守白,即白就是白,乃是關於邏輯『同一律』的最早表述。 [5]疾:嫉,忌,恨也。 [6]辯:辯題,即命題。 [7]這是中國古代最早的一個邏輯悖論。 [8]遂:深,透徹。 [9]大也。 [10]說:悅。欣賞。 【附錄】【四庫全書總目】公孫龍子提要 【公孫龍子】三卷,周公孫龍撰。案【史記】:『趙有公孫龍,為堅白同異之辯。』【漢書·藝文志】:『龍與毛公等並游平原君之門』,亦作趙人。高誘注【呂氏春秋】謂龍為魏人,不知何據。 【列子】釋文:『龍字子秉。』莊謂惠子曰:『儒、墨、楊、秉四,與夫子為五。』秉即龍也。據此,則龍當為戰國時人。(【戰國策·趙策】與【史記·平原君列傳】並載信陵君破秦救趙,虞卿欲為平原君請封,公孫龍勸平原君勿受。其事在周赧王五十八年。據此,則公孫龍當為戰國末期人。) 司馬貞【索隱】謂龍即仲尼弟子者,非也。其書【漢志】著錄十四篇。至宋時八篇已亡,今僅存『跡府』、『白馬』、『指物』、『通變』、『堅白』、『名實』凡六篇。 其首章所載與孔穿辯論事,【孔叢子】亦有之,謂龍為穿所絀。而此書又謂穿為弟子,彼此互異。蓋龍自著書,自必欲伸己說。【孔叢子】偽本出於漢晉之間,朱子以為孔氏子孫所作,自必欲伸其祖說。記載不同,不足怪也。 其書大指,疾名器乖實,乃假指物以混是非,借『白馬』而齊物我,冀時君有悟而正名實,故諸史皆列於名家。 【淮南鴻烈解】稱公孫龍粲於辭而茂名。【揚子·法言】稱公孫龍詭辭數萬。蓋其持論雄贍,實足以聳動天下。故當時莊、列、荀卿並著其言,為學術之一。特品目稱謂之間,紛然不可數計。龍必欲一一核其真,而理究不足以相勝,故言愈辯而名實愈不可正。 然其書出自先秦,義雖恢誕,而文頗博辨。陳振孫【書錄解題】概以淺陋迂僻譏之,則又過矣。明鍾惺刻此書,改其名為【辯言】,妄誕不經。今仍從【漢志】,題為【公孫龍子】。又鄭樵【通志】略載此書,有陳嗣古注、賈士隱注各一卷,今俱失傳。此本之注,乃宋謝希深所撰,前有自序一篇。其注文義淺近,殊無可取,以原本所有,姑並錄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