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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技] 【詩經】時代的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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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土伯呀 發表於 2010-3-19 08: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名人歷史網
夏、商、西周時期,農牧業生產有較大的進步。到周代,穀物種植業己發展戍為社會經濟中最重要的生產部門。相比之下,畜牧業在社會經濟中的比重下降了,採集狩獵活動則己完全成為農業經濟的補充。


  夏王朝的中心活動地區主要在黃河中下游伊、洛、濟等河流沖積的黃土地帶及河、濟平原上。這裏是適合於農企生產的地方。相傳禹臣儀狄開始造酒,而秫酒(糯米酒)是少康開始製造的。用糧食釀酒,說明農業生產有了較大發展。


 商代自盤庚遷殷後,農業已成為重要的社會生產部門。有人作過統計:經過整理的殷墟出土甲骨片,與農業有關的上四、五千片之多,其中又以占卜年成豐歉的為最多。占卜畜牧的卜辭很少,卜黍、稷『年』和其它『受禾』『受年』的卜辭合計卻有二百條左右。說明農業的重要性超過了畜牧業。


  周人最初生活在適於種稷的黃土高原,很早就是一個經營農業的部落。【詩經】,是現存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其中有十多篇專門描述農業生產的詩篇,充分反映了當時農業的狀況。【豳風・七月】就是一首完整的農事詩。詩中敘述了每月所從事的農務、女工及採集、狩獵等事項。其它諸如【周頌・臣工】、【大雅・生民】、【大雅・綿】、【小雅・甫田】等等也都能反映當時農業生產的情況。


  周代農業生產工具雖然仍多為木、石、骨、蚌所制,但金屬農具使用日漸增多。『命我眾人,枘飼D,奄觀艾』。錢為鏟類,D為鋤類,艾是收割工具,這些農具大都為金字旁,即是使用金屬農具的一例。人們在生產中採用協作的方式,於是有『千耦其耘』、『十千為耦』的說法。


  【詩經】中所載糧食作物的名稱有21個,但多同物異名或同一作物的不同品種,歸納起來,它們所代表的糧食作物只有六七種,這就是粟(亦稱稷、禾,其品質優良者稱粱)、黍、菽(大豆,或稱荏菽)、麥(包括小麥――來和大麥――牟)、稻(水稻或稱)和麻(大麻,其籽實稱苴或)。在這些作物中,粟和黍最為重要。從原始時代到商周,它們是黃河流域、從而也是全國最主要的糧食作物。尤其是粟,種植更廣。粟的別名稷,用以稱呼農官和農神,而『社(土地神)稷』則成為國家的代稱。


  耕作制度和耕作技術


  原始農業實行撂荒耕作制,一般是耕種幾年之後,便要拋荒,重新尋找新的土地來源。這種耕作制在商代仍然存在,有人認為,商代多次遷都的原因之一,便是因為撂荒。但到了西周時代,便開始進入到休閒耕作制。【詩經】及【周易】中有、新、的記載。【爾雅・釋地】:『田,一歲曰,二歲曰新田,三歲曰』。 田,指休閒田,任其長草;新田是為休閒之後重新耕種之田,田則是耕種之後第二年的田,田中已長草,但經過除草之後,仍可種植。、新、畲記載的出現,表明以三年為一周期的休閒耕作制度已經出現,是農業技術進步的一個標誌。


  夏商西周時期,農業生產技術的一個重大進步便是壟作的出現。壟作的出現,可能與解決排澇和灌溉的問題。北方地區的自然條件雖然是以乾旱為主,但夏季作物生長高峯時期出現的集中降雨也會導致洪澇。壟作最初主要是與排澇有關。壟,時稱為『畝』,【詩經】中有所謂『乃疆乃理,乃宣乃畝』,也就是平整土地,劃定疆界,開溝起壟,宣洩雨水的意思。當時人們在進行這兩項工作的時候,非常注意地勢高低和水流走向,於是要求『自西徂東』,『南東其畝』,目的就在於排澇。


  壟作的出現雖然是與排澇有關,但卻對後來農業技術,如抗旱保墒的代田法等的出現產生了重大的影響,而且也影響着栽培技術的進步。【詩經・大雅・生民】中有『禾役uu』之語,『禾役』指禾苗的行列,表明當時已有分行栽培技術的出現。分行栽培的出現又為除草和培土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一部農業的歷史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與雜草作鬥爭的歷史。原始的刀耕火種只能清除播種之前的雜草,但在播種之後,有些雜草又隨作物一同長出,有些雜草不僅辨認困難,且清除起來也要比播種之前困難得多,為使莠不亂苗,是有中耕除草的出現。所說,商代卜辭中已有耨草的記載,到西周時期,有關中耕除草的記載就越來越多了,【詩經・小雅・甫田】:『今適南畝,或耘或耔,黍稷oo』。耘,即中耕除草;耔,即培土。oo,則是生長茂盛的樣子,表明當時人們已認識到,經過中耕、除草和培土,作物就可以生長茂盛。耘在周代,又稱為『』或『』。【詩・周頌・載芟】『厭厭其苗,綿綿其』。,即耘田鋤草的意思,【h文】:『,耕禾間也。從禾,聲。』也就是今天所說的中耕。中耕除草,已成為一項經常性的農活。【左傳.昭公元年】:『譬如農夫,是是』。當時田間雜草主要有荼、蓼、莠、稂等。而後二者又是其中為害最烈者,【詩經】中有『維莠驕驕』、『維莠桀桀』的描寫。莠,即谷莠子,亦叫狗尾巴草;稂,即狼尾巴草。是谷田或黍田內最重要的伴生雜草。


  後來的農業實踐證明,中耕除草還具有抗旱的作用。但當時人們對此並無認識,抗旱還主要藉助於灌溉來解決。【小雅・白華】中又有『池北流,浸彼稻田』的詩句,這是有關稻田引水灌溉的最早記載。但當時使用最多的還可能是取水灌溉,即【大雅・#酌】中所謂的『挹彼注茲,可以濯溉』。


  在除草的同時,還開始了治蟲。卜辭中有蟲害的記載,而【詩經】中則有治蟲的方法。【詩經・小雅・大田】:『去其螟,及其蟊賊,無害我田a,田祖有神,秉畀炎火。』螟、、蟊、賊分別是就其為害作物的部位而言,對害蟲所做的分類。食心曰螟,食葉曰,食根曰蟊,食節曰賊。這也是中國古代最早的農作物害蟲分類。從『秉畀炎火』一句來看,當時人們已經利用某些害蟲的趨光性以火治蟲,唐代姚崇說:『秉畀炎火者,捕蝗之術也。』朱熹【詩集傳】說:『姚崇遣使捕蝗,引此為讓,夜中設火,火邊挖坑:且焚且瘞。蓋古之遺法如此。』這說明以火光誘殺害蟲的技術在三千年前的西周時代已經萌芽了。


  從【詩經】中可以看出,當時所種的糧食作物種類有很多,【豳風・七月】詩中有『百穀』之稱,但提到名字,並且是種植較多的是黍、稷、禾、麻、菽、麥、稻六種。從品種上來說已有早熟、晚熟、早播和晚播之分,晚熟的品種稱為『重』,早熟的品種稱為『c』,早播的品種稱為『』,晚播的品種稱為『a』。當時還有『嘉種』的概念,【大雅・生民】:『誕降嘉種,維維y,維`維芑』。(黑黍)和y(一稃二米)是黍中的優良品種,`(赤苗)和芑(白苗)則是粟中的優良品種。嘉種的出現與選種有關。『生民』一詩中所謂『種之黃茂、實方實苞』即是對選種的描寫,黃茂方苞,即是說要求選擇色澤鮮黃、肥大而又飽滿的種子。


  園藝、蠶桑和畜牧獸醫


  蔬菜和果樹的種植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最初人們把蔬菜和果樹或與糧食混種在一起,或種在大田疆畔、住宅四旁。後來人們才認識到,田中不得有樹,用妨五穀。於是出現了田圃的分家。商周時逐漸出現了不同於大田的園圃,用於專植果樹和蔬菜。卜辭中已有表示圃的字,從字形上來看表示在一定範圍生長着草和木。它的形成有兩條途徑:其一是從囿中分化出來。上古,人們把一定范的土地圈圍起來,保護和繁殖其中的草木鳥獸,這就是囿,有點類似現在的自然保護區。在囿中的一定地段,可能由保護到種植某些蔬菜果樹等。其二是從大田中分化出來。如西周有些耕地春夏種菜蔬,秋收後修築堅實作曬場。【詩經】中記載了專門用於蔬菜種植的『場圃』。場圃是從大田中分化出來,春夏種菜蔬,蔬菜收後,修築堅實作曬場,以『納禾稼』。商周時期,由於還保留相當程度的採集經濟成分,食用蔬菜的種類,所【詩經】所載,有20多種,但栽培的蔬菜作物則主要有葵、韭、瓜、葫和芸等。果樹種類,據【夏小正】的記載有杏、梅、桃、棗和栗等,其中至少杏和梅是人工栽培或人工保護的。


  【詩經】中所載的各種植物中,桑出現的次數最多,超過主要糧食作物的黍稷。從詩中可以看出,當時既有大面積的又桑林、桑田,也廣泛在宅旁和園圃中種桑。出現的地點則有今山西、山東、河南、陝西等省。再與其他文獻參照看,當時的蠶桑生產幾乎遍及整個黃河流域。養蠶最早的文字記載要算【夏小正】三月:『妾子始蠶、執養宮事』。宮,即養蠶專用的蠶室。說明養蠶已在室內進行。【詩經・七月】:『春日載陽,有鳴倉庚,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也說明蠶已在室內飼養。室內養蠶需要採桑,【詩經・七月】中有:『蠶月條桑,取彼斧鄭以伐遠揚,猗彼女桑』,講的都是採桑的事,從中可知當時的桑樹大多為喬木桑,但也出現了一種低矮的桑樹――女桑。【夏小正】把養蠶列為要政之一,可見養蠶的規模已經較大了。大規模的養蠶,必有大規模的種桑。『十畝之間兮,桑者閒閒兮』可以為證。


  除了種桑養蠶以外,【詩經】中提到的衣着原料還有葛、大麻、苧麻、菅和褚等,以及動物的皮毛等。當時已採用『漚制』和『煮製』方法來加工麻類纖維。


  夏、商、西周時期,雖然以種植業為主的自然經濟已經形成,但畜牧業在社會經濟部門中仍然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尤其是對於富貴人家和國家政權來說,畜牧顯得更為重要。為其可以改善生活,豐富祭祀,鞏固國防,在一個『國之大事,惟祀與戎』的時代,畜牧委實不可少矣。


  夏代有專門從事畜牧業的人和部落。古書有『萊夷作牧』的記載,『萊夷』就是就是畜牧部落之一。商周畜牧業在社會經濟中所佔的比重相當大。商代畜牧業相當發達,卜辭祭祀用牲名目繁多,數量很大,一次百頭以上者不乏其例,最高用牲量一次達『五百牢』或『千牛』。周人雖然以農業發跡,但畜牧業在周代經濟生活中仍很重要。【詩經】中有一首『考牧』詩,反映的是當時畜牧業生產的情況,『三百維群』,『九十其啤薄?杉當時牧群的規模是不小的。當時地曠人稀,原野不能盡辟,農田一般分佈在都邑的近郊,郊外則闢為牧場。【爾雅・釋地】:『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牧。』對原野中農田和牧場的規劃,被稱作『井牧田野』。從【詩經】看,當時確實是劃出了放牧牛羊和馬的各類牧場的。而【周禮】則記載了組織嚴密分工細緻的牧政。


  新石器時代,後來人們所飼養的一些動物,所謂『六畜』都已齊備。商周時期,馬的地位顯著提高,廣泛用於戰爭,狩獵和交通運輸。養馬業受到重視,官營養馬業中,對於馬的放牧、飼養、調教、乘御、保健等都有專人負責。這一時期,象和鹿也成為人們的馴養對象。【呂氏春秋・古樂】中有『商人服象,為虐於東虞』之說,而【詩經・大雅・靈台】則有『王在靈囿,#鹿攸伏』之句,說的是周天子在靈囿養鹿取樂的事。商周時期,鴨、鵝等水禽開始飼養。鴨,古稱鶩,系由野鴨(鳧)馴化而來,馴化之後又稱家鳧,或舒鳧。鵝,古名舒雁,系由雁馴化而來的。


  夏、商、西周時期,畜牧獸醫技術較之於新石器時代有了很大的提高。由於種植業的發展,放牧已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於是對於牲畜的飼養管理,在採用放牧的同時,圈養已很普遍。甲骨文中有反映圈養的文字,而【詩經】中更有不少圈養的記載,如『執豕於牢』,『乘馬在廄』等。適應圈養的需要,在商代出現了割草作飼料的飼料生產。更有以糧食來秣馬。但商周時期,最通行的做法可能還是圈養與放牧相結合。【周禮】中既有『圉師』負責圈養,更有『牧師』負責放牧。


  商周時期,家畜的繁育技術也已出現。特別是對於馬的繁育技術有一套較為成熟的作法。【夏小正】中有五月『頒馬』的記載,就是指別馬雌雄,分群放牧。這樣做是為了防止亂交、保護孕畜和便於控制牲畜交配與生育季節。【周禮・牧師】提到了『中春通淫』,這就是說,馬匹平時是化牡分群放牧的,至仲春之月則合群配種,配種之後再『頒馬』,分群放牧。母馬春季配種,次年生產後,正值天氣轉暖,對養育幼馬是有利的。為了適合馬配種繁殖的需要,提出了牝馬牡馬的比率。【周禮・校人】:『凡馬,特居四之一。』鄭玄注引鄭眾的解釋是:『四之一者,三牝一牡。』這樣能使母馬不空懷,提高產駒率。為了保持這一比率,對於不適於作種馬的雄馬採取去勢(『攻特』)的辦法,以改良馬的品種,提高配種質量。對於留作種馬的公馬,【周禮】中還有『佚特』一項。『特』是留作種馬用的公馬,俟通逸,『佚特』就是使種馬逸而不勞,保證其充沛的精力。對於懷孕的母馬和生下不久的幼馬則有『執駒』一說。這些反映當時的畜牧技術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


  商周時期還出現了獸醫。獸醫最早的記載見於【周禮】,獸醫,包括『療獸病(內科)』、『療獸瘍(外科)』兩項,還有專療馬病的『巫馬』,以至為良馬保健的『趣馬』等。夏商周時期,獸醫學上的最大成就募過於閹割術的出現。【周禮】中『攻駒』和『攻特』,指的就是對於公馬的閹割,【周易】說:『k豕之牙,吉』,則是說,閹割過的豬性情溫和,雖有其牙,不足害物。閹割技術的發明對於動物的馴養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大概早期的家畜雖已馴化,但還保留了一些原始的野性,經過閹割之後,野性受到一定的限制,這對於家畜的圈養大有裨益。


  農業生產實踐中積累的生物學知識


  如何能治理好農業,充分利用動植物資源,除了在農業技術上採取一切措施之外,還需要相當的生物學知識,同時農業的實踐也促進了生物學知識的積累。


  【周禮】中有『司土』一職,是為總管農業的中央官職。其職責是:『以天下土地之圖,周之九州之地域廣輪之數,辨其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之名物……』,其下屬『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r之種,周知其名,與其所宜地,以為法,而懸於邑閭。巡野觀稼,以年之上下出斂法,掌均萬民之食,而Q其急,而平其興。』『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為之種。』『稻人』,『掌稼下地,……澤草所生,種之芒種。』這些工作都要求具有生物學,特別是其中的形態、分類、生態等方面的知識,只有這樣才能辨別名物和辨r之種,才能根據土壤的狀況選擇相應的作物和品種,做到因土種植。


  夏、商、西周時期,主要是依據以下的一些標準來進行動植物分類的:


  一是顏色。前面提到的農作物中的嘉種(黑黍)、`(赤苗)和芑(白苗)就是根據顏色來劃分的。這種分類在動物分類中就更為普遍,以白、黃、幽(黑)或#(LI)(黑色)、駁(雜色)等命名的牛、馬、羊、豕都有。


  二是大小。大礎⒕裕ㄐ÷恚、童牛。


  三是性別。在字中以『土』表示雄性動物、以『匕』表示雌性動物。如牡(公牛)、牝(母牛)等。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對於某些植物的性別也有所認識,如稱雌麻為苴。有時古人還根據繁殖狀況來分類,如今歲落地來年自生于田的稻,稱為『v』。


  四是功能和用途。如馬就依據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分為種馬、齊馬、道馬、田馬和駑馬。在農作物方面,晚種而早熟的稱為『c』,早種而晚熟的稱為『重』。


  五是外形。馬有脊鬃、長尾等主要特徵。牛與羊均有角,但牛角大、羊角小等。在農作物方面。禾,表示植株;粟,表示谷實;而米,則表示去殼之後的胚乳。


  總之,商周時期無論是植物,還是動物都是以直觀的性狀特徵為分類的依據,在文字中將同形的動植物以同一偏旁示之,以歸其類,這一分類為後世分植物為草、木;分動物為蟲、魚、鳥、獸分類系統之雛形。在動物分類之中,由於獸類的體型較大,更為直觀,所以當時對於獸類的類別認識較為清晰,從文字結構上來看,當時就已將獸類劃分為犬類、豕類、牛羊類、馬類和虎豹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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