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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技] 宋代長江下游圩區的自然災害與社會應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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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鄰 發表於 2009-4-14 15: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光明日報
政府的防災舉措之三是加強對圩堤的興築與管理。在圩堤的護養上,採取了人工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的方式。從工程方面加固圩堤,是人們治圩的主要舉措,其方法是將圩堤的用料由原來的泥土換為石板,從而大大加強了圩堤的抗潮強度。對此,楊萬裏在【誠齋集・圩丁詞十解】中形容說:『岸頭石板紫縱橫,不是修圩是築城。』在生物措施上則是在堤岸上植以各種樹木,深植於堤中的樹根勾絡在一起,成為護堤的屏障。其中種植最多的是楊柳,楊萬裏圩田詩:『古今圩岸護堤防,岸岸行行種綠楊』,描寫的就是楊柳護岸的情景。
防災之外,宋政府更重視災時的救濟和災後的重建,使賑濟與蠲免相結合,並建立恤民機構用以安置災民,從而有效地減緩了災荒對民眾生活的衝擊。宋代圩區的賑濟制度較之前代更為完善。政府的災時賑濟主要形式有賑糧、施粥、施藥、免稅、減賦等。為儘快恢復災區的農業生產,政府除提供必要的支持外,還注意減輕災民的負擔。如咸淳七年(1271)春正月,『紹興府諸暨縣湖田水,免租二千八百石有奇』;咸淳八年十月,『以秋雨水溢,詔減錢塘、仁和兩縣民田租什二,會稽湖田租什三,諸暨湖田租盡除之』(【宋史・高宗傳】)。政府還通過設置一些恤民機構來安置無依無靠、無家可歸的災民,這些恤民機構主要有福田院、居養院、安濟坊、養濟院、嬰兒局和慈幼局、漏澤園等。
民間的災害應對
除了政府的救災舉措外,圩區民間的救災與救濟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南宋,隨着國力的衰微,政府救濟事業逐步萎縮,而民間的互助行動卻在民間組織和個人的積極推動下蓬勃發展起來。
一是佛教寺院的慈善活動。宋代,佛教寺院在長江下游地區十分興盛,吳自牧【夢粱錄】云:『釋老之教遍天下,而杭郡為甚。然二教之中,莫盛於釋,故老氏之廬,十不及一。』佛教寺院的廣泛分佈,使得佛教寺院組織的慈善活動得以普遍開展,包括水利工程的修建與維護,橋樑、道路的興建與維修等災區基礎設施的建設,以及養老、濟貧、賑饑、慈幼、醫療等救濟事業。尤其在災後的救濟中,佛教寺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二是宗族家族的互助活動。宗族家族內部的互助是宗族內聚力的體現。宋時,義莊、義田制度開始正式建立,其主要模式是用族產公田的收入來賑濟貧困、孤寡及遭遇災荒與不測事件的族人,賑濟的方法是計口授給。如南宋時揚州知府樓q在四明所立樓氏義莊,『置腴田五百畝,立名義莊』,『自同曾祖下至緦麻,而貧於無服,而行業有聞者,人廩給有差』(王元恭:【至正四明續志】卷8)。宋代長江下游圩區的宗族救濟十分發達,成為政府災荒救濟的有力補充。
三是民間善士的好善樂施。宋代圩區的城鎮鄉村也有許多好善樂施之人。災害侵襲時,他們常常對災民開展賑糧、施藥、施棺、助學、寬免逋欠、助人婚嫁等慈善活動。發生飢疫時,這些善士更是慷慨解囊,提供錢米,竭盡全力地從事賑災活動。這些善士的慈善行為有力地促進了宋代長江下游圩區抗災和救災事業的發展。
(作者單位:安徽師範大學社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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