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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詞典] 簡述時間名詞的範疇問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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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1-6-13 11: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北方教育
 1.句法分佈範疇。時間名詞在具體句子的分佈很廣,可以分別出現在主語、定語、賓語、狀語、補語的位置上。時間名詞出現在主語位置上我們稱之為『主位』,用公式表示T+V+N/(N)。出現在定語位置上我們稱之為『定位』,T+de/(de)+N。出現在賓語位置上我們稱之為『賓位』N+Va+T或介詞+T。時間名詞除了可以擔當一般賓語外,還可以和介詞組成介賓短語,常用的連繫時間名詞的介詞有『在』、『於』、『從』、『自』,如『在那天晚上』、『在清明節』、『自一九三三年以來』、『自古以來』、『從今以後』、『從明天起』、『於次日』等。整個介賓短語作為一個完整的結構在具體句子中可以作狀語、定語或全句修飾語。時間名詞出現在狀語的位置上我們稱之為『狀位』 N(N)+T+V或T,N+V。出現在補語的位置上我們稱之為『補位』N+Vb+T請看例句:
  (21)昨天是星期天。(主位/N出現)
  (22)後天元旦。(主位/N不出現)
  (23)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說吧。(定位/de出現)
  (24)去年冬天的那場雪我至今記憶猶新。(定位/de不出現)
  (25)我們永遠不會忘記今天。(賓位)
  (26)剎那間,靈感消失了。(狀位)
  (27)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狀位/N出現)
  (28)老半天也不見他出現。(狀位/N不出現)
  (29)結婚才一個月他就離開了妻子去了上海。(補位)
  (30)讓儲蓄所的小伙子、姑娘感動了很久。(補位)
  (31)自古以來的風俗習慣哪能說改就改呢! (介賓結構作定語)
  (32)東東生於一九九七年。(介賓結構作補語)
  (33)從明天起,你不要再來上班了。(介賓結構作全句修飾語)
  
  2.結構關係範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時間名詞按照語法規則和語義規則組合成的結構體中構成成分之間存在着句法關係和語義關係。由於時間名詞在功能上屬於名詞性的,與其他語法單位組合時語義關係比較固定,句法關係分為三類:①偏正關係。由定語和和中心語兩個結構成分構成,成分間是修飾限制與被修飾限制關係。如『今天上午』、『一九二一年春天』、『聖誕節的晚上九點』等,這類結構由T1+T2+T3……構成,其中T1>T2>T3……②聯合關係。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地位平等的結構成分構成,整個結構的功能與構成成分的功能一致。如『今天、明天、後天』、『過去、現在、將來』、『上古、中古和近古』、『元旦和春節』,這類結構也是由T1+T2+T3……構成,其中T1=T2=T3……③陳述關係。也稱主謂關係。由主語和謂語兩部分構成,兩部分時間名詞是陳述與被陳述的關係,如『明天初一』、『今天星期六』、『昨天元旦』等。
  
  (三)表達範疇
  
  對時間名詞的指稱範疇和組合範疇的分析都是靜態角度的分析,當從動態角度即進入語用平面分析時間名詞時,我們把它納入表達範疇。語用平面的時間名詞必然體現語言符號與使用者之間的關係,在交際活動中如何劃分時間名詞呢?首先,在涉及它與語言結構和語境的關係時,我們是把時間名詞作為指示詞語來進行研究的。指示詞語是指主要用作指示的語言成分,時間名詞這一類屬於指示詞語中的時間指示。『時間指示指交談雙方用話語傳遞信息時提到的時間。在言,語交際中,人們總是要談論各種事件、活動、動作發生的時間:正在發生,已經發生,將要發生。正因為如此,語言中就必定有用來表示相應時間的詞語和表達方式或語法範疇。』時間名詞作為時間指示是一種最基本的指示,不僅是在漢語中在任何語言中都存在這種語法範疇。其次,在具體的交際環境中,時間名詞除了具有詞彙意義、句法意義之外,還具有話語意義。本節主要從言語行為角度考察時間名詞的話語意義。
  
  1.話題範疇。從語用角度看,話語結構可以分為話題和說明兩部分。話題(Topic),也有人稱之為主題,是相對與說明(Comment)或述題而言的。一般認為話題是陳述的對象,是一個句子中被陳述的人或事。當時間名詞進入一個話題領域時,它就成為一個話語談論的中心,此時它就是話題。在表達信息方面,時間名詞作話題是說話人和聽話人共知的信息,即已知的信息。在顯性形式層面,時間名詞處於話題位置可分為標記話題和零標記話題。零標記話題沒有外在的形式標記,往往出現與句首。例如:
  (34)星期天我休息!
  (35)白天我值班,晚上你值班。
  標記話題有多種形式標記,當時間名詞處於話題位置時,其後可用句中語氣詞,如『啊』、『呀』、『呢』等將話題與述題隔開。例如:
  (36)春天啊,是一年四季中最美好的季節。(語氣詞前面既是話題,也是主語)
  (37)星期天呀,我休息。(語氣詞前面是話題,不是主語)
  另外,標記話題有時使用由時間名詞組成的介詞結構。例如:
  (38)在這十五年裏,他上完了小學,中學。
  (39)自一九二一年以來,唐放沒有再回來過母校。
  
  2.焦點範疇。焦點是個語用概念,是說話人最想讓聽話人注意的部分。新信息的重點通常稱為焦點。當時間名詞在具體的語言環境中成為焦點時,它就成為了表達的中心。一般情況下,由於句子的信息結構安排通常採用有已知到新知的方法,因此,以時間名詞作為句子的焦點通常出現在句子的末尾。試比較:
  (40)他在東京住了七年。
  (41)這七年他住在東京。
  (40)中『七年』是焦點,而(41)中『東京』是焦點。
  有時焦點是人的心理上的主觀設置,心理重音標明句子焦點的所在位置。心理重音不同,焦點也會不同。試比較:
  (42)張濤去年到過天津。
  (43)張濤去年到過天津。
  (44)張濤去年到過天津。
  此例句中的重音不同表明句子的強調點不同。
    (作者:李元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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