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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齊魯晚報 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開始實行強制剪辮法令,孫中山下剪辮令云:
滿虜竊國,易吾冠裳,強行編發之制,悉從腥膻之俗……今者清廷已覆,民國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滌舊染之污,作新國之民……凡未去辮者,於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淨盡,有不尊者以違法論……
命令一下,全國立即掀起一股剪辮熱潮,但也有一些守舊分子不願剪辮,革命黨人在街上看到之後,便上前攔住,強行施剪,剪完之後,方許離去。
民國元年(1912年),曾在清廷做京官二十多年,當過錦州知府,歸隱後住在濰縣城裏松園子街的陳恆慶,也剪去辮子剃了和尚頭。
這年夏天,他到臨近白浪河的縣城東門城頭的關帝廟納涼。廟裏的住持少瀾和尚,見到為人豁達又常愛開玩笑的陳恆慶,風趣地說:『老爺,這回兒,可是您步我們後塵,也學我們出家人剃光頭了。』陳恆慶不慌不忙地笑着說:『不!是你們當和尚的,步我們的後塵呢。』少瀾不解,連忙問這是怎麼說的,陳恆慶說:『我們這些不出家的俗人,家家都有女眷,現在,你們出家的和尚,不也有私下藏有女眷的嗎?』少瀾聽後,臉色馬上紅了一陣子。
過了幾天,城裏郭宅街一家曾為陳恆慶理過發的剃頭鋪老闆,手裏拿着一卷宣紙,來到陳府,請求陳老先生為他的鋪面寫一副對聯。陳恆慶心裏想,想不到剃頭的匠人中,也有喜歡舞文弄墨的,於是欣然命筆寫下了:『職贊共和,學佛門祝髮;名為待詔,代文士修容。』這副對聯在鋪面上一掛,前來剃頭的城裏文士絡繹不絕。
而後,陳恆慶還在他的【諫書稀庵筆記】裏寫道:『古人男女頭上之發皆不剃,或櫛或笄,以為區別。至清朝入關,始下剃髮(留辮)之令,民國共和,又有剪髮之令,兩次皆不及婦女。數百年來,男子莫能保其發,而婦女之發如故。且放足為天足,亦云幸矣。』(陳瑞曾)
來源:齊魯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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