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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潮因網 禪宗早期的傳承本來屬於學派的傳承,即"法統"。東晉佛陀跋陀羅譯【達摩多羅禪經】卷上(14)和僧v(445-518)【出三藏記集】卷九的一節文字可能是最早記載佛教法統的兩種文獻。【出三藏記集】謂:"佛涅磐後,阿難曲奉聖旨,流行千載。先與同行弟子摩田地,摩田地傳與舍那婆斯。……傳此法至於Y賓,轉至富若蜜羅,富若蜜羅亦盡諸漏具足六通,後至弟子富若羅。……曇摩羅從天竺來,以是法要傳與婆陀羅,婆陀羅與佛陀斯那。佛陀斯那愍此旃丹無真習可師,故傳此法本流至東州。"(15)這裏描述的就是一種師承關係,並非確定某人為某祖。但唐代以後禪宗、天台等佛教宗派,把來自印度佛教的法統觀念與中國傳統的祖宗崇拜觀念結合起來,形成所謂"祖統"。表面上看,"祖統"似乎也是師承關係,但實質上,它更強調"以弟子嗣師由子,其事死送葬,禮如父母",也就是說,出家人儼然在寺院中建立了一個大家族,其關係與其說是師徒,不如說是父子。這是禪宗受中華文化影響的最重要表現之一。白居易(772-846)所作【西京興善寺傳法堂碑銘(並序)】(16)中的一段記述就鮮明地表露出佛門中的宗法觀念:
有問師之傳授,曰:釋迦如來欲涅磐時,以正法密印付摩訶迦葉,傳至馬鳴,又十二葉傳至師子比丘及,二十四葉傳至佛馱先那,先那傳圓覺達摩,達摩傳大宏可,可傳鏡智璨,璨傳大醫信,信傳圓滿忍,忍傳大鑒能,是為六祖。能傳南嶽讓,讓傳洪州道一,一諡曰大寂,寂即師之師。貫而次之,其傳授可知矣。有問師之道屬,曰:由四祖以降,雖嗣正法有冢嫡,而支派者猶大宗小宗焉。以世族譬之,即師與西堂藏、甘泉賢、勒潭海、百岩暉俱父事大寂,若兄弟然,章敬澄若從父兄弟,徑山欽若從祖兄弟,鶴林素、華嚴寂若伯叔然,當山忠、東京會若伯叔祖,嵩山秀、牛頭融若曾祖伯叔,推而序之,其道屬可知矣。
此節文字極富"玄機",可"參"之處甚多。首先,它表明在白居易那個時代,禪宗的"祖統"觀念已經相當牢固。印度的傳承本來出於後來的"追認",是把"法統"視為"祖統",並沒有什麼根據,因此無論是二十四祖,還是二十五祖、二十八祖等,彼此誰也說服不了誰,只能同時並存。值得注意的是"能傳南嶽讓"一語,雖沒有明確指認懷讓為七祖,但此文以懷讓一係為六祖嫡傳的意思是相當明確的。下面說的"支派者猶大宗小宗焉"更一語透露了禪宗祖統與中國傳統宗法制度的關係。事實上,白居易這裏並非只是"以世族譬之",而是深刻道出禪宗門派之分的真實內涵。
中國宗法制度中有所謂"五宗",是指為始祖後者為大宗,為高祖、曾祖、祖、父後者為小宗,大宗一、小宗四,合稱為五宗,其說見於【白虎通義】卷八"宗族"。【禮記】卷三二"喪服小記"第十五:"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五世而遷之宗,其繼高祖者也。是故祖遷於上,宗易於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禰也。"唐孔穎達(574-648)【禮記正義】謂:"小宗有四,或繼高祖,或繼曾祖,或繼祖,或繼禰,皆至五世則遷。""’五世’者,謂上從高祖,下至玄孫之子。此玄孫之子,則合遷徙,不得與族人為宗。故云’有五世則遷之宗,其繼高祖者’。此五世合遷之宗,是繼高祖者之子,以其繼高祖之身,未滿五世,而猶為宗。其繼高祖者之子,則已滿五世,禮合遷徙。"(17)所謂"禰"指父廟,【春秋公羊傳】卷一"惠公者何,隱之考也"句何休注:"生稱父,死稱考,入廟稱禰。"
要之,所謂別子為祖,繼別為宗,是指在層級分封制下,長子承襲父親之君位或侯位,未能繼位的次子或稱公子、庶子、支子,除留居父國擔任某些要職者或未成年者外,其餘將受封並世代食采於另地。在父系親屬集團的世繫上,他們被其後裔尊奉為始遷於該地的始祖,因其有別於繼承君位的長子,故稱為別子。到別子的第二代,其位亦由長子繼承,遂成繼別者,尊奉為宗(18)。這是中國傳統觀念中"祖宗"兩字的由來和本意。
禪宗的傳承顯然採用了這一宗法制度。劉禹錫(772-842)【牛頭山第一祖融大師新塔記】(19)謂:
初,摩阿迦葉受佛心印,得其人而傳之,至師子比丘,凡二十五葉而達摩得焉。東來中華,華人奉之為第一祖。又三傳至雙峯信公,雙峯廣其道而歧之:一為東山宗,能、秀、寂其後也;一為牛頭宗,嚴、持、威、鶴林、徑山其後也。分慈氏之一支,為如來之別子。
這裏指出:禪宗至四祖道信即出現支派,東山宗為其正宗嫡傳,牛頭宗則為別子。這樣,道信的繼承人弘忍為五祖,而道信的"別子"法融為牛頭宗"初祖"。可見,禪宗宗派的分化完全是以宗法制度為依據的。禪宗祖統觀念來自於中國傳統宗法制度且何以只立七祖之原因,宗密(780-841)【中華傳心地禪門師資承襲圖】的一段話說得更加明確:"’既荷澤為第七祖,何不立第八乃至九十?後既不立,何妨據傳衣為憑,但止第六?’答:’若據真諦,本絕名數,一猶不存,何言六七?今約俗諦,師資相傳,順世之法,有其所表。如國立七廟,七月而葬,喪服七代,福資七祖(道釋皆同),經說七佛,持念遍數,壇場物色,作法方便,禮佛遠佛,請僧之限,皆止於七;過則二七,乃至七七,不止於六,不至八九。’"(20)六祖慧能後形成的所謂"五家七宗"採用的也是這一祖統結構,它們如同一個祖先的各個支裔,並行發展,在後世又不斷形成自身的統系。後來禪宗公認的"大宗"顯然是南嶽懷讓、馬祖道一、百丈懷海至臨濟義玄一系,其他四宗溈仰、雲門、曹洞、法眼為"小宗",恰好是大宗一、小宗四,這應該不是巧合。下面試對禪宗祖統分化的過程作出一些推斷:
佛教僧團畢竟不同於真正的家族,誰為長子、誰為庶子,並非自然形成的,實際上是模糊不清的。在禪宗內部,要確定哪一宗為"大宗",哪一宗為"小宗",很可能出現爭執。如果以誰先入師門為標準,那麼固然可以減少爭執,但禪宗為了傳法的需要,又要求將"大法"傳給最能領悟其宗旨的人,並非先入師門者就一定能得法。這樣,兼有"傳法"與"傳祖"雙重功能的"祖統"便出現危機。很清楚,四祖道信之下已分出"東山"、"牛頭"兩系;五祖弘忍下神秀與慧能的南北宗之分更十分突出,神會與普寂的"七祖"之爭,其核心即在於此。
禪宗確立"大宗"的標誌是採取所謂"傳衣"的方式。根據史料記載,弘忍確實將象徵着禪門正統的法衣傳予慧能,但是,弘忍是一位對這種傳法方式之弊端有着深刻體會的人,因此,他在傳衣給慧能時,特別叮囑:"昔達磨初至,人未知信,故傳衣以明得法,今信心已熟,衣乃爭端,止於汝身,不復傳也。"(21)這顯然是一個託辭,其真實含義是要求慧能:自他之後改變禪宗一脈單傳的局面。按照弘忍的設想,禪宗應至六祖而止,慧能之後不再有七祖,其各弟子平等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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