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1282|回覆: 0

[史學] 荀況行年新考(2)

[複製連結]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休竹客 發表於 2011-7-27 08: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讀史網
另外,從【荀子】一書的生活用語裏,我們也可以證明荀子是『年五十始來』齊。戰國晚期燕、趙地區是刀布並行流通的區域。考古發掘發現趙國地區所出土的窖藏戰國錢幣中,刀幣及布幣大約各佔一半。而齊國原來流通的是刀幣,但齊襄王返都臨淄後,受秦國的影響,又鑄行圜錢,形成刀幣和圜錢並行流通的制度。【荀子・榮辱】篇有『余刀布』之語,【富國】、【王霸】都有『刀布之斂』之稱,稱錢幣是『刀布』並言,並沒有其它的稱呼。這說明荀子是在一個刀布並行流通的國家成長起來的,這個國家只可能是燕或趙,決不可能是齊或別的什麼國家。如果荀子『年十五』就在齊國生活,那麼,他是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稱『刀布』,而應以齊國的習語來稱呼。正因為他『年五十』以前是在燕、趙度過的,長期的生活習慣一經養成,就是到了異國他鄉,也會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來。所以,從生活中最熟悉的錢幣的稱呼上,也足可證明荀子是『年五十始來』齊。

    荀子始來游於齊並非是在『齊威王、宣王之時』,而是應在齊⊥跏薄;縛懟堆翁論・論儒】云:『及齊⊥醴芏世之餘烈,南舉楚淮,北並巨宋,......諸儒諫不從,各分散。慎到、接子亡去,田駢如薛,而孫卿適楚。』說明荀況在齊⊥跏比吩來過齊國。齊⊥趺鶿危【六國年表】列於⊥躒十八年,但據錢穆考證,當為⊥跏五年即公元前286年,②則荀子去齊之楚當在⊥跏六年,公元前285年。假定荀子是在前一年來到齊國,那麼前推五十年為公元前336年,若荀子出生在這一年,那麼,與【韓非子】關於荀子游燕的記載是一致的(詳下)。由此說明,荀子游齊確實是在五十歲時。

    (二)荀子是否曾游於燕

    荀子是否曾游於燕國,也是學術界一直爭論的問題,爭論同樣來自【韓非子】與劉向【荀子敘錄】兩處不同的記載。【韓非子・難三】:

    『燕王噲賢子之而非孫卿,故身死為J。』

    【韓非子】肯定荀子曾游於燕國,從它將『孫卿』與『子之』並提,將『非孫卿』列為燕王噲『身死為J』的原因來看,荀子當時在燕國甚至有了一定的影響,並參與了反對燕王禪讓的活動,以至會引起燕王噲來『非』他。燕王噲禪讓子之是在公元前316年(燕王噲五年),【史記・燕召公世家】記錄此事云:

    『子之相燕,貴重,主斷。蘇代為齊使於燕,燕王問曰:「齊王奚如?」對曰:「必不霸。」燕王曰:「何也?」對曰:「不信其臣。」蘇代欲以激燕王以尊子之也。於是燕王大信子之。子之因遺蘇代百金,而聽其所使。厝毛壽謂燕王:「不如以國讓相子之。人之謂堯賢者,以其讓天下於許由,許由不受,有讓天下之名而實不失天下。今王以國讓於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與堯同行也。」燕王因屬國於子之,子之大重。』

    對於【韓非子】的記載,後人多有懷疑,一則因為這與荀子『年十五始游於齊』的說法相矛盾,二則因為劉向【荀子敘錄】說『孫卿後孟子百餘年』。孟子的年代有一些爭議,大致約生於公元前372,卒於公元前289年,若按劉向『後孟子百年』的說法,燕王噲禪讓時荀子尚未出生,故梁啓超等人主張荀子難與燕王噲相及。①那麼,【韓非子】與【敘錄】的記載哪一個更可靠呢?我們認為應當是【韓非子】,荀子確曾游於燕。這是因為:

    (一)韓非是荀子的學生,他記載的有關其師的事跡,應當比劉向的記錄更為可靠。【韓非子】的敘述雖較簡短,但內容卻很具體,涉及到荀子反對禪讓及遭到燕王噲的非難等;而【敘錄】的『後孟子百年』只是泛論,並不能作為年代的準確數字,這種情況在先秦古籍中並不少見。如,孟子稱『五百年必有王者出』,這裏的『五百年』和『百年』一樣,只是表示年代久遠的大約說法,並不能坐實一定就是『五百年』或『百年』。

    (二)【荀子・正論】篇有批判堯、舜禪讓的內容,可能即是游燕時批駁燕王噲的言論。【荀子・正論】:『世俗之為說者曰:「堯舜擅讓。」是不然。......有擅國,無擅天下,古今一也。夫曰堯、舜擅讓,是虛言也,是淺者之傳,陋者之說也。』這些話,儘管沒有點明時代背景,但顯然是荀子早期的言論。近年出土的郭店楚簡【唐虞之道】,專門論述『唐虞之道,擅而不傳』,有學者認為是蘇代、厝毛壽游等說燕王噲禪讓子之的作品,②荀子所批駁的『世俗之為說者』,可能即是針對此而言。因此【正論】的這段言論,可能即是荀子向燕王噲所進的規勸之言,【韓非子】說燕王噲『非孫卿』也即起因於此事。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關於我們|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