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章按:君子愛人,勸之以責,小人愛人,勸之以私;私者,逸之縱之,任之護之;責者,不失其職,不違公義。君子之忠,誨之以諫,小人愚忠,媚之以顏;諫之使不失道義也,以公正為己任,顏之使不遷怒於己,以私利而唯圖。
愛之深責之切請勿等到過錯不可收拾
愛之深責之切請勿等到過錯不可挽救論語·憲問篇·第八章·愛之能勿勞乎·原文 簡體 子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 正體 子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
白話譯文 孔子說:『愛護他,怎麼能不勸勉他勤勞呢?真誠對待他,怎麼能不教誨規正他呢?』 延章疏:孔子說,愛一個人,能夠不以勤勞勸勉他嗎?忠於一個人,能夠不用教誨勸勉他嗎? 按:有仁義之人愛人,希望他能勤勞上進,有仁義之人忠於人,希望他能多多受到諫誨,以勉行差踏錯。但凡愛人卻任由他閒逸無事,忠於人卻只諂媚他取悅他,皆小人之作為。
注釋 勞:勉其勤勞。 勿:勸之不行。 忠:此處不單單指忠君,亦是對其他人的誠真。【白虎通】:『臣所以有諫君之義何?盡忠納誠也。』 誨:教誨以正道,使之趨於正義。 前賢註疏 【論語註疏】曰:此章論忠愛之心也。 【論語正義】曰:此為勞者、誨者表也。不欲愛,即勿勞;不能忠,即勿誨。故夫言者既竭懷以達誠,聞者亦宜原心以榮直。 唐文治曰:人必習勞,乃能幹事;愛而勿勞之,適以害之。人必納誨,乃能為善;忠而勿誨之,適以縱恣之。 蘇軾曰:愛而勿勞,禽犢之愛也;忠而勿誨,婦寺之忠也。愛而知勞之,則其為愛也深矣;忠而知誨之,則其為忠也大矣。 張栻曰:愛之,斯勞之矣;忠焉,斯誨之矣。勞者,勸其善以長之也;誨者,語其失以救之也。君子之於人也,忠愛之情篤,故長善救失之意無窮已焉。 東溪劉氏曰:愛而勞之,以就其才,則其為愛也深矣;忠而誨之,以規其過,則其為忠也大矣。 劉宗周曰:親不愛其子則已,愛之能勿勞乎?臣不忠於君則已,忠焉能勿誨乎?勞以為愛,誨以為忠,道若相成而理有固然者,君子亦求盡乎忠愛之實而已。 陳祥道曰:勞之,所以作其才;誨之,所以達其善。愛之而不忍勞之,忠焉而不忍誨之,適所以賊之也。禮曰『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此愛而不忍勞之也;孟子曰『教人以善謂之忠』,此忠而能誨之也。蓋愛之者,仁也;勞之者,義也。忠焉者,義也;誨之者,仁也。君子處仁以義,然後仁;行義以仁,然後義。 錢穆曰:愛其人,則必勉策其人於勤勞,始是真愛;忠於其人,則必以正道規誨之,始是忠之大。 【四書蒙引】曰:愛不但父之愛子,兄之愛弟,士愛友,君愛臣民,師愛弟子,亦有如此者。忠不但臣之忠君,子亦有盡忠於父處,士亦有盡忠於友處,凡為人謀亦有盡其忠處,但不必貫忠愛而一處也。 【四書解義】曰:此一章書是孔子立忠愛之准以示人也。
本章參考書目 【論語集解】【論語義疏】【論語註疏】【論語集注】【論語全解】【論語意原】【論語集釋】【論語集說】【論語新解】【論語學案】【論語正義】【論語大義】【白虎通】【四書蒙引】【四書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