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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文心雕龍】卷23奏啟詩解2按劾之奏糾謬深峭禮門義路聲動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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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1-9-28 17:35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文心雕龍】卷23奏啟詩解2按劾之奏糾謬深峭禮門義路聲動簡外
題文詩:
若乃按劾,之奏所以,明憲清國.昔周太僕,
繩愆糾謬;秦有御史,職主文法;漢置中丞,
總司按劾;位在鷙擊,砥礪其氣,必使筆端,
振風簡上,凝霜者也.觀孔光之,奏董賢則,
實其奸回;路粹之奏,孔融,誣其釁惡.
名儒之與,險士殊心.傅咸勁直,按辭堅深;
劉隗切正,劾文闊略:各其志也.後之彈事,
迭相斟酌,惟新日用,舊准弗差.函人慾全,
矢人慾傷,在糾惡,勢必深峭.詩刺讒人,
投畀豺虎;禮疾無禮,方之鸚猩.墨翟非儒,
目以羊彘;孟軻譏墨,比諸禽獸.詩禮儒墨,
既其如茲,奏劾嚴文,孰雲能免.世人為文,
競於詆訶,吹毛取瑕,次骨為戾,復似善罵,
多失折衷.若辟禮門,以懸,能標義路,
以植,逾垣折肱,捷徑滅趾,何必以,
躁言丑句,詬病為切.立範運衡,宜明體要,
是以必使,理有典刑,辭有風軌,總法家裁,
秉儒家文,畏強御,氣流墨中,無縱詭隨,
聲動簡外,然後乃稱,絕席之雄,直方之舉.
 【原文】全文2
若乃按劾之奏,所以明憲清國。昔周之太僕,繩愆糾謬;秦有御史,職主文法;漢置中丞,總司按劾;故位在鷙擊,砥礪其氣,必使筆端振風,簡上凝霜者也。觀孔光之奏董賢,則實其奸回;路粹之奏孔融,則誣其釁惡。
名儒之與險士,固殊心焉。若夫傅咸勁直,而按辭堅深;劉隗切正,而劾文闊略:各其志也。後之彈事,迭相斟酌,惟新日用,而舊准弗差。然函人慾全,矢人慾傷,術在糾惡,勢必深峭。【詩】刺讒人,投畀豺虎;【禮】疾無禮,方之鸚猩。墨翟非儒,目以羊彘;孟軻譏墨,比諸禽獸。【詩】、【禮】、儒墨,既其如茲,奏劾嚴文,孰雲能免。是以世人為文,競於詆訶,吹毛取瑕,次骨為戾,復似善罵,多失折衷。若能辟禮門以懸規,標義路以植矩,然後逾垣者折肱,捷徑者滅趾,何必躁言丑句,詬病為切哉!是以立範運衡,宜明體要。必使理有典刑,辭有風軌,總法家之裁,秉儒家之文,不畏強御,氣流墨中,無縱詭隨,聲動簡外,乃稱絕席之雄,直方之舉耳。
【原文】2
  若乃按劾之奏,所以明憲清國1。昔周之太僕2,繩愆糾謬3;秦之御史4,職主文法5;漢置中丞6,總司按劾7。故位在鷙擊8,砥礪其氣9,必使筆端振風,簡上凝霜者也10。觀孔光之奏董賢11,則實其奸回12;路粹之奏孔融13,則誣其釁惡14:
名儒之與險士15,固殊心焉16。若夫傅咸勁直17,而按辭堅深18;劉隗切正19,而劾文闊略20:各其志也。後之彈事21,迭相斟酌,惟新日用,而舊准弗差。然函人慾全22,矢人慾傷23;術在糾惡24,勢必深峭25。【詩】刺讒人26,投畀豺虎;【禮】疾無禮27,方之鸚猩28;墨翟非儒29,目以豕彘30;孟軻譏墨31,比諸禽獸32:【詩】、【禮】、儒、墨,既其如茲,奏劾嚴文,孰雲能免。是以世人為文,競於詆訶33,吹毛取瑕34,次骨為戾35,復似善罵,多失折衷36。若能辟禮門以懸規37,標義路以植矩38,然後逾垣者折肱39,捷徑者滅趾40,何必躁言丑句,詬病為切哉41!是以立範運衡42,宜明體要。必使理有典刑43,辭有風軌44,總法家之式45,秉儒家之文46,不畏強御47,氣流墨中,無縱詭隨48,聲動簡外,乃稱絕席之雄49,直方之舉耳50。
  【譯文】
至於揭發檢舉罪過的奏文,是用以嚴明法紀、廓清國政的。從前周代的太僕,就是負責糾正過失的官員;秦代的御史大夫,就是職掌法令條文的官吏;漢代設置御史中丞,則是主管彈劾罪過的監察官。所以,既然身為執法嚴厲的監察官,就應磨鍊其氣勢,以求把彈奏寫得像筆下生風、紙上結霜那樣勁厲。讀漢代孔光對董賢的彈奏,是如實列舉其罪行;漢末路粹對孔融的奏本,卻是捏造罪名。
由此可見,在彈奏的寫作上,名儒和險士的用心是大不相同的。至於西晉傅咸,為人剛勁正直,因此彈奏寫得有力而深刻;東晉劉隗雖嚴峻正直,他的彈奏卻寫得有些粗疏:這也是各有其不同的情志所致。後世的彈奏文,相互參酌,在不斷運用中雖有新的發展,但和古代的基本格式沒有什麼大的差別。可是,製造鎧甲的工匠是為了使人安全,製造弓箭的工匠,卻是希望使人受其傷害;彈奏是為了糾正罪惡,也就勢必寫得深刻嚴峻。【詩經】裏面批判毀謗好人的讒人,說要把這種人投給豺狼虎豹;【禮記】中痛恨無禮的人,把他比作鸚鵡和猩猩。墨翟攻擊儒家,稱之為公羊和大豬;孟軻譏諷墨家,就比之為禽獸。【詩經】、【禮記】、儒家、墨家,尚且如此,嚴峻的彈奏之文,又怎能避免?所以,一般人寫這種文章,都是競相辱罵,吹毛求疵,尖刻得深透骨髓,甚至以謾罵為能,大都失於折中。如果開闢禮的大門和義的道路,就可以此為準則,對不通過『禮門』越牆而過的人,就砍他的手,不走『義路』而走小道的人,就斷他的腳;何須用暴躁醜惡的言辭,以無理謾罵為工巧呢?所以,確立規範,衡量取捨,應以表達要義為主。必須做到說理有常規,用辭有法度,取法家的判斷精神,用儒家的文辭采飾,不畏強暴的權勢,使盛氣流貫於筆墨之中;也不放任詭詐欺騙的人,使聲勢振動於竹簡之外,這就可說是御史大夫的傑作,正直的壯舉了。
  〔注釋〕
  1 憲:法令。
  2 太僕:周代高級官吏,糾正帝王過失為其重要職責之一。
3 繩愆糾謬:這是借用【尚書·冏(jiǒng炯)命】中的一句。原文是:『王若曰:……惟予一人無良,實賴左右前後有位之士,匡其不及,繩愆糾謬,格其非心,俾(使)克紹(繼)先烈。』繩、格:都是糾正的意思。
  4 御史:秦代御史大夫掌文書及彈劾糾察。
  5 文法:法令條文。
  6 中丞:即御史中丞,漢代是御史大夫的輔佐官員,又稱中執法。
  7 司:主管。
  8 鷙擊:喻執法嚴厲的官職。鷙:猛禽。【漢書·孫寶傳】載,孫寶對其下屬侯文說:『今鷹隼始擊,當順天氣,取奸惡,以成嚴霜之誅。』鷹隼(sǔn損):即鷙鳥。
  9 砥礪(dǐlì底利):磨刀石,引申為磨鍊,也作『底厲』,如【漢書·晁鍺傳】:『底厲其節。』
  10 筆端振風,簡上凝霜:西漢崔篆【御史箴】:『簡上霜凝,筆端風起。』(見【初學記·職官部·御史大夫】)二句喻彈劾檢舉的奏文勁厲有力。
  11 孔光:字子夏,西漢成帝、哀帝時的丞相。董賢:字聖卿,漢哀帝的寵臣。哀帝死後,王莽彈劾董賢的罪狀,罷歸自殺。孔光上奏,列舉董賢『父子專朝,兄弟並寵』,使『國家為空虛』的罪惡。奏文載【漢書·董賢傳】。
  12 奸回:邪惡。回:邪。
  13 路粹:字文蔚,漢末文人。孔融:字文舉,漢末文學家,『建安七子』之一。【後漢書·孔融傳】載:『曹操既積嫌忌,而都慮復構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枉狀奏融。』
14 釁(xìn信)惡:罪惡。
15 名儒:指孔光,他是孔子的十四世孫。險士:指路粹。
16 殊心:指一實一誣,用心不同。
17 傅咸:字長虞,西晉文學家。勁直:剛強正直。顧榮【與親故書】曾稱讚傅咸說:『勁直忠果,劾按驚人。』(見【晉書·傅成傳))
  18 按辭:指彈劾罪過的奏文。傅鹹的彈奏尚存【奏劾荀愷】、【奏劾王戎】(見【晉書·傅咸傳】)、【奏劾夏侯駿】、【奏劾夏侯承】(見【晉書·王戎傳】)等。
  19 劉隗(wěi偉):字大連,東晉元帝時丞相司直。【晉書·劉隗傳】說他『彈奏不畏強御』。切:嚴厲。
  20 闊略:疏略。
  21 彈事:彈劾官吏的奏章。
  22 函人:制鎧甲的工人。全:保全。
 23 矢人:制箭的工人。【孟子·公孫丑上】:『矢人惟恐不傷人,函人惟恐傷人。』
  24 術:指寫彈奏的方法。
  25 峭(qiào竅):峻峭,嚴厲。
  26 【詩】:指【詩經·小雅·巷伯】,其中說:『取彼譖(zèn怎去)人,投畀(bì避)豺虎。』讒人:即譖人,用惡言毀謗好人的人。畀:給。
  27 【禮】:指【禮記·曲禮上】,其中說:『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疾:痛恨。
  28 方:比。
  29 墨翟(dí敵):戰國初著名思想家,墨家學派的開創者。他的言論保存在由其弟子輯錄的【墨子】中。非儒:批評反對儒家。
  30 目:稱。豕(shǐ使)彘(zhì治):都是豬。【太平御覽】卷五百九十四作『豕羊』。【墨子·非儒下】的原文,正是罵儒家以『羝(dī低)羊』和『賁(fén汾)豕』。即公羊和大豬。
  31 孟軻(kē苛):戰國時期著名思想家。他的言論保存在由其弟子輯錄的【孟子】中。
  32 比諸禽獸:【孟子·滕文公下】:『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
  33 詆訶(dǐhé底呵):辱罵呵斥。
  34 吹毛取瑕:即吹毛求疵之意。【韓非子·大體】:『不吹毛而求小疵。』瑕、疵:都指小的缺點。
  35 次骨:深入骨髓。【史記·杜周傳】說杜用法:『重遲(寬緩)外寬,內深次骨。』【索隱】:『次,至也。李奇曰:其用法刻至骨。』戾(lì利):猛烈。
  36 折衷:即折中,沒有偏頗,合於正中。
37 辟:開。禮門:【孟子·萬章下】:『夫義,路也;禮,門也。』
  38 植:樹立。矩:和上句『規』字義同,都指規矩,法度。
  39 逾:超越。垣(yuán園):牆。肱(gōng公):胳膊。
  40 捷徑:近直的小路,喻指和大道、正道相違的不軌行為。屈原【離騷】:『何桀紂之猖披兮,夫唯捷徑以窘步。』趾(Zhǐ只):足指。
  41 詬(gòu夠)病:【禮記·儒行】:『今眾人之命(名為)儒也妄(無)常,以儒相詬病。』孔疏:『詬病,猶恥辱也。言今世以命之為儒,是相恥辱。』切,【太平御覽】卷五百九十四作『巧』。譯文據『巧』字。
  42 衡:秤桿。這裏指衡量取捨。
  43 典刑:一定的常規。【詩經·大雅·盪】:『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鄭箋:『雖無此臣(指伊尹等),猶有常事故法可案用也。』
  44 風軌:與上句『典刑』意近。風:教化。軌:法度。
  45 式:【太平御覽】卷五百九十四作『裁』。裁:判斷,裁決。
  46 秉:操,持。
  47 不畏強御:這裏借用【詩經·大雅·烝民】中的一句:『不侮矜寡,不畏強御。』強御:指強暴逞勢的人。
  48 無縱詭隨:這是【詩經·大雅·民勞】中的一句。縱:從,指聽從。詭隨:王引之【經義述聞】:『詭隨,謂譎詐欺謾之人也。』
  49 絕席:【後漢書·王常傳】:光武帝建武七年,『使使者持璽書即拜常為橫野大將軍,位次與諸將絕席』。李賢註:『絕席,謂尊顯之也。【漢官儀】曰:御史大夫、尚書令、司隸校尉,皆專席,號三獨坐。』絕:獨,『絕席』即『獨坐』。這裏指『總司按劾』的御史大夫而言。
  50 直方:【韓非子·解老】:『所謂方者,內外相應也,言行相稱也;……所謂直者,義必公正,心不偏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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