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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春秋】卷8外篇(下)詩解17晏子死景公哭之稱莫復陳告吾過18晏子沒左右諛弦章諫景公賜之魚(弦章辭魚)題文詩:
晏子死時,景公操玉,加而哭之,涕沾其襟.
章子諫曰:此非禮也.景公謂曰:安用禮乎?
昔者吾與,夫子游於,公邑之上,一日三諫,
寡人不聽,今孰能然!吾失夫子,則亡其國,
何禮之有?免冠而哭,哀盡而去.景公情真.
晏子已沒,十有七年,齊景公飲,諸大夫酒.
公射出質,堂上唱善,若出一口.作色太息,
公播弓矢.弦章請入,景公曰章!自晏子沒,
吾不復聞,不善之事.弦章對曰:此諸臣之,
不肖也智,不足以知,君之不善,勇不足以,
犯君顏色,然而一焉.臣亦聞之,君好之則,
臣乃服之;君嗜之則,臣亦食之;尺蠖食黃,
則黃食蒼,則蒼是也,君其猶有,諂人言乎?
景公曰善,吾之不食,諂人以言;今日之言,
章君我臣.是時海人,入魚公以,五十乘賜,
弦章及歸,魚車塞途,撫其御手,曰曩之唱,
善者皆欲,若魚者昔,晏子辭黨,以正君故,
過失不掩.今諸臣也,諛以干利,吾若受魚,
是反晏子,之義而順,諂諛之欲.固辭不受.
君子之曰:弦章之廉,晏子遺行.薪火相傳,
傳情遞義,義薄雲天,情真義深,通古達今.
【原文】
晏子死景公哭之稱莫復陳告吾過第十七
晏子死〔1〕,景公操玉加於晏子〔2〕而哭之,涕沾襟〔3〕。章子諫曰:『非禮也。』公曰:『安用禮乎?昔者吾與夫子游於公邑之上〔4〕,一日而三不聽寡人,今其孰能然乎!吾失夫子則亡,何禮之有?』免而哭,哀盡而去〔5〕。
【譯文】
景公在菑遊玩,聽說晏子去世了,景公乘着白色壯馬駕的快車一路趕去。 自認為車太慢了,就下車穩走,知道急走還是比不上乘車快,就又乘車。等到了都城後,就下車往前跑,一邊哭一邊(向前)去。 到了之後,景公拿着玉器放在晏子屍體上哭悼他,眼淚沾濕了衣襟。
章子勸諫說: "(這樣做)不合禮儀。 』景公說:『哪裏還用得着禮儀啊?從前我和先生(晏子)在公阜之上閒遊,(先生)一天之中三次(對我勸諫)而不屈從於我(的意見),現在誰還能這樣做啊!我失去先生就要完了,還有什麼禮儀可講?先生沒日沒夜地指摘我(的過失),-絲-毫也鈈遺漏,我還是過於放縱卻不知收斂,使百姓深深地積聚了怨恨。現在上天降禍到齊國,不加罪於我,而加罪於先生,國的社稷很危險了,百姓將向誰請求呢!』(景公)摘下帽子放聲痛哭,極盡哀痛之情後,才離去。
【注釋】
〔1〕 蘇輿云:「『晏』舊刻誤『景』,今依浙刻正。」
〔2〕 孫星衍云:「御覽下有『屍上』二字,今本疑脫。」◎則虞案:見五百四十九。指海本據補「屍上」二字。
〔3〕 孫星衍云:「御覽作『涕』。爾雅釋器:『衣謂之襟。』」
〔4〕 孫星衍云:「『公邑』,即『公阜』也,『阜』『邑』字相似。」◎黃以周云:「盧校作『公阜』」。◎劉師培云:「黃本上方校語云:『「邑」疑「阜」字。』」
〔5〕 孫星衍云:「御覽作『盡哀』。」◎蘇輿云:「『哀盡』,哀畢也,上章標題云『哀畢而去』,是其證矣。御覽非。」◎則虞案:繹史亦作「盡哀」。
【原文】
晏子沒左右諛弦章諫景公賜之魚第十八〔1〕
晏子沒十有七年〔2〕,景公飲諸大夫酒。公射,出質〔3〕,堂上唱善,若出一口〔4〕。公作色太息,播弓矢。弦章入,公曰:『章〔5〕!自晏子沒後,不復聞不善之事〔6〕。』弦章對曰:『君好之,則臣服之;君嗜之,則臣食之〔7〕。尺蠖食黃則黃,食蒼則蒼是也〔8〕。』公曰:『善。吾不食諂人以言也〔9〕。」以魚五十乘賜弦章〔10〕,章歸,魚車塞塗,撫其御之手,曰:「昔者晏子辭黨以正君〔11〕,故過失不掩之。今諸臣諛以干利,吾若受魚,是反晏子之義,而順諂諛之欲〔12〕。』固辭魚不受。君子曰:『弦章之廉,晏子之遺行也〔13〕。』
((【說苑·君道】)晏子沒十有七年,景公飲諸大夫酒,公射出質,堂上唱善,若出一口。公作色太息,播弓矢。弦章入,公曰:『章!自吾失晏子,於今十有七年,未嘗聞吾不善,今射出質,而唱善者若出一口。』弦章對曰:『此諸臣之不肖也。知不足以知君之不善,勇不足以犯君顏色,然而有一焉。臣聞之,君好之,則臣服之;君嗜之,則臣食之。夫尺蠖(huò)食黃則其身黃,食蒼則其身蒼。君其猶有諂人言乎?』公曰:『善。今日之言,章為君,我為臣。』是時海人入魚,公以五十乘賜弦章。弦章歸,魚乘塞塗,撫其御之手曰:『曩之唱善者,皆欲若魚者也。昔者晏子辭賞以正君,故過失不掩。今諸臣諂諛以干利,故出質而唱善,如出一口。今所輔於君未見於眾,而受若魚,是反晏子之義而順諂諛之欲也。』固辭魚不受。君子曰:『弦章之廉,乃晏子之遺行也。』)
【譯文】
晏子死了十七年了。一天,齊景公請大夫們飲酒。景公乘酒興拉弓射箭,箭飛出箭靶之外。堂上的大夫們高聲叫好,那聲音如同從一個人的嘴裏發出來的一樣。景公氣得變了臉色,長嘆一聲,扔掉弓箭。這時弦章從外面進來,景公對他說:『弦章啊,自從我失去晏子,到現在已有十七年了。十七年來,從來沒有聽到人們說我有什麼不好。今天,我射箭時箭都飛出了靶外,可大夫們卻異口同聲地高聲叫好。』弦章回答說:『這是諸位大夫的不賢。他們的才智不足以發現您的過失,他們的勇氣不足以冒犯您的威嚴,這樣,就有了完全一致的反應。我聽說:您喜愛什麼樣的衣物,大臣們就穿用這樣的衣物;您喜歡什麼樣的食品,大臣們就食用這些食品。尺蠖吃黃顏色的東西,它的身體就變成黃色;它吃青顏色的東西,它的身體就變成青色。(大臣們對您射箭脫靶卻異口同聲地叫好)這大概和您喜歡聽奉承的話還是有關係的吧?』景公說:『很好。在剛才的談話中,弦章你是國君,我是臣下。』這時候,海上漁民正送鮮魚來,景公就從中撥了五十車鮮魚賞賜給弦章。弦章回家,魚車堵塞了道路。弦章撫摸着車夫的手說:『剛才那些高聲叫好的人,個個都想得到這些魚。從前晏子辭謝賞賜是為了糾正國君的過失,所以國君有了過失就掩蓋不住。如今大臣們諂媚奉承國君是為求取私利,所以國君射箭脫靶卻高聲叫好,如同出自一人之口。現在我輔佐國君還沒有被眾人所了解,如果接受了這麼多的魚,這是違反了晏子的道義卻順從了阿諛奉承的人的欲望啊。』弦章堅決辭謝了景公所賜的鮮魚。君子認為:『弦章的廉潔,正是晏子遺留下來的美好的品行啊。』
【注釋】
〔1〕 蘇時學云:「案晏子之沒,未審何年,然齊魯會夾谷之歲尚在,至哀公五年而景公卒,相距僅十年,安得有十七年之說。倘如所云,當在悼簡之世,安得尚為景公耶?凡此皆屬依託之詞,不暇考其時世者。」◎劉師培云:「黃本此章挩。」◎則虞案:楊本亦挩,治要附雜下篇。元刻本「弦」誤「強」。
〔2〕 黃以周云:「盧校『沒』下有『後』字。」◎則虞案:意林一正有「後」字。
〔3〕 孫星衍云:「『射』,質也。」◎則虞案:御覽九百三十五引作「射質堂上」,諸子瓊林十六作「景公言」。
〔4〕 則虞案:御覽九百三十五作「唱善者一口」。意林作「諸侯大夫皆稱善」,諸子瓊林引同,惟無「侯」字。
〔5〕 孫星衍云:「今本注云『下缺』,據御覽增。」◎盧文弨云:「『公曰章』已下,元刻缺。有本不缺,注云:『據御覽增。』今案:御覽九百三十五云:『弦章入,公曰:「吾失晏子,未嘗聞吾不善。」章曰:「臣聞君好臣服,君嗜臣食,尺蠖食黃身黃,食蒼身蒼,君其食諂人言乎。」公曰:「善。」賜弦章魚五十乘。弦章歸,魚車塞途。章撫其仆曰:「曩之唱善者,皆欲此魚也。」固辭不受。』與此所增者亦不同。」◎王念孫云:「各本注曰:『下缺。』孫本不缺,云:『據御覽增。』後所增之文,與元刻本及御覽皆不合,乃雜取諸書補入者,不足為據。今案:元刻云:『公曰:「章,吾失晏子,未嘗聞吾不善。」章曰:「臣聞君好臣服,君嗜臣食,尺蠖食黃身黃,食蒼身蒼,君其食諂人言乎。」公曰:「善。」賜弦章魚五十乘。弦章歸,魚車塞途。章撫其仆曰:「曩之唱善者,皆欲此魚也。」固辭不受。』(此元刻也。與御覽鱗介部七所引皆合,然尚非全文。)又案:治要云:『公曰:「善。自吾失晏子,於今十有七年矣,未嘗聞吾不善。今射出質,唱善者如出一口。」弦章對曰:「此諸臣之不肖也。智不足以知君之不善,勇不足以犯君之顏,然而有一焉。臣聞君好之,則臣服之;君嗜之,則臣食之。尺蠖食黃其身黃,食蒼其身蒼,君其猶有食諂人之言乎。」公曰:「善。」』(此文較詳於元刻,惜所引至此而止,而下文皆未引。考御覽人事部六十七引下文亦較詳於元刻。)御覽云:『公以五十乘魚賜弦章。弦章歸,魚車塞途。章撫其御之手曰:「昔考晏子辭賞以正君,故過失不掩。今諸臣諂諛以干利,吾若受魚,是反晏子之義,而順諂諛之欲也。」固辭魚不受。君子曰:「弦章之廉,晏子之遺行也。」』」◎俞樾云:「按此下各本均闕。孫刻本據御覽增,而王氏讀書雜誌謂雜取諸書補入,不足為據。因詳錄元刻,又以治要及御覽人事部所引補之,洵較孫刻為備矣。惟此文實見於說苑君道篇,治要及御覽所引均非其全者,王氏不錄說苑何也?案說苑云:『晏子沒十有七年,景公飲諸大夫酒,公射,出質,堂上唱善若出一口。公作色太息,播弓矢。弦章入,公曰:「章,自吾失晏子,於今十有七年,未嘗聞吾過不善,今射出質,而唱善者若出一口。」弦章對曰:「此諸臣之不肖也。知不足以知君之不善,勇不足以犯君之顏色,然而有一焉。臣聞之:君好之,則臣服之;君嗜之,則臣食之。夫尺蠖食黃則其身黃,食蒼則其身蒼,君其猶有諂人言乎。」公曰:「善。今日之言,章為君,我為臣。」是時,海人入魚,公以五十乘賜弦章。章歸,魚乘塞途,撫其御之手曰:「曩之唱善者,皆欲若魚者也。昔者晏子辭賞以正君,故過失不掩;今諸臣諂諛以干利,故出質而唱善如出一口。今所輔於君未見於眾,而受若魚,是反晏子之義,而順諂諛之欲也。」固辭魚不受。君子曰:「弦章之廉,乃晏子之遺行也。」』」◎劉師培校補云:「案事類賦注所引與此悉同,惟『公曰』下無『章』字。意林作『公曰:「自晏子歿後,不復聞不善之事。」弦章對曰:「君好之,則臣服之;君嗜之,則臣食之。尺蠖食黃則黃,食蒼則蒼是也。」公曰:「善。吾不食諂人之言也。」以魚五十車賜弦章,固辭不受。是弦章有晏子之行也。』文又稍殊,末句與說苑同,足補各本及治要所引之缺。」◎則虞案:元刻本「章」下缺一頁,嘉靖本、吳懷保本同。
〔6〕 則虞案:意林作「自晏子歿後,不復聞不善之事」。事類賦二十九引作「吾失晏子,未嘗聞不善」;諸子瓊林同,惟「歿」作「死後」,下有「吾」字。
〔7〕 則虞案:宋本御覽九百三十五引作「臣聞君好臣服□□君嗜臣食」,事類賦注作「臣聞君好臣服,君嗜臣食」。
〔8〕 孫星衍云:「藝文類聚作『食黃即身黃,食蒼即身蒼』。」◎則虞案:事類賦注與類聚同,惟無「即」字;宋本御覽無二「則」字,亦無「是也」二字;諸子瓊林「則」作「而」,「是也」作「矣」。
〔9〕 則虞案:治要作「君其猶有食諂人之言乎」,諸子瓊林與今本晏子同,惟「言」作「善」,當從治要。
〔10〕則虞案:事類賦作「公曰:『善。』賜魚五十乘」。諸子瓊林作「乃以魚五十車賜之」。
〔11〕蘇時學云:「案『辭黨』,謂不立黨。」◎蘇輿云:「拾補『黨』作『賞』,旁註:『「黨」字。』作『賞』是,『黨』乃誤文。」
〔12〕蘇輿云:「宜有『也』字,治要諸書所引俱有。」
〔13〕蘇輿云:「拾補云:『吳本此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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