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食貨志】下詩解5重擊匈胡賦稅既竭買爵贖禁官職秏廢公孫弘相見知法生稍務功利 【史記平準書】詩解4重擊匈胡賦稅既竭買爵贖禁官職秏廢公孫弘以春秋義取相稍騖功利 題文詩: 此後四年,衛青比歲,十餘萬眾,擊胡斬捕, 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萬斤,漢軍士馬, 死十餘萬,兵甲之財,轉漕之費,不與計焉; 大司農陳,臧錢經用,賦稅既竭,不足以奉, 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贖禁,錮免減罪; 請置賞官,名武功爵,級十七萬,凡值三十, 余萬金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先除; 千夫如王,大夫其有,罪減二等;爵至樂卿. 以顯軍功,軍功多用,超等大者,封侯大夫, 小者郎吏,吏道雜而,多端然後,官職秏廢.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得漢相, 張湯以峻,文決理為,廷尉於是,見知法生, 廢格沮誹,窮治獄用.明年淮南,衡山江都, 王謀反跡,見而公卿,尋端治之,竟其黨羽, 坐而死者,數萬之人,吏益慘急,而法令察. 當是之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或至, 公卿大夫.公孫弘以,漢相布被,食不重味, 為天下先,然而無益,於俗稍務,於功利矣.
【原文】
此後四年,衛青比歲十餘萬眾擊胡,斬捕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而漢軍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轉漕之費不與焉。於是大司農陳臧錢經用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減罪;請置賞官,名曰武功爵,級十七萬,凡值三十餘萬金。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先除;『千夫』如王大夫;其有罪又減二等;爵得至『樂卿』。以顯軍功。軍功多用超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道雜而多端,則官職秏廢。
【譯文】 這以後四年,衛青每年率十多萬人攻擊匈奴,斬殺捕捉敵人的兵士受到的賞賜有黃金二十多萬斤,但漢朝的兵士和馬匹死的有十多萬,兵器和鏜甲以及運糧的費用還不包括在內。於是大司農上奏說常用的錢以及賦稅已用完,不足以支付戰士的費用。 有關官員請示令百姓可以買爵位以及用錢來換取免除或減除不准工商業者為官的罪罰;請求設置受賞的官職,叫做武功爵,每級十七萬,共值三十多萬金。各買武功爵官位的人先試着授官;千夫武功爵與五大夫相同;有罪再減二等;買爵可以到樂卿武功爵,以突出軍功。軍功多數使用超等封賞,功大的封侯和卿大夫,小的封郎。官途雜而且頭緒多,這樣官職就亂了。 (據此,請准於設置賞官,名為武功爵。每級價十七萬,共值三十多萬金。到官首一級的,可通過測試補為吏,並優先除授;千夫一級與五大夫相當;有罪的降二等;武功爵最高可至樂卿。以此使軍功顯榮。』而實際軍功爵有許多超過了這個等級,大者封侯或封卿大夫,小者為朗為吏。吏制雜亂多端,官員名位變輕,職任也荒廢了。)
【原文】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張湯以峻文決理為廷尉,於是見知之法生,而廢格、沮誹窮治之獄用矣。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跡見,而公卿尋端治之,竟其黨與,坐而死者數萬人,吏益慘急而法令察。當是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公孫弘以實(漢)相,布被,食不重味,為(天)下先,然而無益於俗,稍務於功利矣。
【譯文】從公孫弘用【春秋】的道義約束臣下取得漢朝丞相,張湯以苛酷嚴捆的法條來判決官司而當上廷尉後,於是官吏知道他人犯罪而不舉報,與犯人同罪的法律出現,而擱置韶令,行動不以及詆毀、徹底處理的刑罰也開始實行了。過了一年,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陰謀造反的跡象被發現,公卿就尋找縵索來審理案情,追究他們的黨羽,定死罪的人有幾萬,官吏更加用法刻毒而法令更加苛細了。在這個時候,招攬尊敬方正、賢良、文學的士人,有的當上了公卿大夫。公孫弘以宰相的地位,蓋布制的被子,不吃多種菜餚,作為天下的表率, 但對民俗沒有益處,衹是稍微有益於功利罷了。 (但是對世人影響很小,從此便漸漸地致力於追求功利了。) 【注釋】見知法:漢 律,吏知他人犯罪而不舉,以故縱論處,謂『見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