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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明代商業與社會變遷(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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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2-5-23 18: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華文史網
[101] 據【如夢錄】【街市紀第六】。
[102] 見馮夢龍【山歌】卷六『物四句』,【明清民歌時調集】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50頁。
[103] 參見王宏鈞、劉如仲【明代後期南京城市經濟的繁榮和社會生活的變化――明人繪〖南都繁會圖卷〗的初步研究】,載【中國歷史博物館館刊】1979年第1期。
[104] 顧公燮:【消夏雜記摘抄】中卷【芙蓉塘】,【涵芬樓z笈】本,第二集。
[105] 這裏用『定居』一詞,原則上是指販運商的定居或僑居某地經商,也包括以一地為據點,將力所能及的遠近貿易,納入其理性秩序的情況。至於用『化』,是試圖說明這種歷史現象的普遍性。
[106] 關於這個問題,已為不少學者關注。上世紀80年代,汪士信在【明清時期商業經營方式的變化】(載【中國經濟史研究】1988年第2期)一文中提到,從明代始,販運商中出現了『定行業和栓住一頭的傾向』。『這種栓一頭的做法,事實上是變行商為座商的表現,以致模糊了販運商和鋪商的界線……』90年代中期,王振忠、王日根分別從淮揚地區鹽商占籍和商人會館的角度,提出了明清商人的僑居、土著化問題(見王振忠【明清徽商與社會變遷】、王日根【鄉土之鏈 明清會館與社會】)。龍登高則在【從客販到僑居:傳統商人經營方式的變化】一文中,從經濟學角度進一步探討了明清商人僑、定居的歷史現象及其影響,認為:『明清時期販運商人開始在異地僑寓,進而定居……這不僅是商人對安土重遷傳統觀念的突破,更是商人經營方式的變革,從中折射出中國傳統市場的重大發展』(載【中國經濟史研究】1998年第2期)。近年,祝碧衡【論明清徽商在浙江衢、嚴二府的活動】(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0年第3期)、於運全【明清商業經營活動趨向】(載【學習與探索】2000年第5期)等文,也涉及到徽商在浙的定居現象及『涉商到駐商的轉變』,即部分商人的土著化問題。這裏想進一步從社會變遷的角度來考察明中葉以後這一日益多見的歷史現象。
[107] 余繼登:【典故紀聞】卷一○,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172-173頁。
[108] 【真文忠公文集】卷七【申御史台並戶部照會罷黃池鎮行鋪狀】,轉引於王曾瑜【宋朝階級結構】第4編【宋朝非主體階級】,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488頁。
[109] 張羽:【靜居集】卷二【樂府歌行・賈客樂】,【四部叢刊】三編集部,上海書店據成化本刊印。
[110] 徐賁:【北郭集】卷一【賈客行】,【四部叢刊】三編集部,上海書店據成化本刊印。
[111] 李晉德著、楊正泰校註:【客商一覽醒迷・附悲商歌三十首】,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98、299、300、301頁。
[112] 明初有規定,凡地方發現有外方人居住,『除有引客商外』,原則上要發回原籍,若縱容不舉,『該管旗甲親鄰裏老俱坐以罪』。詳見徐學聚【國朝典匯】第六冊,卷八九,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4657頁。
[113] 嘉靖【漢陽府志】卷三【創置志・黎淳記】。
[114] 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原編第五冊,蘇下,【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171冊,齊魯書社1996年版,第218頁。
[115] 萬曆【新修南昌府志】卷三【風土】,【日本藏中國罕見地方志叢刊】,書目文獻出版社1990年版。
[116] 崇禎【清江縣誌】卷一【風俗】,【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212冊,第185頁。
[117] 李維楨:【大泌山房集】卷四八【贈李汝衡序】,【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151冊,第521頁。
[118] 順治【雲中郡志】卷二【方輿志】,見張正明等主編【明清晉商資料選編】,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3頁。
[119] 嘉慶【江都縣續志】卷一二【雜記下】,嘉慶十六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本。
[120] 康熙【徽州府志】卷二【風俗】,康熙三十八年萬青閣刻本。
[121] 天啟時大學士首輔葉向高曾親去觀瞻過,並寫下了【新安裏記】一文,中曰『定陽(常山之古稱)之有新安裏也,蓋鶴D鄭子創也。鄭子,新安名族,以業鹺僑寓定陽,因攜家卜築焉。其址在邑城之東,環數十家,皆其產也。凡新安人氏流寓茲土者,鄭子悉聚而居之,既洽比其鄰,又念裏族丘壠皆在新安,因於其地創辟一裏,顏曰『新安裏』,示不忘本也……今茲閭\軒敞,房舍參差,蓋儼然新安故裏。』見光緒【常山縣誌】卷六七【藝文集上】,葉向高(1559-1627年):【新安裏記】。
[122] 詳見方繼訓【方 復初集】卷一四【海州漣城旦暮風飄迅】,【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188冊,第41頁;參考乾隆【新安鎮志】,轉引自王振忠【明清徽商與淮揚社會變遷】,第63-64頁。
[123] 李漁:【無聲戲】第四回【失千金福因禍至】,見【覺世名言十二樓等兩種】,第62頁。
[124] 見馮夢龍纂輯【智囊全集】【雜智部・狡黠】卷二七,1026【南京道者】,江蘇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562頁。
[125] 【古今圖書集成・職方典】卷一五五【宣化府・風俗考】引萬曆【宣府鎮志・風俗考】。
[126] 見張應俞【江湖奇聞杜騙新書】【乘鬧明竊店中布】,百花文藝出版社1992年版,第7頁。
[127] 汪道昆:【太函集】卷四七【明故處士吳公孺人陳氏合葬墓志銘】,【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117冊,第573-574頁。
[128] 天花主人編次、李偉實校點:【雲天笑】【厚德報・張昌伯厚德免奇冤】中寫了良賈張昌伯送給他小販朋友三十兩銀子,勸他從此開鋪度日,不必再過路途吃苦的日子,就是商販普遍求安定思想的反映,見【珍珠舶四種】,第102頁。
[129] 馮夢龍:【醒世恆言】卷二○【張廷秀逃生救父】,第256頁。
[130] 明初的邊餉方式是直接發放糧食,正統年間起轉變為以發放銀幣為主了,如此軍隊消費與商業本能地連在一起了。參見[日]寺田隆信著【山西商人研究】。
[131] 歸有光:【震川先生集】卷一八,【四部叢刊初編】,常熟刊本。
[132] 程文箴:【松園偈庵集】卷下【明處士方君墓志銘】,轉引自【明清徽商資料選編】,第212頁。
[133] 婺源【三田李氏統宗譜・明故光祿寺署丞沖源李公墓志銘】,引自【明清徽商資料選編】,第230頁。
[134] 【休寧西門查氏祠記・明查靈川公暨配汪孺人合葬墓志銘】,引自【明清徽商資料選編】,第93頁。
[135] 王士性【廣志繹】卷五【西南諸省】記,『滇雲地曠人稀,非江右商賈僑居之,則不成其地……』即是此況;【徐霞客遊記】也反映出雲南蒙化府有許多食店為外地人所開。
[136] 王道隆:【菰城文獻】,見【湖州府志】卷二九【輿地略・風俗】,同治十三年本。
[137] 汪道昆:【太函副墨】卷四【汪處士傳】,轉引自【明清徽商資料選編】,第156頁。
[138] 馮夢龍:【醒世恆言】卷七【錢秀才錯占鳳凰儔】,第81-82頁。
[139] 周暉:【金陵瑣事剩錄】卷三,引自謝國楨【明代社會經濟史料選編】中冊,第200頁。
[140] 參考葛賢慧【商路漫漫五百年――晉商與傳統文化】,華中理工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4頁。
[141] 龐尚鵬:【百可亭摘稿】卷二【奏議・比例建學養育人才以勵風教疏】,【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129冊,第138-141頁。
[142] 光緒【常山縣誌】卷五九【人物・寓賢】。
[14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書信・2、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1846年12月28日)】,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21-322頁。
[144] 方承訓:【方 復初集】卷二八【從伯母鼎孺人狀】,【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188冊,第145頁。
[145] 雍正【遼州志】卷八【藝文】,轉引自張正明等主編【明清晉商資料選編】,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3頁。
[146] 謝肇J:【五雜俎】卷之三【地部一】,第62頁。
[147] 王士性:【廣志繹】卷之二【兩都】,第18頁。
[148] 沈榜:【宛署雜記】卷一三【鋪戶】,第107、105頁。
[149] 顧起元:【客座贅語】卷二【民利】,第67頁。
[150] 顧起元:【客座贅語】卷一【風俗】,第26頁。
[151] 鄭若曾:【鄭開陽雜著】卷一一【蘇鬆浮賦】。
[152] 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卷一九【江南七・蘇州府】【曹自守吳縣城圖記】。
[153] 萬曆【承天府志】卷六【風俗】,【日本藏中國罕見地方志叢刊】,書目文獻出版社據日本尊經閣藏萬曆三十年刊本影印。
[154] 萬曆【新修南昌府志】卷三【風土】,【日本藏中國罕見地方志叢刊】,書目文獻出版社1990年版。
[155] 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卷四一【山東七・戶役科】。
[156] 謝肇J:【五雜俎】卷一四【事部二】,第413頁。
[157] 葛守禮:【葛端肅公家訓】卷上,見張正明等編【明清晉商資料選編】,第120頁。
[158] 萬曆【揚州府志・序】。
[159] 隆慶【海州志】卷二【山川志】,【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隆慶刻本。
[160] 光緒【靖江縣誌】卷五【風俗】,引萬曆舊志中文字,【中國地方志叢書】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
[161] 李維楨:【大泌山房集】卷八七【劉處士墓志銘】,【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152冊,第537頁。
[162] 崇禎【清江縣誌】卷一【風俗】,【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212冊,第185頁。
[163] 林R:【贈節齋劉公之江西左轄序】,【明經世文編】卷三一三,中華書局影印本1987年版,第3321頁。
[164] 詳細論證請參見拙文【明代商人戶籍問題初探】,載【中國史研究】1998年第3期。
[165] 沈榜:【宛署雜記】卷一三【鋪戶】,第103頁。
[166] 宣德五年政府已許逃戶寄籍,但條件必須是其『已成產業,每丁種有成熟地五十畝以上者』;嘉靖九年,政府『准令(逃戶)附籍當差,其餘俱各省令回籍生理』,條件是『置有產業、住種年久者』,均見萬曆【大明會典】卷一九【流民・附籍人戶】(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76年版)。萬曆二年,政府再令順天府流寓人戶『入籍與土著一體當差』,見【明神宗實錄】卷三二。
[167] 萬曆【大明會典】卷一九【流民・附籍人戶】。
[168] 王世茂:【仕途懸鏡】卷二,轉引自謝國禎【明代社會經濟史料選編】第6章【戶籍和土地制度】,第9-10頁;又,嘉靖六年,蕪湖縣為了派夫,將地方居民與徽商土著鹽商籍名在官,『又以商之浮居僦屋或往或來者,令其出銀協濟各差之不足……』這裏雖未明說外商占籍或浮商另編成冊之情形,但事實上,商人異地定居得到承認已經清晰可見(見光緒【太平府志】卷一二)。
[169] 余懋衡:【余太宰奏疏】卷二【防守薊鎮京師疏】,【明經世文編】卷四七二,中華書局影印本1987年版,第5186頁。
[170] 這裏主要參考日本學者藤井宏【新安商人研究】一書中觀點。
[171] 雍正【兩浙鹽法志】卷一五【商籍】,吳相湘主編:【中國史學叢書初編】,台北學生書局1966年影印本。
[172] 即便是落腳在原籍地的商賈,如小說【金瓶梅】記,開有緞子鋪、絨線鋪、生藥鋪等的西門慶、開緞子鋪的葛員外……都派夥計,走蘇杭、南京等地進貨,因而這類商人眼界不同一般。隨着貨物的購進,也會帶進一定的外域文化,對於開闊本地社會生活領域不無影響。
[173] 汪道昆:【太函集】卷四七【明故處士吳公孺人陳氏合葬墓志銘】,【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117冊,第574頁。
[174] 民國【江都縣續志】卷二○【雜錄】。
[175] 陳去病:【五石脂】,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09頁。
[176] 主要參考李華編【明清以來北京工商會館碑刻選編】,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呂作燮【試論明清時期會館的性質和作用】,載【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論文集】,江蘇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王日根【鄉土之鏈 明清會館與社會變遷】及範金民【明清江南商業的發展】等著作。
[177] 均見范濂【雲間據目鈔】卷二【記風俗】。
[178] 章太炎:【革命之道德】,載【民報】1906年第8號,轉引自章開沅作【序〖東方商旅叢書〗】,華中理工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179] 婺源【三田李氏統宗譜・明故光祿寺署丞沖源李公墓志銘】,轉引自【明清徽商資料選編】,第230頁。
[180] 【古歙岩鎮鎮東{?頭吳氏族譜】,轉引自【明清徽商資料選編】,第279頁。
[181] 均見韓大成【明代城市研究】。
[182] 張應俞:【江湖奇聞杜騙新書】【乘鬧明竊店中布】,第7頁。
[183] 凌鞽酰骸杜陌婦奇】卷一【轉運漢巧遇洞庭紅 波斯胡指破鼉龍殼】,第20頁。
[184] 何兆武等主編:【西方近代社會思潮史・結論】,山東教育出版社2001版,第7頁。
[185] 在民國【上杭縣誌】卷二三【藝文志】中保存的一篇成化年間本地人丘弘為梁崧所行【杭川鄉約】撰寫的序文記:【杭川鄉約】『將見人咸便之,服而行之,厚其本而抑其末,財不竭而用之舒……』顯然該地方勢力是以厚本抑末來教化民眾的。
[186] 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卷一三【史九】,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112頁。
[187] 馮應京【月令廣義】卷二【歲令二・授時】引【客商規略】中語,【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164冊,第596頁。
[188] 李晉德:【客商一覽醒迷】【一、商賈醒迷】,第270頁。
[189] 此為陝西商人王來聘誡子孫之語,雖將農賈合在一起說,但實際上重點是說商。見李維楨【大泌山房集】卷一○六【鄉祭酒王公墓表】,【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152冊,第(查)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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