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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 現在的孩子為什麼不孝敬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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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余莉 發表於 2023-7-20 21: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即使有不孝的人,如果稱讚他很孝順,他也會很高興、很歡喜

即使有不孝的人,如果稱讚他很孝順,他也會很高興、很歡喜

現在的孩子為什麼不孝敬父母了?其原因何在?【德育古鑒】上在講孝順的時候,也給我們總結了原因。顏光衷先生說,天下哪有不孝順的人?孝是人的天性,這種天性從我們小的時候,在襁褓中的時候,我們就能觀察得到。孩子對父母的微笑、親愛、依賴,都是源自於天然,沒有任何的矯揉造作,沒有人教過他。父子有親不是裝出來的,這是天性。

雖有不孝的人,而稱之孝則喜,名之不孝則怒且愧。』即使有不孝的人,如果稱讚他很孝順,他也會很高興、很歡喜;如果稱他不孝順,他就會發怒、很生氣,而且非常地羞愧。『充此良知便是大孝根苗,只是習心習氣不能自化,所以依舊不孝也。』把良知良能,本有的孝心、良心擴充了,這就是大孝的根本,大孝孝天下之父母。只是人因為習慣了,就不能夠改變不孝的行為,所以依舊去做不孝的事。

顏光衷先生還說:不孝之人,之所以習以成性,那也是有原因的。他給我們總結了七個方面:

第一個原因是嬌寵。因為兒女受到父母的憐愛太多了,父母經常順着孩子的性子,事事讓兒女佔先,做事首先考慮到兒女的需要,首先想到兒女的心,所以培養了孩子任性的習慣。突然之間,做了不順孩子意思的事,就像我們現在所說的,十件事情九件事都讓他滿足了,只有一件事不能夠滿足他,他就不能夠忍受,是一哭二鬧三上吊,就是因為平時受嬌寵已經習慣了。

我們在學了【弟子規】之後都知道,『或飲食,或坐走,長者先,幼者後』。有一家的父母學了【弟子規】,回去就改變了以前的飲食習慣,在家裏吃飯的時候,沒有首先夾給孩子,而是首先夾給了自己的父母,小孩看了第一反應是什麼呢?這個小孩就跳了起來,非常不滿地說:『為什麼我是最後一個?』他以前已經習慣於大家都照顧他了,他是第一個,結果現在他成了最後一個,小孩就忍受不了,因為他在家裏處處以自我為中心已經習慣了,嬌寵已經習以為常。可將來他走到社會上去的時候,別人不買他的帳,那怎麼辦呢?

第二個原因是習慣。如果一個人語言粗率慣了,他就敢對父母說一些違逆的話;如果一個人對父母的照顧,行為簡慢慣了,他就敢做一些放肆的事。父母對待兒女都是習慣於把好東西先留給兒女吃,自己少吃,甚至不吃,久而久之兒女就習以為常了,兒女就不再體會父母吃得是不是習慣了;父母經常拖着重病去做家務事,久而久之,兒女也已習以為常,就不再關心父母的痛癢了。

第三個原因是樂縱。有的人對朋友特別地講義氣,別人問他今天有沒有時間,陪我們去喝酒吧,招待下客人,他一下子為朋友兩肋插刀,然後和朋友去吃吃喝喝了,而且還非常地慷慨大方。但是對於父母呢?對『雙老而味薄』,對父母,出去請一頓飯都覺得浪費。對待朋友不嫌浪費,照顧父母就覺得浪費。對待自己喜歡的人,他很幽默,還想方設法地說一些話,討對方歡心;但是對待父母的時候,卻默默無言,呆若木雞,無話可說;更有甚者,認為父母兄弟都是俗人,自己學了傳統文化,境界高了,就不再願意和父母兄弟相處。

第四點,就是忘恩,記仇。恩義、情義如果時間長了的話,人就容易忘記。別人對我們有恩,古人說:『受人滴水之恩,常思湧泉相報。』但是常情卻是人們對我們有恩,時間長了就淡忘了,而人與人之間的怨仇,積累得多了,每想起一遍就把自己氣一遍,累積起來愈結愈深,久久不能忘懷。所以別人給你做一頓飯,你可能對他感恩戴德,但是父母天天為我們做飯,為我們付出,我們卻忘記了對父母感恩戴德。

這就是『以親愛為故常』,認為父母這樣親愛我,照顧我,處處體會我的需要,為我付出,給我拿錢花,這都是應該的。有的時候父母為我們擔心,我們還嫌他們多事,違背了我們的意願;父母教誨我們,我們還對他們的用詞挑來挑去;甚至在鼓勵我們、誇獎我們的時候,還招致我們的厭惡;有的時候,父母辛辛苦苦地庇護兒女,但是做兒女的還不知道報恩,也都習以為常。對父母勉強自己的事,有的時候因為不理解還怒目相向,對父母發脾氣。對於父母眼前的大恩大德,我們尚且認識不到,又如何能夠想到父母的胎養之勞、哺乳之苦,對於那個十月懷胎之苦,三年不免於父母之懷的哺育之恩,又怎麼能夠想像得到?這就是忘恩、記怨所導致的。

第五個原因是私財。也就是把財產看得太重了。財到了自己的手裏,就認為是自己的了;而在父母的手裏,就認為應該給兒女才對。錢財具足的時候,忘了父母;錢財匱乏的時候,就希望從父母那裏得到錢財;求錢財求不到的時候,就怨恨父母;父母親需要兒女贍養的時候,就更加地厭棄父母。在現代社會看到很多這樣的事情:一個父親含辛茹苦地把這個獨生子養大了,但是父子為了錢財卻吵上了法庭,形同陌路。在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想一想,我們這個身到底是誰生養的?誰哺育的?既然這個身都是父母給的、父母哺育的,這個財又是誰的財呢?所以不能夠因為財產和父母起紛爭。

第六,就是因為戀妻子,這個「妻子」在古人那裏是指妻子和兒女的意思。自己掙了錢買了好吃的,用來讓妻子兒女高興;有了空閒的時間,能夠去休假的時候,就帶着兒女出去度假。但是這樣一來,和父母親相處的時間就愈來愈少,更沒有想着去討父母的歡心。

所以有一句話說得很好:「不思子為我子,而我為誰子?」不考慮考慮兒子是我的兒子,可是我又是誰的兒子?自己也是父母的兒子,應該去孝養父母才對。「親子我,而我不顧,則我亦何賴有子哉?」父母親把我當成兒子,這樣地倍加關愛,但是我卻不能夠照顧父母、贍養父母,那我又怎麼能夠依賴兒女來贍養、照顧、回報我呢?

對待妻子、對待孩子,當然是應該很好地照顧,但不能因此忘了養育自己成人的父母。

第七個原因是爭妒。父母生的孩子有很多,父母對於兒女的照顧和愛護,其實都是平等的,父母對於兒子沒有私愛。但是兒女對於父母卻有順有逆,所以父母對兒女,他們的愛也是不一樣的。順着父母的,父母對他們的愛就多一些;違逆父母的,父母對他的愛就少一些,這也是非常正常的事。一個人如果失愛於父母,就是不為父母所寵愛,不要怨恨父母,而應該心平氣和,想一想父母為什麼對哥哥姐姐或者弟弟妹妹更好,而對我就不是那麼好?

所以父母對兒女有偏愛,可能還是因為我們自己做得不好。如果看到兄弟姐妹被父母寵愛就咬牙切齒,生起了怒氣,如果讓父母知道了,就會更加地瞋怒。這個就是因為嫉妒兄弟姐妹被父母所偏愛,所以不能夠孝敬父母。

以上這幾種情況,是為人兒女應該時時警醒、事事檢點、念念克制的。你每時每刻,每一件小事,甚至每一個起心動念,都要從心底裏去克除,『勿以親心之慈,我可自恕』,不要因為父母親心地很仁慈,不和我們計較,就可以自己寬恕自己,『勿以世道之薄,我猶勝人』,更不要因為現在世風日下,很多兒女都不贍養父母了,自己還能夠贍養父母,就認為比別人做得還不錯。

摘自【群書治要·論語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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