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光明日報 『當騰騰』一詞凡二見於1975年出土的雲夢秦簡,七見於2002年出土的裏耶秦簡。對此,中外學者,本諸【說文】,踴躍作解,如對『騰』字,就分別訓為`寫、騰馬、傳遞、封緘,於是各執一詞,迄未定讞。本人以為,該詞無涉【說文】,不過周秦方言而已,僅以裏耶J1(9)1簡為例:
卅三年四月辛丑朔丙午,司空騰敢言之:陽陵宜居士五(伍)毋死有貲余錢八千六十四,毋死戍洞庭郡,不智(知)何縣、署。今為錢校券一,上謁言洞庭尉,令毋死署所縣,責以受陽陵司空:司空不名計,問何縣官計年,為報。已訾其家,家貧弗能入,乃移戍所。報署主,責發。敢言之。四月乙酉,陽陵守丞廚敢言之:寫上,謁報,署金布發。敢言之。/儋手。(以上正面)
卅四年六月甲午,陵陽守慶敢言之:未報,謁追。敢言之。/堪手。
卅五年四月己未朔乙丑,洞庭(假)尉謂遷陵丞:陽陵卒戍遷陵,其以律令從事,報之,當騰騰。/嘉手。以洞庭司馬印行事。/敬手。(以上背面)
該簡大意是:始皇卅三年四月,司空(主稅務、服役)騰敢言之(公文套語),陽陵縣(屬內史郡,治咸陽)宜居鄉士伍毋死因欠稅款八千六十四錢,發配洞庭郡戍邊,但不知具體戍所是何縣署?現奉上欠條,上請洞庭尉(主軍事、盜賊)責成貴郡有關縣署,接受本司空請求:其戍邊年限,本司空沒有記錄,貴縣若有記載,幸予通報。其所欠稅款,着人催要,而其家貧,不能上繳,只好移文戍所,特此上報,乞為轉發。
陽陵司空的這份『協查通報』,報經其上級主管領導――陽陵縣丞(主文書、倉獄)廚簽署後,遂以『寫上,謁報』的尊敬格式,以署金布(主財政、貨幣)名義向洞庭尉正式發出。但直到卅四年六月,陽陵方面並未得到任何回應,這就迫使其更高一級領導――陽陵縣守(掌治全縣)慶不得不直接出面,署名催辦,且其用語只限於『未報,謁追』,口氣生硬,很不客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