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湖廣省軍政兵制 圖:西方筆下的湖廣行省地圖 前明世法錄,太祖起兵之初,親閱將士,使分隊習戰曰:『兵不貴多,而貴精。近募兵多濫,吾特為試之,庶得精銳可用也。』 洪武二十八年,申調兵捕賊之例:凡所在冦發三四十人,則調軍一二百人;冦數百人,則調軍數千人為之,期日必得,官不躬率,或調兵失律者,罪之。 永樂四年,征安南,敕湖廣軍,俱往廣西聽征。十一年,敕貴州總兵官顧成,調兵一萬即選,於武當辰沅五關九衛聽征。 【續文獻通考】洪武元年,定衛所官軍將帥將兵之法:自京師,達於郡縣之險要者,皆立衛所,凡都指揮使十六處,而為行都司者四,又於湖廣,添一行都司為五。其所設軍士皆有定數,大率五千六百名,為一衛。一千一百十二名,為一千戶所。一百一十二名,為一百戶所。衛分軍數,或有多寡。而千百戶所統則一,每一百戶內總旗二名,小旗十名,管領鈐束以成隊伍,有事征伐,則詔總兵官,佩將印領之。既旋,則上所佩將印於朝,官軍各還本衛,大將軍單身還第總兵官,不敢擅調。 宣宗宣德元年,遣御史分行天下郡縣,清理軍伍。英宗正統十四年,景帝命各處,召募民壯,就令本地官司率領操練,遇警調用民壯,蓋兆於此。 巡撫湖廣兼理軍務都御史一員駐省城,景泰間設。 提督軍務撫治鄖陽都御史一員駐鄖陽府,成化間設。 總督川貴湖北都御史一員,嘉靖二十九年,麻陽苗叛,命都御史張岳討平之,尋鎮其地,駐沅州。四十二年,議革後,以巡撫貴州都御史兼領湖北一道清軍副使一員,駐省城。 屯田副使一員,駐省城。 分巡武昌兼兵備僉事一員,駐省城。 分守上荊南道兼施歸兵備參政一員,駐澧州。 分守上荊南道兼施歸兵備副使一員,駐荊州。 施州兵備僉事一員,駐夷陵州。後裁以荊南分巡兼領。 分巡上荊南道兼鄖陽兵備副使一員,駐襄陽府。 分巡上湖南道兼郴桂兵備副使一員,駐衡州府。 辰沅兵備副使一員,駐沅州。 蘄黃兵備副使一員,駐黃州府。 分巡荊西兼兵備僉事一員,駐沔陽州。 下江防兵備僉事一員,駐蘄州。 上江防兵備僉事一員,駐岳府。 鎮守湖廣掛平蠻將軍印總兵官一員,駐省城。 鎮筸參將一員、守備一員。 清浪參將一員、守備一員。 靖州參將一員、守備一員。 興都留守司正留守一員,副留守一員,僉書一員。領衛三,守御所二。 湖廣都指揮使司軍政掌印一員,僉書二員。領衛二十有四。 鄖陽行都指揮使司掌印一員,僉書二員。領衛五,守御所八。 三江守備一員 永定守備一員 洞庭守備一員 鄖陽守備一員 永道守備一員 郴桂守備一員 荊瞿守備一員 各衛,掌印指揮一員、佐貳二員、管操一員、清軍一員、管屯一員、巡捕一員、隨操者無定員,其屬鎮撫一員。 五所千百戶掌印一員、佐貳各二員、隨操者無定員。
-編整者- 墊江謝華據【明史】、【大明會典】、【大明一統志】、【湖廣通志】整理! -審校者- 譙皓中:時空整理公約組織-署理;謝華:姓氏文化青年學者,重慶謝氏文化研究會理事。 -史元備註- 史元稱為大歷史整編歷史紀年。依據世界最早栽培稻穀的時間,截止今日已知為萬年前。通過六十甲子為單位的推算,確立公元2017年等於史元10054年。轉載請署名,官方郵箱jygcs@timem.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