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轉發、截圖、求闢謠,是 一些網友對網上傳聞慣有的處理方 法。 可就在3月3日和7日,四川南充市 的兩名網友因爲轉發一個未得到官方 證實的關於南充市中院副院長醜聞的 爆料帖,分別被其所在的區公安分局 拘留5日和10日。 正因爲沒有官方說法,網友才要 求證,這屬於公民監督官員的正當要 求,合情合理且合法,不論憲法精 神、公務員法與組織原則,都賦予了 公民監督權利,且明確了公職人員接 受監督的義務。 網友轉帖獲罪的真正原因,其實 是摸到了老虎屁股上,換了當事人是 普通老百姓,當地警方還會不會這麼 積極,可就難說了。 不管怎麼說,現代法制社會中, 司法公權動輒以『重罪』懲治公民監 督,都是對民主法治邏輯的顛倒。具 體到法院副院長疑似醜聞帖這件事 上,公權力的指向更是南轅北轍——義務應是澄清官員身上的疑點,而不 是對公民監督進行封口、打壓。 而公 民監督獲罪,一些官方已經先行折損 了公信力,並徒增新的質疑,那麼爾 後的『澄清』,公眾信不信,肯定是個 問題。 我想問:如果最終證實那個帖子 內容是真實的,怎麼辦?而官方現在 就應該有個解釋:既然未證實真假, 爲啥就給刪帖?你都給刪了,也就誰 都看不見了,到時候任憑你們咋說咋 是,我們如何認定你們是澄清,還是 包庇? |